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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3
第五部分 附表 7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8
二、收入决算表 79
三、支出决算表 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8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8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8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9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承担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存量房网签备案及注销,指导存量房交易,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五)负责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测绘、房地产租赁等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白蚁防治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承担县本级住房维修资金的设立、归集和监督使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八)负责全县原有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事项。
(十)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监管,房地产开发取得成效
2023年,我中心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效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防止出现新的商品房“烂尾”项目,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商品房销售量稳步增长。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8.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2%,其中,商品住房销售557套,销售面积6.4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3.1亿元;门面销售235间,销售面积1.0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0.94亿元;车位销售440个,销售面积1.19万平方米,销售金额0.18亿元。
二是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完成房地产领域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750万元,同比增长15%;新培育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完成市、县下达目标任务;完成“2022年旺苍县秋季房交会”商品房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发放工作;全面落实县委“大走访、大宣讲、大化解、大清扫、大落实”五大行动,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化解各种问题和困难,破解企业面临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为企业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商品房交房工作。全力推进和成云著三期、金科天宸二期、红城帝都一期、状元府一期、嘉州花园等优质楼盘上市,确保栖凤苑、金科天宸一期、虹桥原著等楼盘顺利交房。
2.优服务,物业管理日益规范化
2023年,我中心以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为重点,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党员和物业小区业主党员组建红色物业小区党组织,将基层党建与小区物业管理有机融合,有效提升了物业服务质量,大大提高了化解物业小区业主住用矛盾协调和处理的能力。
一是在乡镇、社区和物业小区大力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是严把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和准入关,严管物业承接查验,及时完善相关交接手续,促进了全县物业管理服务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工作,在物业小区清理整顿物业服务乱收费现象,严格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指导和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与相关部门联动,依法处理和协调小区业主的住用矛盾和纠纷调解,协助乡镇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9个,查处住户房屋违规装饰装修案件5起。
五是进一步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2023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40万元。
3.惠民生,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电梯安装全面完成
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重点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省定民生目标任务的完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投资7044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826万元,完成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教场梁、百丈关、卸甲碥3个社区9个小区,2346户。
二是投资38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062万元,完成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惠及东河镇11个社区,131个小区,8961户。
三是投资3015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534万元,完成旺苍县治煤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惠及东河镇7个社区13个老旧小区,1229户。
四是投资4450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522万元,完成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预算和财评工作,预计2024年3月进场施工,2024年底完工。
五是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任务,共计投资315万元,7个小区安装电梯9部,已全部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4.抓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顺利实施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针和政策,着力于保障民生,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一是旺苍县2023年(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前期通过调查摸底和严格审核程序,确定改造552套房屋以保障乡村教师住房需求,现已全面开工建设,开工率100%。
二是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实地查看和专业机构鉴定,共摸底调查危旧房屋数量总计91栋,按照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共排查出C级危旧房49栋,D级危旧房8栋(均无人员居住),非CD级房屋34栋,按照是否非成套划分,排查出非成套房屋38栋,成套房屋53栋,已录入省市危旧房调查统计系统。
三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序推进,完成清江怡园棚户区改造项目257户人员搬迁工作,目前正拆除危房进行新建。
四是及时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按照规定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进行发放,2023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200户,发放资金160万元。
五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3年我中心向上级共争取资金5536万元,完成非税收入370万元。
5.保稳定,积极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2023年,我中心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认真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在建项目安全检查,全力维护在建项目施工安全,全年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是督查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小区进行燃气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充电安全和汛期安全隐患整治等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了责任区域内电梯、高压水泵、配电设备、消防通道、地下空间、路灯、监控等设施设备检查工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更换无法使用的废弃设施设备,全面清理地下室、楼梯过道、房屋屋顶、露天平台和开放式阳台、防盗防护栏内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防止了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有效开展了维稳和信访工作,采取“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全年受理广元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398件,有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网上信访渠道走好群众路线,群众满意率达100%。
6.促整改,公租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中心进一步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强化了租住资格审查和清理工作。今年共开展4次公租房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对租赁期已满5年的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承租条件的提供续租服务,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限期退租,共排查出公租房违规租住户11户,切实提升了公租房租住动态管理的能力。
7.夯基础,党的建设得到加强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紧密结合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抓思想引领又重制度规范,组织召开党支部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课4次,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全体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照党章和党规的要求交纳党费6811元。
二是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成立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通过每周一次专题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自主制定学习计划自学、各股室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根据问题台账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5个做法紧紧锚定主题教育目标任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2次、党课4次、交流研讨会4次。领导带头开展基层调研,推动问题整改,列出了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低下如何提升、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如何做好动态管理、党员干部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如何改善3个需要解决的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通过加强培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多种措施靶向发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同落实、同安排、同部署,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重点考核内容。
