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旺苍县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文字解读:《旺苍县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75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出台了《旺苍县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先后征求了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司法局、县改革和发展局、县市场监管局以及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按规定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查,2024年10月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11月26日印发,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各部分内容概述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制定目的,发展方向、部门职责,行业协会等。

第二部分为经营许可,主要包括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条件、许可流程等、经营权的配置、经营权的取得、经营权的变更、经营权的终止和经营权的收回等。

第三部分为经营服务,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车辆规定,驾驶员条件、驾驶员和乘客应当遵守的规定等。

第四部分为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考核、监督执法、投诉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等。

第五部分为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违反本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第六部分为附则,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部分名词解释、解释权归属、发布日期,有效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