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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旺苍县矿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查研究与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4-12-03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4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关于旺苍县矿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查研究与对策建议

县政府办  县自然资源局


近年来,我县充分依托县域矿产资源优势,不断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持续延伸矿产品产业链条,深入优化矿权设置,加大优质矿山企业培育,推动矿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当前我县矿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还存在矿产资源勘查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不优、矿产资源加工链条不长、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尚未解决。

一、矿山经济发展现状

我县矿产资源丰富,境内蕴藏矿产资源20余种,全县煤矿、磁铁矿、石墨矿、长石矿、砂石矿资源储量分别约1.18亿吨、9024.99万吨、3989.25万吨、200万吨、5亿吨。针对煤矿、铁矿和饰面石材等丰富矿产资源,积极招引实力型企业来旺投资开发,成功引进了一批以旺苍焦化、天森煤化为代表的煤化工企业,以奥格思石业、闽磊石材为代表的饰面用石材企业,有效推动了煤化工、饰面用石材等重点产业发展。同时,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2019年以来,对全县矿业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整合开发了一批资源分布较为集中的矿山,新设置砂石类矿权9宗,出让资源达1.47亿吨,新增生产规模913万吨/年,为财政创收3.56亿元;按照安全环保有关要求,对部分规模较小、污染较重的小型矿山进行了淘汰关闭,全县有效采矿权从2019年的101宗减少至目前的62宗,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更趋合理。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大中型矿山企业10家,按年生产能力划分,规模达50万吨/年以上的中型砂石矿山企业5家,100吨/年以上的大型矿山企业5家。2024年,预计全县矿业经济可实现60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矿产资源勘查能力不足。我县境内矿产资源虽达20余种,但近年来,财政投资或引入社会资本实施的矿产勘查项目偏少,未能对铜矿、钒矿、石墨矿等优势矿种实施全面性、系统性的勘查。比如,我县钒矿广泛分布于黄洋、三江、大两、五权等乡镇境内,但近年来,仅对五权镇、水磨镇实施了钒矿资源储量勘查,没能全面准确掌握县域内钒矿资源储量。同时,受恶劣的地质环境以及专业力量缺乏、技术设备落后等因素影响,矿产勘查难度较大,勘查成效难以达到预期。比如,全县铜矿资源储量经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预估50万吨,但受勘查能力限制,目前我县仅查明2.1万吨。

(二)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不优。一方面,矿权设置不合理。个别矿山原始坡度高达60°以上,加之矿权设置时以山脊划界为主,导致矿山无法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开采,形成了“一面坡”、局部伞檐、危岩等现象。比如,位于黄高路沿线的月兴石灰石矿因前期设置不合理,矿山开采上部未在开采范围内,导致开采过程中形成了“一面坡”。另一方面,“小而散”的问题较为突出。目前,我县生产规模超过100万吨的砂石矿山企业仅5家,其余企业生产规模大多在50万吨以下,由于企业规模小、经济能力弱以及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等原因,导致全县砂石产业没有形成完整的采掘、加工、生产、销售链条。同时,由于大部分砂石企业处于产业链底端,受市场环境影响,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产生的经济效益较低。2023年,全县所有砂石企业中,税收贡献超百万的企业仅有8家,年纳税额低于10万元的砂石加工企业占比高达57%。

(三)矿产资源加工链条不长。一方面,生产加工能力不足。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因素及运输成本等影响,有的矿山存在断续开采甚至停产现象。比如,全县2023年铁矿设计生产规模111万吨,但产出的铁矿品位低,加之铁矿市场价格不稳定,导致实际仅采出7.2万吨。又如,因饰面石材品质低、运输成本高等原因,隆丰石材2023年仅生产经营2个月,花岗石开采量仅达0.2万方。另一方面,产业链条不长。目前,除李家河铁矿、石洞沟煤矿等矿山企业具备相对完整的配套产业链和较为先进的采、选、冶技术外,其他大部分中小型矿山均以销售原矿石为主,开发精细度不足。据统计,全县大部分饰面石材被运往福建、陕西、朝天等地精深加工,仅有奥格斯石业1家留在本地加工,资源就地转化率仅7%。同时,全县稍具规模的川煤水泥等水泥企业,仅实现了矿石向水泥转化,未继续向产业链下游延伸,产业链短,规模带动效应弱。

