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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79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1 四川正源铁路道碴有限公司旺苍采石场 四川正源铁路道碴有限公司旺苍采石场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案 (旺苍)应急罚〔2024〕大队18号 2024.11.15 1.矿山排土场未设置截排水设施;2.矿山现场未形成规范的开采平台,台阶边坡无土挡、警戒线、台阶标高标志;3.矿山道路设置与设计不一致,坡度超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款人民币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2 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 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等案 (旺苍)应急罚〔2024〕大队21号 2024.11.25 1、未完全清除+960m标高平台以上高边坡的伞檐、浮石、活石;2、+960m平台通往机械便道的物理挡墙偏低,未设置警示标志;3、+960m平台通往上部作业区的机械便道坡度大于《安全设施设计》的坡度;4、作业区域、矿区道路安全警示、提示及限速标识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 合并处罚款人民币2800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3 旺苍县宝润石材有限公司 旺苍县宝润石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等案 (旺苍)应急罚〔2024〕大队20号 2024.11.22 排土场南侧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设置排洪截流沟,场内排水沟尺寸不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款人民币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