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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15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地址:旺苍县兴旺东路16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旺苍县雷家沟河道清淤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根据河道淤积状况,本工程对综合治理河段范围内的阻碍河道行洪的堆积体进行清理。本次清淤河道总长1.30958km。清淤嘉川段起于拦渣坝,桩号为K0+000.00,坐标为X=3570334.286,Y=614606.596;清淤河道止于雷家沟上游煤矿,桩号为K1+309.58,坐标为X=3569591.026,Y=615423.257。本次疏浚河段河床覆盖层较厚,清淤料以卵石、砾石、砂石、煤渣为主,合计清淤料总方量101.26万m3。总投资3464.03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

施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确定最小施工范围,划定施工红线

本项目施工红线以工程设计的最小占地范围为基准,尽量降低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①施工前做好划线勘查工作,划定施工红线;②合理进行施工布局及施工安排,严格控制工程动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③因清淤范围、施工便道在工程建设期植被恢复期内的水土流失量较大,对其所在区域及附近的植被破坏较严重,需做好必要的排水沟、沉淀池等防护措施。

(2)施工过程中的植物保护

①加强施工管理,在疏浚料开挖时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对项目沿线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对运输车辆进行封闭或采用篷布覆盖,尽量保持车辆轮胎湿润,减少起尘量;②施工人员在建设期间,要规范人为施工和机械施工的方式,精确细致,不能对红线以外的植被造成破坏;③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在分段施工完毕后及时覆盖表土,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

(3)施工过程中的野生动物保护

①避免夜间施工,以保证野生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要避开早晨和黄昏时段作业(这些时段为多数动物的休息和觅食时段);②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尽量避开早晨、黄昏和正午时段使用强噪声施工机械;③针对两栖类与爬行类动物,防止因施工造成的水源污染、水质改变和土壤污染,尽量减少占地区内的植被破坏,尽可能保护好爬行动物的栖息生境;④针对鸟类,施工的季节避开鸟类的繁殖季节(一般为4~7月),避开鸟类等飞禽的迁徙通道,并加强施工人员保护鸟类的宣传教育;⑤针对兽类,严禁猎捕,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立即处理,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避免小型兽类的种群爆发。

(4)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临时措施:对沿线道路定期清扫,并洒水保持湿润,但需要控制水量防止产生径流。

施工管理措施:项目施工应在雨季到来之前做好防护并保持排水设施通畅;淤料日产日清,尽可能减少石方临时堆放的裸露时间并及时回填,避免堆体垮塌或被降雨冲入临近的河道。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优化施工方式

①本项目枯水期进行施工。②同时本报告要求所有施工内容应避开雨季施工。③禁止随意倾倒废渣、车辆冲洗废水、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开挖斜坡裸露面采用防雨布临时遮盖,防止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

(2)施工期避免河道断流措施

本项目清淤河道雷家沟已断流,同时本次工程导流沟开挖在枯水期(10月~次年4月)进行,采取两岸分区作业、分块导流。

二、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方应严格遵守当地相关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做好扬尘防护工作,环评要求不准裸露野蛮施工,在风速大于四级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并对作业处覆以防尘布;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

②加强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管理,防止生活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卫生,施工便道及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无积水。

③施工区干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从事土方等固废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

④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负责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主管部门以及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⑤施工工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 

⑥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等场所地坪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集中堆放并按照规范覆盖或者固化。 

⑦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及运输车辆经除泥、冲洗后方能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 

⑧拆除工程拆除作业、挖掘机开挖作业时,应当使用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 

⑨施工车辆材料运输、疏浚物料运输过程中应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减少对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

⑩对主要施工运输道路每天不低于四次洒水降尘,降低粉尘对沿线居民敏感点的影响。

2、燃油废气、汽车尾气环境保护措施

(1)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完成大修及保养;

(2)采用清洁能源如电、天然气、0#柴油等,禁止使用燃煤;

(3)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4)对于燃烧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挖掘机等,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高于燃烧汽油的车辆,要求尾气不达标的车辆和设备安装尾气净化器,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三、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施工期约有施工人员20人,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6m3/d,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 等。本项目不单独设置集中施工营地,项目施工人员均为雷家沟附近居民,夜间回家住宿,清淤段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用于周边林地。

车辆冲洗废水: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拟在道路进出口附近设置10m3沉淀池进行处理,冲洗水通过沉淀之后回用于施工车辆车轮冲洗,循环使用不外排。

淤料脱水废水:开挖的清淤料及时脱水运输,清淤料经脱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由沉淀池处理,用于清淤范围内洒水降尘,部分淤料脱水废水沉淀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输至周边林地用于补水。

地表水水质影响减缓措施:本项目清淤河道雷家沟已断流,无降雨时无地表径流,且导流沟开挖在枯水期(10月~次年4月)进行。

四、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和养护。 

(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施工区域中部,远离周边居民敏感点。 

(3)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夜间禁止运输。 

(4)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错峰作业,避免同时作业。 

(5)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同一地点安装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6)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7)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在进场前应完成大修及保养,同时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以降低机械和车辆的非正常噪声。

(8)运输路线尽可能远离居民区,尽量避开人群集聚区域;对于无法避开的人口聚集区域,则要求运输时间点避开出行高峰期,途经路段附近有城镇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避免因施工物流运输对周边城镇的环境带来影响。

(9)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禁止鸣笛。

五、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废土石方:本项目弃渣全部来源于清淤料,产生量为101.26万m3,清淤物料经政府协商后全部交由四川金万邦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自行清运至嘉川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管理措施:成立环境风险事故领导小组,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和沿线道路进行清扫,从源头上控制施工车辆油料泄漏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使其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敦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并注意文明行车,减小事故几率;加强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严格按照既定的施工要求、施工进度及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确保在枯水期(10月~次年4月)进行施工。

工程措施:做好清淤场地检查工作,保持排水通畅。清淤场地和清淤料运输线路沿线等设置明显标志,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

应急措施:施工车辆油料泄漏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将该部分沙土铲除并收集至专用容器中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如油料泄露点位于周边道路,则用沙土覆盖其表面,待其充分被吸收后在用专用容器收集交资质单位处置,从而避免泄露的油料随雨水等带入周边水体;同时制订污染物泄漏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及物质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本项目安排在枯水期施工,在洪水主汛期来临之前完成,但考虑到工程区经常发生泥石流,现场施工单位及业主部门应密切关注上游来水,做好预警工作。

七、施工期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指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得到协调发展。为此应明确本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督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使本项目的环境管理得到有效实施。

(1)管理机构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来自施工期,因此建设单位应尽快设立专职的环境管理机构,对施工期实行监督管理。该机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并直接领导,由建设单位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环境管理,并接受有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2)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

施工中的环境管理应着重于施工场所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应采取日常的、全面的检查和终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编制好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

监督检查重点:一是防止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二是防治施工中的水、气、声、固废污染。

监督检查时间:施工高峰期。

监督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实施了有关的生态保护以及水、气、声、固等污染控制措施。

监督检查要求:所有的检查计划、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都应有现场文字记录,并应及时通报给各有关部门。记录应定期汇总、归档,以便验收时备查。

 

运营期

本项目为河道清淤工程,属生态影响型项目,项目河道清淤工程均在施工期完成,无运营期,故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环评建议在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1)加强环保宣教工作,并在项目段河段设置警示牌;

(2)加强项目沿线植被建设和养护,以补偿由于项目建成造成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失,同时保持与周边景观的协调性,达到较好的景观效果。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