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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三个坚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20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坚持从严从源监管。率先制定出台《矿山监管27条措施》,以自然资源督察、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矿山整治行动为抓手推进生产和在建矿山“边开采边修复”,并针对当前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源头管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矿山资源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全县矿山资源管理水平。

二是坚持一矿一策实施。编制52个一矿一策方案,对自然恢复类矿山,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地灾隐患、水土流失、复绿不足问题,转变“靠天恢复”传统心态。对在建和生产矿山,重点检查方案的适用性、基金缴存使用情况、修复实施效果。对露天矿山修复要求做到“稳边坡、固平台、植草木、强管护”。

三是坚持工作协调联动。部门协同配合,将矿山生态修复完成质量与矿业权延续等工作挂钩,对拒不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的矿山不予受理矿业权延续、变更等申请,并移交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到位;日常检查既查企业履行义务情况,又查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