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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清江怡苑B区3#、6#、8#楼恢复重建和5#、7#、9#楼维修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00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24年10月28日,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办理旺苍县清江怡苑B区3#、6#、8#楼恢复重建和5#、7#、9#楼维修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用地情况

2024年10月10日,该项目获得了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旺发改〔2024〕715号);2024年10月23日,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拟选址于旺苍县环城北路;经复核,该项目用地符合《旺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该项目总用地12912.76平方米,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2912.76平方米。建设规模:以发展和改革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办证情况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经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

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4年10月28日办结,证书编号:用字第5108212024XS0019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