四是毫不动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学习和“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集中开展了党员干部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树立了党员干部保持政治定力、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五是进一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强化机关管理和干部考勤签到制度,突出治理 “办事拖沓、效率低下”“敷衍塞责、不负责任”“不作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走基层,做实乡村振兴工作
进一步优化调整了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根据帮扶村的调整变化,重新选派了驻村工作队员到村任职,充分履行帮扶职责,认真开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实行主要领导每月到村指导和谋划驻村帮扶工作,帮助帮扶村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农民增收目标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
9.保平安,依法治县顺利推进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委依法治县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切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单位活动,将依法治县工作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抓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完善机关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结合我中心业务工作,深入物业小区、项目施工现场、帮扶村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服务,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投身“法治旺苍”建设。
10.抓统筹,其它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要求,我中心扎实开展了统战、文化体育、防邪、保密、审计、工会、网络安全、人事档案、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财政绩效评估、应急管理、低碳发展、社区治理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718.9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678.68 万元,降低31.1%。主要原因是上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投入减少导致。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71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3.94万元、占97.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万元、占2.5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71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92万元、占12.85%,项目支出3241.02万元,占87.1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718.9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78.68万元,下降31.10%。主要原因是上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投入减少导致。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5 %。与 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63.72万元,降低32.74%。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投入。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3.94万元,主要用 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9.54万元,占2.75%;卫生健康支出14.38万元,占0.40%;城乡社区支出474.34 万元, 占13.09%;住房保障支出3035.69 万元, 占83.7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23.94万元,完成预 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3.0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61万元,完成预算 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9.8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45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6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85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92万元,其 中:
人员经费44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 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 3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加40.6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决算按照财政要求列报。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因公出国(境)团组0词,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事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事项。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 年增加1.3万元,增长40.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决算按照财政要求列报。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餐饮费。国内接待 35批次, 5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指导、考察调研以及县外房地产行业学习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 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 2023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我中心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5万元,比2022 年减少5.04万元,降低12.70%。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疫情防控 政策调整,出差、会议等工作任务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我中心2023年未发生政府采购业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我中心共有车辆0 辆。单价100 万元(含) 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在2023 年度预算编制阶段, 组织对“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项目” 、“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了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 、“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 92.02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 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为节点,以目标引领和结果应用为抓手,扎实推进我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开展。2023 年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项目” 、“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绩效自评得分。绩效自评报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
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旺苍县财政局:
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4〕6号)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保留参公管理。内设综合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物业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股 (县白蚁防治办公室)、财会股、房产档案股等6个股室。
1.综合股
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信访、信息、接待、保密、综合治理、保卫、计划生育、组织、人事、培训、乡村振兴、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外事等工作;负责单位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督办和后勤服务工作;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负责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督办工作。
2.住房保障管理股(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服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接收、租赁、维修安全等具体服务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审核及发放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申请和管理;负责住房保障资格确认和年审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的签订、入住、租金档次确定、租金调整、租金收缴、换房、退房等动态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住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房改政策咨询,具体实施县本级房改房产权转换、房改售后资金使用等日常服务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资质审核等相关工作。
3.物业管理股
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建筑区划划分、物业管理服务前期招标投标、物业承接查验、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进驻与退出等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房屋装饰装修工作。
4.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股(县白蚁防治办公室)
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及使用的服务工作;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存量房网签备案及注销的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存量房交易活动,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测绘、房地产租赁服务工作;负责白蚁防治服务工作。
5.财务股
负责全中心财会工作;负责全中心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6.房产档案股
负责档案资料保管、编研、利用工作;负责科学管理和快捷查阅档案工作;负责出具房屋查询证明书。
(二)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担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等相关服务工作。
4.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存量房网签备案及注销指导存量房交易,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5.负责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测绘、房地产租赁等指导和服务工作。
6.负责白蚁防治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承担县本级住房维修资金的设立、归集和监督使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8.负责全县原有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
9.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事项。
10.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下属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4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6人)。退休人员19人。人员变化主要是我单位2023年度退休2人,新招聘3人,调入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1.2023年初预算安排收入总数为49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0万元。
