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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38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为拓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渠道,从行政复议的源头为企业提供便利,采取“线上+线下”受理模式,“线上”即充分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邮政快递等方式受理,方便异地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线下”即实行基层司法所复议材料初审制度,申请人可以选择就近的司法所审查并提交复议材料,由司法所转交。对现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采取一次受理制度,降低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成本,提高案件受理效率。同时,将行政复议案件范围、条件、程序、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依法向社会公开,提高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

优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模式。对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以合法高效服务企业为目标,首先将依法履行审理程序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听证、听取意见等程序,保障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程序合法。其次,从缩短审理时间上出发,简案快办,难案团队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法律顾问团作用,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涉企案件审理时限缩短10%。最后,坚持“让案件回到案件发生地”的工作方式,找准争议焦点,走进案件现场开展实地调查,调查询问各方当事人,理清案件事实,推进行政复议案件走深走实。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把调解贯穿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明晰争议焦点,深挖案件中隐藏的实质性争议和诉求,针对诉求制定解决方案,搭建调解平台,用更柔性的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将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强化联动协作,深化府院联动,从法律角度出发分析研判案件为企业纾困解难,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

今年以来,通过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6件,均在行政复议环节定纷止争,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彰显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与温度。(县司法局  王雪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