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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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责任主体、联系方式、公开渠道、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元市旺苍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9-6215911,通讯地址: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6号 【公开渠道】政府网站地址(www.scgw.gov.cn)【监督渠道】监督举报电话:0839-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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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请在下列选项中进行填写) R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微视□手机短信推送□电视□广播□报刊□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图书馆□档案馆□其他(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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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基本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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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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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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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概况信息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6号 单位负责人:黄榜昌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办公电话传真:6215911 邮政编码:6282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方案 |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R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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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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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领导信息 |
姓名 职务 照片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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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R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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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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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承担民政法治宣传和培训教育;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承办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事件;指导全县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0839-6215911) (二)社会救助股。负责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和安全工作,承担对应的跨省和省内跨市(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协调及救助事务;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助工作。(0839-6215087)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养老服务股)。负责落实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负责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及福利彩票代销工作;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负责慈善捐赠工作。负责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公(民)办养老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康复村管理工作;承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0839-6215096) (四)社会事务股(儿童保障股)。负责落实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监督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编制行政区划图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并指导全县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工作。(0839-6215081) (五)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建股)。负责落实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我县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工作;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0839-6215096) (六)规划财务股。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民政统计、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工作。(0839-6215079) (七)政工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6215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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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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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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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事业单位概况 |
所属事业单位: (一)社会服务救助中心(社会救助管理站)。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部署,执行好国家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制定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发展规划,做好基础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搞好工作沟通协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照各自相关职现认真开展好“十大救助‘工作;加强救助中心管理工作,做好人员安排,落实工作岗位职责,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指导和督促全县“三级救助”平台的建设和救助工作的发展,按照国家救助政策,管好用好各项救助资金;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县民政局交办的其它的事务。 (二)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管理指导中心)。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护理与保健服务。护理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合法权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三)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定期分析评估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为乡镇、村(居)开展未成年人监护监督、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等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负责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服务,针对重点个案组织开展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 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负责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对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负责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婚姻登记处,宣传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结婚、离婚证书,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档案建立,保管工作。 (五)殡葬管理所。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秘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培训。 (六)殡仪馆(松米山公墓管理所)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遗体安葬,丧葬用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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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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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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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政务 动态 |
工作会议、活动、讲话、等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 |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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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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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事信息 |
干部任免、招考、录用公示等 |
相关业务股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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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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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示公告 |
招投标、重大采购、重要文件以及需社会知晓的公示公告 |
相关业务股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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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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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生工程 |
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实施情况 |
相关业务股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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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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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流程等 |
办公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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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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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民间组织管理类: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基金会管理办法 4、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5、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6、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7、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8、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9、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事务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4、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5、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6、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8、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9、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 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10、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1、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12、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基层政权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4、《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 行政区划类: 1、地名管理条例 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地名管理办法 4、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5、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 6、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社会救助类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社会福利类: 1、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2、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3、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4、关于印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6、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7、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 8、民政部关于批准发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殡葬管理类: 1、殡葬管理条例 2、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3、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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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补发、换发;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备案;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受理时间、办理结果、 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相关业务股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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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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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确认 |
中国内地公民婚姻登记;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慈善组织认定;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 |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相关业务股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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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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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对社会公共墓地、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开展行政检查;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 |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相关业务股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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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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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救灾捐赠款物的行为,责令责任人退还所用、所得款物;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救灾捐赠款物的行为,责令责任人退还所用、所得款物 |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相关业务股室 |
R政府网站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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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 6215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