2.决算报表收入情况。2023年决算表表收入371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3.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5万元。
(二)支出情况
1.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初预算支出49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万元。
2.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决算报表支出情况
2023年决算表支出371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3.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依据财政“以支定收”核算要求,我中心2023年度收支平衡,无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我中心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我中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社会服务满意度高并达到预期效果;根据《2023年度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5分。
1.履职效能
(1)强监管,房地产开发取得成效。2023年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效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防止出现新的商品房“烂尾”项目,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2023年新增房地产开发投资8.56亿元,新增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14.28万平方米,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9.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其中,销售商品住房571套,销售面积6.4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3.22亿元;销售门面241间,1.0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0.94亿元;销售车位575个,1.6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0.31亿元;完成房地产领域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750万元,同比增长15%;新培育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完成市县下达目标任务,切实做好了“2022年旺苍县秋季房交会”商品房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发放工作。全力推出和成云著三期、金科天宸二期、红城帝都一期、状元府一期、嘉州花园等优质楼盘上市,确保了栖凤苑、金科天宸一期、虹桥原著等楼盘交房工作,全面落实县委“大走访、大宣讲、大化解、大清扫、大落实”五大行动,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化解各种问题和困难,破解企业面临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为企业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2)优服务,物业管理日益规范化。2023年以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为重点,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党员和物业小区业主党员组建红色物业小区党组织,将基层党建与小区物业管理有机融合,有效提升了物业服务质量,大大提高了化解物业小区业主住用矛盾协调和处理能力;在乡镇、社区、物业小区大力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严把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和准入关,严把物业承接查验,及时完善相关交接手续,促进了全县物业管理服务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在物业小区清理整顿物业服务乱收费现象,严格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与相关部门联动,依法处理和协调小区业主的住用矛盾和纠纷调解,协助乡镇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9个,查处住户房屋违规装饰装修案件5起。进一步强化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2023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40万元。
(3)惠民生,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电梯安装全面完成。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抓实省定民生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投资7044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826万元,完成2023年教场梁、百丈关、卸甲碥三个社区9个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2346户。二是投资38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062万元,完成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惠及东河镇11个社区,131个小区,8961户。三是投资3015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534万元,完成旺苍县治煤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惠及东河镇7个社区13个老旧小区,1229户。四是投资4450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522万元,完成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预算和财评工作,预计2024年3月进场施工,2024年底完工。五是完成7个小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任务9部,共计完成投资315万元。
(4)抓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顺利实施。一是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个,即旺苍县2023年(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通过前期调查摸底和严格审核,确定改造552套房屋,现已全面完工。二是认真开展了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和专业机构鉴定,共摸底调查危旧房屋数量总计91栋,按照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共排查出C级危旧房49栋,D级危旧房8栋,非CD级房屋34栋,按照是否非成套划分,排查出非成套房屋38栋,成套房屋53栋,并已录入省市危旧房调查统计系统。三是公租房租赁住房补贴按规定及时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进行发放,2023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1200户,发放资金155.89万元。四是向上争取资金5536万元,完成非税收入372.46万元。
(5)保稳定,积极化解各类安全风险。2023年,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认真开展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在建项目安全检查,全力维护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确保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督查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小区燃气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充电安全和汛期安全隐患整治等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了责任区域内电梯、高压水泵、配电设备、消防通道、地下空间、路灯、监控等设施设备检查工作,及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更换无法使用的废弃设施设备,全面清理地下室、楼梯过道、房屋屋顶、露天平台和开放式阳台、防盗防护栏内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防止了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采取“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有效开展了维稳和信访工作,全年受理广元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398件,有效化解了网上群众热线办理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
(6)促整改,公租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公租房管理水平,强化了租住资格审查和清理工作。2023年共开展4次公租房清理整改专项行动,对租赁期已满5年的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供续租,不符合条件的限期退租,清理出公租房违规租住户11户,进一步提升了公租房租住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
(7)夯基础,党的建设得到加强。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紧密结合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住房保障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专题集中学习一次,全体党员干部自主制定学习计划开展自学,各股室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检视问题整改,共建章立制5个,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2次,通过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讲党课等活动,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4次集中交流研讨会,分享学习体会,领导带头开展基层调研,带头推动问题整改,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同落实、同安排、同部署,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重点考核内容。三是毫不动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学习和“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集中开展了党员干部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树立了党员干部保持政治定力、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四是进一步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强化机关管理和干部考勤签到制度,突出治理 “办事拖沓、效率低下”“敷衍塞责、不负责任”“不作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走基层,做实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了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根据帮扶村的调整变化,重新选派了驻村工作队员到村任职,充分履行帮扶职责,认真开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实行主要领导每月到村指导和谋划驻村帮扶工作,帮助帮扶村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农民增收目标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
(10)保平安,依法治县顺利推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委依法治县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切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单位活动,将依法治县工作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抓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完善机关会前学法制度。抓法制宣传,构建全民参与的法治创建氛围,结合单位业务工作,深入物业小区、项目施工现场、帮扶村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服务,引导
(11)抓统筹,其它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统战、文化体育、防邪、保密、审计、工会、网络安全、人事档案、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财政绩效评估、应急管理、低碳发展、社区治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预算管理
