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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30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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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律和规章,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承担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责任,监管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并拟定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承担地方准金融机构的监管,协助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

7.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指导和加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管理中央转贷的特种国债。

12.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管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依法依规履行财政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1.抓实开源节流,坚决防范债务风险。一是主动谋划收入。主动协调收入征管部门研究2024年税收和非税收入,按照“跳起摸高”原则下达各执收部门建议数,将收入完成情况纳入县委“三会六榜”定期通报考核,力争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亿元。二是严格支出管理。坚持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先报县政府审批,明确资金来源后才能实施,杜绝单位先斩后奏。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查,所有项目必须编制资金平衡方案,确保不增加财政负担。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按计划逐年消化暂付款,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以及动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主要用于消化暂付款。妥善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聚焦主业主责,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全面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将有限财力集中用于保障全县“3691”工作布局。一是增加土地矿产收入。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力度,提高净收益率,释放更多资金争取和融资空间。二是抓好向上争取。完善向上争取计划清单,落实向上争取机制,加大资金争取实效考核,力增完成向上争取资金41亿元。三是强化项目储备。紧紧围绕上级政策投向,结合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挖掘梳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加强项目筛选、包装、储备等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类型和结构,切实提高项目质量。积极探索非公开定向融资,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3.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加强财会监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法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强化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调、与省市监督主体纵向联动,不折不扣完成好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抓严抓实财经纪律执行。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经费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预算单位次年经费预算的重要参考,作为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考核任用、检查监督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政管理质效。全面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优化财政评审程序,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深入推进电子票据改革,继续抓好乡镇、部门财政财务培训等方面工作。

4.树牢底线思维,全域推进从严治党。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财政发展改革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采取清单式管理,切实解决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等问题,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二是狠抓廉政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系统廉政体系建设,将廉政建设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融合,严格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监管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廉政节点的权力运行,坚持定期对重点风险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防控。三是强化担当实干意识。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工作导向,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上级作风建设要求,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干部职工言行举止,维护部门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在职人员总数56 人,其中公务员22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2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2741806.92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285296.9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结转安排专项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22741806.92元,其中:上年结转11317500.00元,占49.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41806.92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22741806.92元,其中:基本支出9566274.90元,占42.06%;项目支出13175532.00元,占57.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741806.92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285296.9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结转安排专项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24306.92元、上年结转113175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11225.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3049.00元、卫生健康支出357168.00元、住房保障支出710364.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24306.92元、上年结转11317500.00元,合计22741806.92元,比2023年预算数11456507元增加98.51%;原因是上年财政结转安排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11225.92元,占8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3049.00元,占5.99%;卫生健康支出357168.00元,占1.57%;住房保障支出710364.00元,占3.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163876.00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04626.92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水电费及物业管理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检查差旅费用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服务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062723.00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41589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47153.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171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44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10364.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66274.92元,其中:

人员经费840855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157724.9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2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用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无公务用车)0元。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有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57724.92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1747.08元,降低5.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公业务费用及其他交通补贴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22741806.92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8408550.00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335756.92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299750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