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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共旺苍县委群众工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县委群工局 点击量:48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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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1-12

第四部分附件 13-41

第五部分附表 4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县长热线电话,并处理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对有关群众工作和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县级部门交办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负责协调群众工作和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3、协调处理跨乡镇(街道)和部门的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和突出性群体性事件。4、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群众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研究、起草全县群众和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和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群众和信访问题及事件。5、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负责协调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处理信访案件,负责联系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定期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6、协调处置赴京、到省、到市非正常上访工作。7、负责处理全县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和日常性工作。8、负责群众接待及日常管理工作。9、承办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群工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县委群工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56.5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84万元,增长35.2%。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一地办”信访矛盾化解中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5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5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5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12万元,占77.17%;项目支出81.39万元,占22.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6.5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84万元,增长35.2%。主要新增“一地办”信访矛盾化解中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84万元,增长35.2%。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一地办”信访矛盾化解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5.03万元,占82.8%;教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万元,占9.7%;卫生健康支出9.56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17.22万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6.5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支出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疗支出(项):决算支出为9.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决算支出为17.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2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3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接待参观、业务指导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群工局核查步蜀峰等重点信访工作0.035万元,接待广元市昭化区群众工作局协调化解何钉反映大石镇广元纬华纺织厂改造拖欠劳务费信访事项0.0625万元,接待广元市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协调重点信访人员走访事0.0636万元,其他单位来我局协调信访事项共计1.628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县委群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5万元,比2022年增加36.56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信访矛盾“一地办”中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县委群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委群工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委群工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坚持“有预算才开支,在预算范围内开支,按预算规定用途何金额开支”原则,强化预算硬约束,预算决策、调整、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绩效逐年提高,较好的保障了信访稳定工作正常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何社会效益。 

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为完成信访事项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及保险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中共旺苍县委群众工作局

2023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县委群工局属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群众来访股;下属事业单位:旺苍县群众信访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县长热线电话,并处理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对有关群众工作和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县级部门交办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协调群众工作和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

(3)协调处理跨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的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和突出性、群体性事件。

(4)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群众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县信访系统建设;研究、起草全县群众和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和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群众和信访问题及事件。

(5)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负责协调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处理信访案件,负责联系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定期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6)协调处理赴京、到省、到市非正常上访工作。

(7)负责处理全县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和日常性工作。

(8)负责群众接待及日常管理工作。

(9)承办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我局共有编制15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9名。年末在职人员14名,其中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9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2023年,全县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确保党的二十大和谐稳定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信访秩序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三大目标,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全县信访工作形势持续呈现出“三升二降一平稳”的良好态势,确保了冬奥会、省“十二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巡视组来旺巡视等重要敏感节点的和谐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全县群众通过各级渠道反映诉求2280件,交办各级机关办理2280件,按期办结2280件,及时受理率、办结率、群众评价满意率均为100%,同比信访总量下降13%。

1.拓宽群众维权渠道,走访量持续下降。2023年度,群众通过各级走访847批次111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14%、人次下降17%。其中群众到县走访759批次1003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8% 、人次下降11% ;集体上访28批次354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11.4%、人次下降12.2%,来访4批次87人次的市碗厂河煤矿欠薪欠保群体,来访2批次34人次的黄洋食品工业园区失地农民要求安置群体,来访5批次29人次的住建领域、工程款群体等群体问题均得到有效处置,群体较为稳定。群众到市上访登记61批次89人次,交办我县17批次1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17.2%、人次下降11%。到省上访21件21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9%、人次下降5.4%。群众到京走访6批6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4%、人次下降6.5%,在全市8县(区)中排名第七。

2.提升网信办理质量、满意率持续巩固。2023年,群众通过人民网留言22件、问政四川97件,同比件次下降5%;领导信箱187件,同比件次下降7%;国家、省、市三级转送、交办、督办1127件,同比件次下降9%。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方便人民群众。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及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3.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积难案持续减少。一是“治重化积”圆满完成任务,中央信联办交办“治重化积”信访件5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二是成都大运会“百案攻坚”行动取得突出成效,省信联会交办7件次,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办结7件,办结率100%,全力保障了成都大运会的安全维稳。三是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省主题教育办交办突出信访问题2件,市主题教育办交办突出信访问题5件(包含省主题教育办交办2件),目前已办结息访4件,1件已形成处理方案,正在办理中。四是完善了县级领导坐班接访、信访值班、包案化解机制,每天落实县级领导信访值班,每周五和重大敏感时节坚持县级领导坐班接访,集中处置疑难信访问题。全年,县级领导接待走访群众78批次99人次,当场答复信访问题64个,交办信访事项14件,交办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100%;带案下访108批次10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理信访事项117件;纳入领导包案信访事项41件,应化解11件,已化解11件,化解率100%。应稳控化解30件,已稳控化解30件,稳控率100%,有力地推动了凤雏集团欠薪案、盐河农业园区拖欠民工工资、九金实业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等群体类,何其、蒲明科、唐开树等个访类的疑难问题得到彻底化解;煤炭领域市碗煤欠保群体、清江怡园B区、弘道公司非吸受损案阶段性解决,群体得到有效稳控,信访积案难案存量持续降低。

