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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林业局强化监督管理为林地“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4-12-05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67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优化事前服务。与县发改、经信、林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梳理“重点项目清单”,切实做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强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与项目建设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参与项目前期论证,提供科学合理选址意见,主动了解项目建设动态,掌握业主需求,依据林业管理规定对项目使用林地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帮助指导用地单位按程序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理合法和按规定使用林地。今年来,累计办理市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3宗,县级31宗。

二是强化事中监管。全面推行“项目林长”制度,建立由县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项目林长,县林业局和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副林长的项目林长制责任体系,承担依法规范使用林地主体责任。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适时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杜绝“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批甲占乙、超审批范围占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结合林长制“三单一函”,累计发送工作提示函10份,有效督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10余个。

三是严格事后管理。成立生态植被恢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违法使用林地按期恢复和临时使用林地到期回收制度。针对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梳理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督促指导当事人开展植被恢复,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验收,杜绝“临时用地不临时”超期复垦等情况发生。今年来,查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37件,督促完成植被恢复5处,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起。(县林业局  盛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