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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2024第258号)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53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亩/平方米)

备注

1

杜文香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

旺府林证字(2009)第2119010236号


旺苍县木门镇茶园村

1.0亩


2

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4)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059018/0059019/059020/0059021号

旺苍县东河镇百丈街西凤巷

建筑面积(321.14平方米)120.7/58.77/73.32/68.68

分摊土地面积(101.76平方米)21.42/23.31/13.05/43.98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