我中心能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准确编制预算,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预算。单位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事项发生。支出执行进度较慢,整体执行率偏低,预算年终无结余。严格按照财政要求控制一般性支出。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不够准确,年初预算与预算调整数偏差过大,说明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对预算需求调查不够充分,应用绩效监控结果指导预算调整的情况欠佳,绩效监控调整作用较弱,动态管理不够到位。
(1)支出控制。2023年,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预算金额为39.01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 19.8万元。决算金额为124.55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34.65万元,该指标分值标准8分,根据指标评价标准和公式计算,预决算偏差程度超过219.28%,该事项主要是当年增加公租房维修维护支出。参考2023年综合目标绩效考评结果,得分6分。
(2)动态调整。2023年,县房地产事务中心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0元,预算结余注销额为0万元。
(3)执行进度。根据《旺苍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月、9月、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100%,通过自评发现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13.21%、19.56%、26.87%。各阶段预算执行进度均未达到目标要求。
(4)完成结果。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财政决算收入3731.9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3731.9万元,决算执行进度100%。无结转结余。
3.财务管理
我中心单位制定了《财务岗位职责》、《印章管理制度》、《收支管理》等制度,财务股目前有三个工作人员,会计核算规范,能及时处理相关资金的收付业务。按照财政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和报告。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相关事项的公示公开。但我单位财务人员力量薄弱,财务水平有限。工作中还存较多不足,下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资产管理
我中心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将所属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管理,全面开展资产清理清查工作,及时上报资产管方面工作。我单位资产中主要是本单位办公室使用固定资产、为政府代管保障性住房、代管权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资产利用率较高,无闲置资产。但我单位人员较少,未将资产纳入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5.采购管理
我中心制定了相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按照财政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相关业务。2023年度未发生采购支付业务。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3.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563.6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26.8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4 个。
1.目标决策
2023年部门预算严格按要求,按时、按项目按质量要求完成了部门预算工作任务。部门预算编制准确、规范、完整无漏项,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说明符合规定,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横向联网系统数据一致。
2.项目执行
(1)老旧小区改造。一是投资7044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826万元,完成2023年教场梁、百丈关、卸甲碥三个社区9个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2346户。二是投资38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062万元,完成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惠及东河镇11个社区,131个小区,8961户。三是投资3015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534万元,完成旺苍县治煤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惠及东河镇7个社区13个老旧小区,1229户。四是投资4450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522万元,完成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预算和财评工作,预计2024年3月进场施工,2024年底完工。五是完成7个小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任务9部。
(2)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按期完成。继全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推进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就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完成时限、过程监管、资金保障等进行了细化安排。共计完成投资315万元。增设电梯9部任务已全面完工。
(3)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五权镇公租房已竣工决算(已出具竣工审计报告)。
(4)租赁补贴发放。2023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1200户,发放资金155.89万元。
3.目标实现
2023年,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共设置部门项目绩效目标4个,均全部完成。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在2023年度部门共实施“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教师公寓)”、“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党组织活动”、“旺苍县2023年北门楼等老旧小区改造款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等项目。其完成结果情况如下:
(1)老旧小区改造。一是投资7044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826万元,完成2023年教场梁、百丈关、卸甲碥三个社区9个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2346户。二是投资38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062万元,完成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惠及东河镇11个社区,131个小区,8961户。三是投资3015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534万元,完成旺苍县治煤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惠及东河镇7个社区13个老旧小区,1229户。四是投资4450万元,向上争取改造资金1522万元,完成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预算和财评工作,预计2024年3月进场施工,2024年底完工。五是完成7个小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任务9部,共计完成投资315万元。
(2)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按期完成。继全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推进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就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完成时限、过程监管、资金保障等进行了细化安排。截至目前,增设电梯20部任务已全面完工。
(3)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五权镇公租房已竣工决算(已出具竣工审计报告)。
(4)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2023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1200户,发放资金155.89万元。
(5)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万元,执行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党支部班子建设规范化、组织生活常态化、党员管理科学化、工作保障持续化、作用发挥突出化为目标,强化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丰富党员活动内容。扎实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广泛开展了宣传思想、精神文和网络信访办理等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增强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6)其他工作。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5536.64万元,完成非税收入372.46万元。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度我中心未发生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业务。
(四)绩效结果应用分析
1.评价结论。根据《2023年度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5分。
2.信息公开。按照财政局要求,县房地产事务中心绩效目标说明已按要求随部门预算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3.自评公开。按照财政局要求,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4.整改反馈。经自查发现我中心2023年度无整改事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23年度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5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不够准确,年初预算与预算调整数偏差过大,说明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对预算需求调查不够充分,应用绩效监控结果指导预算调整的情况欠佳,绩效监控调整作用较弱,动态管理不够到位。
2.绩效管理方面。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不够完善,绩效管理人员经验不够丰富。
3.执行进度方面。预算执行进度及完成情况较差,根据根据《旺苍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月、9月、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13.21%、19.56%、26.87%。经评价,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上述三个阶段的预算执行均未达标,分别为13.21%、19.56%、26.87%;预算资金支出算执行进度和全年完成情况均较差,主要是财政资金紧缺导致。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细化、量化预算编制工作。财务部门应于各业务部门深度衔接、紧密配合,在项目实施前,结合自身业务特性,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建议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建立绩效目标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无法完成或前期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及时修正,动态掌握绩效目标的实时完成情况。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培训。营造“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常态,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积极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3.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快支出执行进度。一是充分了解预算需求,合理安排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同时积极应用绩效监控结果指导预算调整,提高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一致性,强化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建议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做好预算支出总体安排,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监督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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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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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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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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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44 |