4.筑牢维稳处突防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采取“三抓三述”“三评四比”等措施,每月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包案、亲自研究、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安排部署信访工作。全年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4次,信访维稳专题会议12次,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二是深入细致排查。全县组织开展“五大行动”活动3轮,集中排查矛盾纠纷18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845件,及时化解6415件,化解率99.8%,建立了突出信访问题和重点人员的动态工作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三是扎实开展稳控。采取本地吸附与异地稳控、长期跟踪与临时重点掌握相结合的办法,逐一落实“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稳控措施。全国“两会”:全县共派驻5个工作组共30余人赴北京、西安、成都、广元等地开展稳控工作,劝返了38名涉访退役军人到省进京访群体1个,李文怀、侯丹等8名进京访人员。成都大运会:我县在成都大运会期间共派驻入蓉工作专班5个共23人,包括龙泉驿、成都东站、省委政府、双流、机动专班等。稳控住了步蜀峰、张春蓉、安天斌索小艳夫妇、官艳、何明凯等重点人员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涉及的扬言上访人员王中武,劝返回旺精神病患者高明翠。成都大运会期间实现了旺苍信访人在省群众来访接待中心零登记,保障了省委政府及成都各比赛场馆周围和谐稳定。广元女儿节:安排2名干部和2名公安到广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成功将李华等49名重点人员牢牢吸附在当地,落实专人稳控。四是强化预警处置。启动了情报信息“日报告”和信访涉稳信息会商研判机制,重点敏感节点共计处置涉访预警信息58条,66个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被处置在萌芽状态。包括:东河镇4人、嘉川镇9人、白水镇3人、普济镇1人、三江镇4人、黄洋镇3人、张华镇3人、九龙镇2人共29人18条行动性倾向性的预警信息,侯超、杨波、杨菊华、杨勇宗个人等预警信息。全年重点时节未发生个人极端访事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5.探索建立“一地办”,服务便民提档升级。统筹整合优化资源,探索建立“1334”工作办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建县信访和矛盾纠纷“一地办”事务中心,构建了“一站式”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网上网下先后受理信访和矛盾纠纷1032件,办结信访事项554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05件,破解信访积案难案73件,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99.5%,全年矛盾纠纷总量、治安案件总量持续下降,全年无“民转刑”命案发生。市委书记何树平,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泽广,省主题教育省委第六巡回督导组组长陈贵林等省、市领导莅临县信访和矛盾纠纷“一地办”事务中心接访和调研,均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356.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51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总计35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12万元,项目支出81.39万元。

3.部门总体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在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严以律己,真实准确的反映了一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无违纪违规现象。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总体绩效
(30分)

目标管理
(15分)

目标制定

6

6

2

2

2

1

目标实现

3

3

2

2

                                                                             过程控制
(10分)

执行进度

4

4

同步调整

3

3

及时处置

3

3

完成效率
(5分)

预算结余率
(低效无效率)

5

5

部门预算
项目绩效
(20分)

20

专项预算绩效(30分)

30

绩效结果应用(14分)

内部应用
(4分)

预算挂钩

4

2

信息公开
(4分)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
(6分)

问题整改

3

3

应用反馈

3

2

自评质量
(6分)

自评质量
(6分)

自评质量

6

5

扣分项(5分)

3


2


合计

100

95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我局年末在职人员14名,其中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9名。

人员类项目保障我局按时发放工资、绩效考核奖金,并按月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项目实施内容与申报目标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规模、标准、预算进行,无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问题。

我局2023年人员运转类经费全年预算资金为213.88万元,预算批复数为236.53元。

资金计划。2023年人员运转类经费全年拨入资金为236.5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计划情况236.53万元。

