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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2024年省级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12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资金来源

(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32号),下达我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总额为472.12万元,其中农村客运补贴447.47万元(费改税补贴178.88万元、涨价补贴268.59万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4.65万元,其中费改税补贴资金19.55万元;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5.10万元。

(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47号),其补贴金额为348.69万元。

二、资金分配政策文件

(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

(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09号)。

(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22〕406号)。

三、资金分配方案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署实名向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申诉或者举报,联系电话:0839—4314915;邮箱:12756953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