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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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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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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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主体、联系方式、公开渠道、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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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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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9-4202695,通讯地址: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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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政府网站地址(www.scgw.gov.cn) 【监督渠道】监督举报电话: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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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请在下列选项中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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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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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乡□村□)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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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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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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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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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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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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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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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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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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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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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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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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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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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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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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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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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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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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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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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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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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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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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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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2.信息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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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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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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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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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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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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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农业农村局最新法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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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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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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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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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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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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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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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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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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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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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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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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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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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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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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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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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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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三农”领域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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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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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更)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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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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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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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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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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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62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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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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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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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三农”领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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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更)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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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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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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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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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62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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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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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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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各级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监督管理,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资源区划和保护,农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监管,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投资管理,农田建设管理,农业科技、农技推广,农村人才,农业对外合作,烟草产业发展,农业综合执法,农业安全生产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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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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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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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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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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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62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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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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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和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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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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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流程及依申请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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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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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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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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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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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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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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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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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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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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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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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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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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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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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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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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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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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及编制说明、决算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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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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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变更)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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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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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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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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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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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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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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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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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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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招考信息,职称评审和教育培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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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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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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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2.信息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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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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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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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62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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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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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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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农业农村局答复的、应当公开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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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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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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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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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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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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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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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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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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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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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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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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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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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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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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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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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农民培训等民生工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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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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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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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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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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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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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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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应急处置、应急演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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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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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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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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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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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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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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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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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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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公开回复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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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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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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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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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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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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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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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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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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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参加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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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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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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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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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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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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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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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新闻发布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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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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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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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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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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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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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行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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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办理结果、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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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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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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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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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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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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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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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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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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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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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农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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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程序、监督电话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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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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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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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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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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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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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62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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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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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提灌站的产权登记、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出售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及其主要零部件的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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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实施主体、权力来源、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常见问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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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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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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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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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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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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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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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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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植物、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对农业机械安全的监督检查;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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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行政检查的实施主体、法定依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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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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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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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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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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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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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62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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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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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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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的实施主体、法定依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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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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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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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2.信息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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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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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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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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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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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农业违法违规行为现场、工具及其产品的扣押、查封或封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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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法定依据、执法流程、违法情节、强制措施信息、强制执行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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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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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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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2.信息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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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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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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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62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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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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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报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奖励;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农业(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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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行政奖励的实施主体、法定依据、奖励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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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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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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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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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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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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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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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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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动物收购贩运、农作物种子经营、乡村兽医登记、非政府投资或补助的农村能源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等的备案;没收销毁不符合补检条件的动物及动物产品;销毁违规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责令托运人或经营者对调运的带有检疫对象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除害处理、改变用途或销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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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权力来源、法定办结时限、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常见问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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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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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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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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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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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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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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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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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档案解除封存;养蜂证申领;农村能源工程报废;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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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权力来源、法定办结时限、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常见问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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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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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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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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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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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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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4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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