49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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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 目标 |
1.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竣工决算审计;2.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并完成竣工审计;3.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审计;4.有力推进旺苍县治煤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进度;5.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工及竣工审计;6.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7.完成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申报、可研等前期工作;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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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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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力度 |
鼓励引导还未享受到公租房实物分配的家庭,申报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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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
2023年新增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5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7.5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800套,归集小区专项维修资金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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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非税收入任务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
完成非税收入300万元,完成审核及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0户,发放补贴资金155万元,向上争取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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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租房清理力度 |
加强公租房清理力度,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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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改造3个社区9个小区,涉及居民2346户、建筑物107栋、改造面积19.4141万平方米。(百丈关社区1个、卸甲碥社区1个、教场梁社区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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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融资贷款工作 |
将继续全力配合国投、城投公司,加大对上联系做好融资贷款工作。通过对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统筹重新构建投融资管理新体制,提升政府投融资能力,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困难这一难题给予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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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 指标值 |
绩效度量 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
2346 |
户 |
5 |
2346户 |
|
发放补贴资金 |
≥ |
155 |
万元 |
5 |
155.87万元 |
|||
归集小区专项维修资金 |
= |
300 |
万元 |
5 |
640万元 |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 |
75000 |
平米 |
5 |
9.15万平方米 |
|||
审核及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
≥ |
1200 |
户 |
5 |
1200户 |
|||
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 |
= |
3.5 |
亿元 |
5 |
8.56亿元 |
|||
完成非税收入 |
= |
300 |
万元 |
5 |
372.46万元 |
|||
新增销售商品房 |
= |
500 |
套 |
5 |
571套 |
|||
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 |
= |
100000 |
平米 |
5 |
14.28万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老旧小区改造竣工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5 |
100% |
||
|
人才公寓和五权镇公租房竣工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5 |
100% |
||
时效指标 |
2022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时间 |
≤ |
3 |
年 |
1 |
2.6年 |
||
时效指标 |
人才公寓竣工审计时间 |
定性 |
2023年12月25日前 |
月 |
1 |
五权公租房已出具竣工审计报告 |
||
时效指标 |
租赁补贴发放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 |
11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人居环境优化率 |
≥ |
95 |
% |
10 |
96% |
|
人才公寓及五权公租房保障中低等家庭住房问题,入住率 |
≥ |
90 |
% |
10 |
95% |
|||
经济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既有住宅家专电梯 |
≤ |
100 |
万元 |
5 |
95 |
|
经济成本 指标
|
老旧小区改造成本 |
≤ |
10 |
万元 |
5 |
10 |
||
经济成本 指标
|
人才公寓和五权公租房建造成本 |
≤ |
2300 |
万元 |
5 |
2295.43万元 |
||
经济成本 指标
|
租赁补贴发放需要 |
≤ |
160 |
万元 |
5 |
155.87万元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
≥ |
98 |
% |
2 |
98% |
|
保障性住房入住人员满意度 |
≥ |
98 |
% |
4 |
9% |
|||
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满意度 |
≥ |
98 |
% |
2 |
98% |
|||
租赁补贴对象满意度 |
≥ |
98 |
% |
1 |
98% |
|||
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 |
≥ |
96 |
% |
1 |
98%附件2 |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
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县财政局:
贵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4〕6 号)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
需求,根据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3〕234号)文件精神,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3年2月7日立项,该项目涉及旺苍县冯家坝社区、印月潭社区、治城社区、百丈关社区及白马寺社区等5个社区,共计15个老旧小区,惠及692户。
项目内容为:小区内道路进行黑化10895平方米、人行道改造7263平方米、停车位划线792个、充电桩396个、绿化14526平方米、燃气管网4844米、给水改造692户、雨污管网改造 688 米,以及化粪池清掏、检查井、快递柜、路灯、公共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垃圾箱、灭火器、围墙修缮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我中心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相关工作,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等政策要求使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算内资金,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等实际,拟定了预算内资金使用计划。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我县筹集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522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4〕7号)相关要求,对项目设置了专门的目标任务,我中心在实施过程中全部有效完成,我县同时针对本项目组织并展开了项目自评工作,抽查检验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走访了部分居民开展了民意调查,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的目的,全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有力提升居民幸福感。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我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选点
本次自评抽样点位有效提升了居民生活品质,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拆除了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并对小区内道路进行了黑化处理,停车位进行规范划线,增加了夜间照明等设施。同时对社区基础设施进行了完善,修缮改造了社区活动中心以及日间照料中心,在提升社区环境的同时也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生活。
(四)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针对本次自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实施意见,印发了《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全面调查了居民住宅面积、小区居民户数、建筑面积等相关内容,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调,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业主参与的积极性。三是掌握了2023年度涉及改造的老旧小区业主需求,并对初设方案反复论证,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内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内容。
2.项目管理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一是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机制。二是落实属地镇政府主体责任,压实社区推动职责,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管理机构,努力实现老旧小区居民自治管理全覆盖,在老旧小区后续管理上下足功夫。
3.项目实施满分9分,得分9分。
一是做细资金规划,筹集好改造资金,坚持“财政补助一点、居民自筹一点”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二是做细改造方案,落实改造内容,包括屋顶治漏、外墙悬挂物整治、绿化整治、出入口改造、外墙修缮、单元门修缮、楼道修缮、配置消防、安防设施等方面。三是做细项目统筹,加快项目改造进度。