资金使用。2023年人员运转类经费截至2023年底的实际支出情况为236.53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分别为基本工资66.89万元、津贴补贴24.05万元、奖金51.8万元、绩效工资24.37万元、养老保险27.76万元、基本医疗9.5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5.6万元、住房公积金17.2万元、乡村振兴驻村干部生活补助9.26万元,共计236.53万元。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问题。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人员运转类资金无资金结存,完成预算100%。

2.运转类项分析

运转类项目保障我局按时办公费、公务接待等商品服务类支出。项目实施内容与申报目标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规模、标准、预算进行,无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问题。

我局2023年人员运转类经费全年预拨付资金万元。全年支出1.99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分别为办公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共计1.99万元。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运转类资金无资金结存,完成预算100%。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⑴报送时效。年初按时编制单位预算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预算资料和数据。

⑵编制质量。在2023年初,严格执行预算方案,预算编制完整无漏,编制数据准确,基础信息完整,正确使用科目,规范编制预算数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都规范完整。

2.预算执行情况

⑴在预算过程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按时按要求报送预算数据和表册。

⑵在年度预算中,严格执行收支平衡规定,严格执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无收支缺口现象,在人员支出方面严格按时间进度执行,年终无政策规定外的缺口。

⑶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年末结合一年来的开支,结合账务数据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准确的完成决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报送决算资料和数据决算。

3.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按照财政下达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平衡,无超支、虚列支出现象。

4.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预算资金:80万元,经县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信访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账务处理规范,附件资料齐全,会计核算细致,严格审核票据,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制度。

5.项目绩效情况

全年无大规模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未发生信访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恶性事件,未发生因处置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媒体性炒作事件,信访总体形势平稳可控;有效化解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重点领域信访矛盾明显缓解,重点群体串联聚集明显减少,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基本形成,为建设“红色旺苍,中国茶香”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6.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进行了公示公开。

7.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自评,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了认真执行。坚持“有预算才开支,在预算范围内开支,按预算规定用途和金额开支”的原则,强化预算硬约束,预算决策、管理、调整、执行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绩效较上年有提高,较好地保障了信访稳定工作正常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目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五、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工作和中期评估工作,根据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更为准确的中期评估建议,减少预算资金的闲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支出审批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的精准性。加强预算绩效考核,坚持常态化管理,促使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更加平稳、健康地运行。

附件2-1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北京、成都例行值班,全国、省、市“两会”值班及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值班,突发重点信访问题处理及重点人员劝返处突到国家、省、市信访局协调工作等工作经费,工作目标就是要到省到京“零非访”,杜绝越级访、恶意访、集访和负面舆情,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上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2023年总投入8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拨款8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

按照广元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或市委群工局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要求,国家、省、市、县重点工作期间县委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2.绩效目标

按照广元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市委群工局以及国家、省、市、县重点工作期间工作要求申报并编制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合理、明确,与项目预期目标相关。

3.资金投入

2023年度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编制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4.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设8个三级指标。其中:项目产出类设三级指标4个;项目效益类设三级指标3个,指标名称及评价标准如下:

评价内容

三级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

评价

方法

项目产出

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比率分值法

质量达标率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性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成本节约率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项目效益

“零非访”

“零非访”,不到省、京越级闹访、缠访、集访和极端访,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有序上访

分级评分法

推动法治建设

推动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

分级评分法

信访人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95%

满意值赋分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023年预算数8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拨款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2023年度项目实际到位资80万元,实际支出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中履行了规范的审批流程,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且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

2023年度项目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过程监管、责任落实做出了相应规定。执行中,项目责任部门以职设岗、明确责任边界、完善人员分工及协调机制,保障了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单独或综合运用是否评分法、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错项评分法、满意值赋分法等,对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在合理量化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基础上,对各项指标逐项评分,汇总得出评价综合结果。

2、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2023年度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为清晰、基本合理,绩效管理规范、审核程序严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在产出及效益方面基本达到了预期。项目适用分值100分,评价得分为97.5分。见下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项目决策
(30分)

决策程序

程序规范

20

20

目标制定

编制质量

10

10

项目执行
(30分)

执行同向

目标匹配

10

10

项目调整

预算调整

10

10

预算执行

执行进度

4

4

预算结余

预算结余率

6

6

目标实现
(15分)

目标完成

目标完成率

8

7.5

目标偏离

偏离程度

7

7

项目效果
(25分)