(四)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不高。一方面,安全环保问题突出。全县41家露天非煤矿山除朱家坡石灰石矿建有规范的生产作业平台外,其余矿山均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风险。在露天开采过程中,部分矿山因爆破造成地表土层和植被破坏,采矿过程中排放的废水、粉尘、噪声等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比如,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战旗石灰石矿、鸿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存在以治理为名越界开采、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严等问题,同年多部门联合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仅有3次,没能形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的高压严管态势。2023年9月,南凯矿业因固废堆存不规范、废水直排入河、切割粉尘较大等问题,被生态环境部作为线索移交,罚款21.8万元。另一方面,监督管理力度不够。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了锦源钙业以排危为名非法采矿、四川众建兴达以工程建设为名非法采矿等,暴露出我县多年历史遗留形成的“小而散”矿产开发格局和部分矿山企业主法纪意识淡薄、矿山领域安全环保问题突出、部门乡镇联动监管缺位等问题。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勘查资金投入。聚焦石墨矿、钒矿、钼矿等优势战略矿种,及时制定年度找矿行动实施计划,通过争取省地勘基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对石墨矿、钼矿、天然气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展系统性勘查评价,逐步查清矿产资源底数,为资源深度开发利用提供有效支撑。同时,切实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从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中列支一定资金,优先用于县级审批权限的辉绿岩、闪长岩和建筑用砂等资源勘查,逐步摸清矿产资源家底,并合理设置一批开采区块,为全县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进一步优化矿权设置,对战旗石灰石矿、悦鸿石灰石矿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矿权设置不合理的矿山进行优化调整;对捷力矿业、诺诚矿业等生产规模较小、符合整合条件的矿山,与周边同类矿种整体规划后统一公开挂牌出让;对铜建沟石灰石矿、梦铭石灰石矿等生产规模低于50万吨/年的砂石矿山,按照“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分类处置,最终形成一批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的大型矿山企业,全面提高非煤矿山产业规模效益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加大矿产资源龙头企业招引力度,每季度至少外出开展1次矿产资源招商推介活动,积极招引有实力、有经验、有市场、有产业链的龙头企业落地旺苍,不断提升矿产资源转化率。同时,全力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参与矿产资源开发,鼓励龙头企业与县属国有企业加强合作、实现双赢。

(三)强化产业发展集群打造。以嘉川化工园区为载体,聚焦钒矿、石墨矿等优势资源综合利用,着力引进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切实助推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发展。以黄洋建材产业园为依托,优化调整现有园区企业及产业布局,严格企业入园门槛和清退标准,对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腾笼换鸟”,积极盘活金碧石材、浩远矿业等“僵尸企业”,力争将黄洋建材产业园建成全县乃至全市饰面石材产业的集群载体。充分发挥奥格斯石材等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积极带动饰面石材企业入园发展,推动大理石、花岗岩等优势矿产资源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链由原材料型初级加工向制成品精深加工发展,重点生产以人居文化、石材文化为内涵的石材建筑、石材装饰产品,不断提升石材产品附加值。同时,加快推进旺苍经开区扩区调位,将白水卢家坝纳入旺苍经开区范围,充分发挥川煤水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建设44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快推动水泥向高性能化、特种化、商混化、制品化方向发展,着力打造卢家坝水泥建材产业园。

(四)强化开发利用监管。按照“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县级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监管职责,切实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平台开采、生态修复等相关要求,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切实推动矿山绿色发展。严格执行矿山界外排危审批制度,严禁以排危、治理为名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对未按程序审批的矿山排危活动,按违法开采予以严肃查处;对确需排危、治理的矿山,按规定审批并核算处置废石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采取从矿业权出让收益、排危废石处置收益、违法行为查处所得等资金中列支的方式,设立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确保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确保打击一起、震慑一起,切实推动矿山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