4.项目结果满分9分,得分6.3分。
截止到目前,本项目开工率达100%,项目已完成深化设计。目前已完成拆除及燃气管道更新、小区内道路黑化、供排水改造等批复建设内容,总工程进度已完成70%以上。资金拨付50万元。按照施工进度,本项目在保质保量的情况有望在年底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专用指标绩效属于基础设施,满分30分,实际得分11分。具体如下: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未完工,其余项目实施完成,根据计算得10.5分。项目整体资金拨付3.29%,根据计算得0.5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此项目未单独设置个性指标,不扣分,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评得分78.3分。按根据《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考核标准,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切实解决了部分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了生活质量。旺苍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比较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不足与业主改造意愿多的矛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44个小项,在进行老旧改造意愿调查时,老百姓改造意愿几乎涉及全部改造项目。如果按照业主意愿调查进行实施,项目将难以为续。因地方财力有限,社会筹集资金较少,老百姓大多都不愿意筹资,光靠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对资金的要求。二是前期设计与后期实施有部分偏差。老旧小区改造有许多修修补补工程,存在前期设计中有部分遗漏,以及在后期施工中发生的需要实施的工程。如前期设计中是疏通下水道,但井盖打开后出现了坍塌,或者出现了原来设计不合理需要改道的情况。
六、改进建议
(一)合理确定改造重点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不足与业主改造意愿多的矛盾的问题。一是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原则。基础类: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坚持居民自愿、应改尽改。完善类: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尊重居民意愿、能改则改。提升类: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实际积极推进、需改则改。二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以奖代补,支持和鼓励业主加装电梯,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二)加强前期设计工作
针对前期设计与后期实施有部分偏差和问题。一是加强业主意愿调查工作,摸清业主真实意愿。二是前期设计不光要考虑业主的意愿,还要对后期出现的问题作出预判。三是采取灵活多变的招标模式。可以准备采取EPC模式进行招标,由此可以杜绝前期设计与后期实施有部分偏差和问题。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积极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小区管委会作用,切实加大协调处理力度,力争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
(四)落实相关制度
深刻汲取往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查漏补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扎实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工作,以更加紧密的协作氛围和更加严格的过程监管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137001-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
|||||
项目类型 |
民生类 |
|||||
项 目 概 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指常年项目) |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使用范围 |
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申报(补助)条件 |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3〕234号)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836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836万元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附件3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县财政局:
贵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4〕6 号)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旺苍县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配套,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提高城市的良好形
象和小区居民生活质量,经县政府同意,对旺苍县部分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依据为《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申报的依据为《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3〕205号)。本项目涉及百丈关社区的林业苑小区,卸甲碥社区的庙儿沱小区,教场梁社区的厂部小区、汽修厂小区、水泥小区、焦化小区、子弟校小区、技校小区和塑编厂小区。共计三个社区 9 个老旧小区的改造。改造小区总建筑面积19414平方米,惠及2346户。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县财政局和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和《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等政策规定,及时将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上报省、市财政和住建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我县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共计45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364万元、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2万元、地方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企业和居民等社会力量筹集资金275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我县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和《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等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管理。2023年上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826万元,均已按规定及时下达,无延期下达情况。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我县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选点。按县发改局项目批复明细查阅项目资料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财务室资金支付凭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通用指标满分54分,自评得分54分。具体如下:
1.项目决策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项目决策程序严密、完整,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了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监管已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满分9分,自评得9分。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及时,地方配套到位。依据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9分。
4.项目结果满分9分,自评得9分。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依据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专用指标属于民生保障满分30分,自评得分29.7分。具体如下:
1.区域均衡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2023年,我县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共计45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364万元、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2万元、地方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企业和居民等社会力量筹集资金2754万元。以上资金全部用于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2.对象精准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2023年度资金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严格支付审批程序,及时支付到该项目施工单位。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3.标准合理性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该项目的资金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比较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群众满意度满分5分,自评得分4.7分。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被改造对象满意度目标为满意度85%,经测评被改造对象满意度为95%。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居民满意度指标自评得7分。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方式,让居民自主、自由选择改造方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满足了居民需求,极大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与生活环境,我县对改造后的业主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96.7%,此项扣1分。
2.预算执行指标自评得6分。我县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相关工作,及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已支付1560万元,预算执行率85.43%,未支付原因是施工方资料不齐全,此项扣2分。
四、评价结论
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考核标准,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6.7分。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切实解决了部分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了生活质量。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比较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压力大。县级财力有限,融资渠道少,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量多,筹集难度大,本级财力不足。
六、改进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二是积极向各部门协调资金,加大资金支付力度。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预算单位 |
137001-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
|||||||
项目类型 |
民生类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旺苍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旺老旧小区办〔2021〕4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使用范围 |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申报(补助)条件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3〕147号)、《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3〕205号)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836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836万元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涉及百丈关社区的林业苑小区;卸甲碥社区的庙儿沱小区;教场梁社区的厂部小区、汽修厂小区、水泥小区、焦化小区、子弟校小区、技校小区和塑编厂小区。共计三个社区 9 个老旧小区的改造。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造小区数 |