目标实现

23

合计

100

97.5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3年底,项目实际完成成本80万元,完成预算成本的100%。到北京例行值班3个月,到成都例行值班3个月,国、省、市“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值班,国、省督导组、考察组到市、到县督导期间信访维稳值班。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现了“零非访”,杜绝了越级访、恶意上访、集访极端访,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上访,推动了信访法治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度项目效益绩效目标在设置上未充分量化、细化。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合理设置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的前期编制工作,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性,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目标,使其合理引导并约束项目执行。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编制年初预算时,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详细统计分析往年决算,将分析结果结合当年工作安排和项目计划,将结转结余资金、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推进情况等因素进行预计和测算,合理编制年初预算,从而提升预算的科学合理性以及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率。

附表:信访维稳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信访维稳值班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中共旺苍县委群众工作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80

其中:财政拨款

8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代表广元市四县三区到省信访局开展信访维稳例行值班工作,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并有效劝返赴省进京信访人员,从而减少信访登记数量。

顺利完成成都、北京例行值班任务,无一人进京越级上访;顺利完成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无恶意上访、集体上访事件。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到省进京非访控制范围件

“零”非访

100%

协调化解疑难信访问题

化解疑难信访件10件以上

10件

接待信访群众来信来访

接待上访群众及网上、走访信访2000人次以上

2000人次

北京、成都、广元列行值班

北京、成都值班6个月及重大节日维稳

20人次以上值班

质量指标

杜绝到省进京越级非访

“零”非访

100%

不发生信访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恶性事件

“零”恶性访

100%

时效指标

2023年

6个月

100%

按时限要求完成信访事项办结任务

按照信访条例要求,60个工作日办结。

60个工作日

成本指标

指标1:成都、北京值班人员住宿费、差旅补助费、往返交通费

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

按实际发生执行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上访人员吃住行,按规定执行,保障上访人的权益。

按旺财行【2016】1号文执行

按实际发生执行

值班人员差旅费,按规定严格执行

按旺财行【2016】1号文执行

按实际发生执行

社会效益
指标

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维权

依法维权

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推动法治信访建设

依法维权

100%


满意度指标

上访人满意度

≥90%

100%

附件2-2

2023年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2023年,我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预算资金为1.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2.项目立项依据为《关于在全省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通知》(川组通【2018】59号)。

3.资金来源:县财政局预算资金1.6万元。

4.支付原则: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3﹞3号)资金安排,同时结合我办2023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项目开展的实际发生额支付。

5.资金支付情况:全额用于支付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的开展。

(二)绩效目标

2023年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参加红色文化教育1次;订阅购买含党见资料10份;慰问退休党员、困难党员10人次。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自评步骤及方法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办迅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组建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有序开展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办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申报财政资金1.6万元,2023年,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3﹞3号)资金安排,下达党组织活动经费1.6万元,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科目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预算2023年度资金总额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的100%。

2.资金到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1.6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87.5%。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照现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2023年党组织活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2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3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我办和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办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参加红色文化教育1次;订阅购买含党建资料10份;慰问退休党员、困难党员15人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改善提升机关形象。加强班子建设,强化支部工作,提升纪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素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加强部门公用经费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控制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外,绩效目标制定要素完整、程序规范,支出控制有力。

单位名称

旺苍县委群众工作局

项目名称

党组织活动经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10分)科学决策

必要性(政策依据)

5

5

项目决策

可行性(政策完善)

5

5


(10分)绩效目标

明确性5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7分)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项目管理

资金使用

4

4


(3分)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20分)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50

8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8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8

公平效率(可选项)

8

使用效率(可选项)

8

合计



100

98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一是积极参加并组织绩效工作的培训,增强绩效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各种渠道强化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扩大绩效管理的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二是预算安排要有前瞻性,要科学化、精细化,做到实际执行起来偏差不大,建立起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防止资金拨付过慢现象,即时反馈预算支出的实际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附表: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党组活动经费

预算单位

群工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6

执行数:

1.4

其中:财政拨款

1.6

其中:财政拨款

1.4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组织党员教育培训一次,组织开展主题活动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一次,慰问党员2个,全面完成党建工作任务

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调研,慰问党员,全面完成党建工作任务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主题党日活动

1次

100%

指标2:订阅购买党建资料

12份

100%

指标3: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1次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按进度完成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间

2022年12底

按进度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党报党刊

12000

100%

指标2:主题党日活动

1200

100%

指标3: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按进度完成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党报党刊、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1.4万元

按进度完成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100%

可持续

影响指标

指标1: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按进度完成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90%

按进度完成

指标2: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95%

10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