≥ |
9 |
个 |
10 |
9个 |
|
改造面积 |
≥ |
19414平方米 |
平方米 |
10 |
19414平方米 |
|||
改造户数 |
≥ |
2346 |
户 |
10 |
2346户 |
|||
涉及社区数 |
≥ |
3 |
个 |
10 |
3个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 |
100% |
||
时效指标 |
开工目标完成率 |
= |
100 |
% |
10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增加固定资产投入 |
≥ |
1826 |
万元 |
10 |
1826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群众剧照条件是否改善 |
定性 |
是 |
|
10 |
得到改善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
≥ |
80% |
|
1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财政资金成本 |
≤ |
1826 |
万元 |
10 |
1826万元 |
附件4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县财政局:
贵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4〕6 号)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针和政策,着力于保障民生,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旺苍县
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立项依据为《旺苍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申报的依据为《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3〕280号)。项目内容为建设教师保障性住房552套,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购置设备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等政策规定,及时将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上报省、市财政和住建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筹集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共计19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05万元、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等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管理。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共计1908万元,均已按规定及时下达,无延期下达情况。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整合各类资金和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从整体上提升管理水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选点。按县发改局项目批复明细查阅项目资料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财务室资金支付凭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本次自评由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总分54分,自评得分52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决策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完整,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了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监管已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满分9分,自评得7分。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及时,地方配套到位。我县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相关工作,2023年已支付1650万元,预算执行率80.96%,此项扣2分。
4.项目结果满分9分,自评得9分。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专用指标属于民生保障满分30分,自评得分29.7分。具体如下:
1.区域均衡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3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共计19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05万元、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3万元。以上资金全部用于旺苍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2.对象精准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3年度资金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严格支付审批程序,及时支付到该项目施工单位。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3.标准合理性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旺苍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该项目的资金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比较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群众满意度满分5分,自评得分4.7分。
旺苍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入住对象满意度目标为满意度85%,经测评入住对象对象满意度目标为满意度95%。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满分16分,自评得14分。
通过对部分保障对象调查走访,群众租赁住房保障满意度达95.78%,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4分。
四、评价结论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3〕18号)文件规定,通过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发现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出现,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旺苍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5.7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压力大。县级财力有限,融资渠道少,项目资金需求量多,筹集难度大,本级财力不足。
六、改进建议
完善和建立与社区、乡镇、房管等多个部门的信息整合,进一步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大资金调度,解决资金支付。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
预算单位 |
137001-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
|||||||
项目类型 |
民生类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旺苍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使用范围 |
旺苍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
申报(补助)条件 |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3〕280号)。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90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08万元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建设教师保障性住房552套,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购置设备等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教师保障性住房 |
≥ |
552 |
套 |
20 |
552套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20 |
100% |
||
时效指标 |
开工目标完成率 |
= |
100 |
% |
20 |
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教师居住条件 |
定性 |
得到改善 |
|
20 |
得到改善 |
||
分配入住率 |
≥ |
60 |
% |
5 |
98%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入住教师满意度 |
≥ |
85 |
% |
5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总成本 |
≤ |
2000 |
万元 |
10 |
1908万元 |
附件5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贵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4〕6 号)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广住建〔2022〕4号)文件精神,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县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有效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满足群众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县立足具体情况,实施对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内容为既有住宅电梯加装9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县财政局和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群众满意度目标,及时将2023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上报省、市财政和住建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我中心收到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资金共计245.6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50.6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我中心严格执行《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广住建〔2022〕4号)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管理,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资金共计245.64万元,均已按规定及时下达,无延期下达情况。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开展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整合各类资金和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从整体上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我县2023年度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选点。按县发改局项目批复明细查阅项目资料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财务室资金支付凭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本次自评由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通用指标满分54分,自评得分50.1分。具体如下:
1.项目决策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完整,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了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监管已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满分9分,自评得5.1分。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及时,地方配套到位。我县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相关工作,2023年已支付140万元,预算执行率57%,此项扣3.9分。
4.项目结果满分9分,自评得9分。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专用指标属于民生保障满分30分,自评得分29.7分。具体如下:
1.区域均衡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3年,我县筹集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资金共计245.6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150.6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5万元。以上资金全部用于旺苍县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2.对象精准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3年度资金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严格支付审批程序,及时支付到奖补对象。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3.标准合理性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旺苍县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该项目的资金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比较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群众满意度满分5分,自评得分4.7分。
旺苍县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对象满意度目标为满意度85%,经测评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对象满意度95.78%。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满分16分,自评得14分。
通过对部分群众满意度对象调查走访,群众满意度达95.78%,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4分。
四、评价结论
我县认真贯彻等政策规定,通过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发现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出现,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旺苍县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3.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资金压力大。县级财力有限,融资渠道少,项目资金需求量多,筹集难度大,本级财力不足。
2.需求量大。申请对象多,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大。
六、改进建议
完善和建立与社区、乡镇、房管等多个部门的信息整合,做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切实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工作。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 |
|||||||
预算单位 |
137001-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
|||||||
项目类型 |
民生类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广住建〔2022〕4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参照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广住建〔2022〕4号) |
|||||||
使用范围 |
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 |
|||||||
申报(补助)条件 |
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竣工验收合格且已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电梯,并报送申请财政补助资料的电梯增设项目纳入省、市、县区补助范围。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45.4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5.46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2023年度我中心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任务为9部。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加装电梯数量 |
= |
9 |
部 |
20 |
9部 |
|
质量指标 |
电梯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2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工时间 |
定性 |
2023年12月31日 |
|
20 |
2023年10月15日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增加固定资产投入 |
≥ |
200 |
万元 |
10 |
245.46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
定性 |
得到改善 |
|
10 |
得到改善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加装电梯居民满意度 |
≥ |
90 |
% |
1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投入总成本 |
≤ |
245.46 |
万元 |
10 |
245.64万元 |
附件6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旺苍县财政局:
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4〕6号)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中心通过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形式,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2023年市住建局下达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为1200户,我中心实际发放1200户,共计155.59万元,任务完成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季度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赁补贴保障,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进一步推动全县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建设,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中心组织绩效评价项目组,对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资金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根据财政局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做好各项指标分析,确保自评结果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表明,我中心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情况良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有效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加大审核力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到真正有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中;三是对我县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计划均纳入年度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下发至县级财政部门后经我中心申请,县财政部门审批后,经县级住建部门、社区及乡镇逐级对保障对象相关资料审查核对后,我中心在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保障对象银行账户。
(三)项目产出情况
完成市级下达的租赁补贴任务1200户,任务完成率100%。在使用过程中无违规违纪情况,未发生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绩效评价对保障对象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保障对象满意度高,租赁补贴发放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切实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同时提高了政府形象,维护社会发展等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得到保障。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按季度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可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完成政府目标考核。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绩效评价通过对保障对象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保障对象对项目满意度高,满意度95%以上。租赁补贴发放能够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在上级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谋划、加强组织、创新机制、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资金分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在上级资金下达至县财政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租赁补贴资金分配至房地产事务中心,并由房地产事务中心按季度及时将租赁补贴发放到位。
六、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收入认定难。一方面因家庭收入较为复杂,无法准确认定申请家庭的收入,民政部门对居民收入认定的综合查询平台尚未启用,仅能依靠其提供的收入证明来认定,对于其收入变化更不能及时调整和认定。
(二)房产认定难。自然资源部门的不动产查询仅能查询其合法房屋的权属,无法查询申请者宅基地及其他房屋的权属,造成对申请家庭住宅查询困难。
七、有关建议
(一)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保障对象提交的经济和住房证明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不定期进行上门核查,确保租赁补贴发放至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手中。
(二)建立健全保障家庭信用管理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对存在申请材料造假等问题的租户,及时停发租赁补贴,并纳入征信系统,列入住房保障黑名单。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
||||||||||
预算单位 |
137001-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
||||||||||
项目类型 |
民生类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28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使用范围 |
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
||||||||||
申报(补助)条件 |
各乡镇、社区审核汇总上报,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进一步审核后发放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3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发放1200户,发放金额150万元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户数 |
≥ |
1200 |
户 |
10 |
1200户 |
||||
发放金额 |
≥ |
150 |
万元 |
10 |
155.59万元 |
||||||
质量指标 |
发放合规率 |
|
100 |
% |
20 |
100% |
|||||
时效指标 |
目标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20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 |
定性 |
是 |
|
10 |
得到提高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
定性 |
是 |
|
10 |
得到改善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满意度 |
≥ |
80% |
|
1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平均补贴成本 |
≤ |
元/年/人 |
|
10 |
300元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