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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24
第五部分 附表……13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旺苍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旺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公园旺苍境内相关工作。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相关部门关于启动应急响应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救援救灾工作,发布灾情信息,协调做好应急保障,组织指导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林业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旺苍县林业局(本级)
2.旺苍县国有林场
3.旺苍县国营苗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739.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64.22万元,下降13.2%。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739.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437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68.73万元,占6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0万元,占17.8%;年初结转和结余4370.77万元,占2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7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95万元,占10.8%;项目支出18493.55万元,占89.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739.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64.22万元,下降13.2%。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55.71万元,增长62.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03万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72.42万元,占0.4%;节能环保支出3,560.1万元,占20.9%;农林水支出12,838.01万元,占75.3%;住房保障支出133.95万元,占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039.5,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6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22.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9.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决算为118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7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152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68.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1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60.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962.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82.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25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支出决算为19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5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1358.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为4,41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5.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7.94万元,增长20.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万元,占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26.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8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公务用车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辆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及指导项目实施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6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1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林草局、广元市林业局与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来旺检查外来物种普查工作1472元;省林草局林业工作总站来旺开展样地监测工作1156元;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来旺开展康养项目一期彩叶林设计工作1000元;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来旺开展造林绿化空间规划工作893元;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来旺开展储备林规划工作586元;广元市林业局来旺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54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无外事接待发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4.6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员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9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旺苍县英萃镇、普济镇、嘉川镇、三江镇4个乡镇2023年林业园区建设,2023年水磨镇广福村、代弓村中药材建设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6.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0.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及验收、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兑现检查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国土绿化支出造林绿化、旺苍县康复村林场防灭火专用通道建设、旺苍县国有林场水青冈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林业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林草改革发展资金(涉林惠民补助)、国土绿化支出造林绿化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林业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1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各项收支行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节能降耗成效明显,较好地完成各项资金预算;2023年林草改革发展资金(涉林惠民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总体来看,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决策符合实际,资金到位及时准确,项目管理监督规范、资金支付全部完成。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指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指除自然生态保护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3.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4.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指除天然林保护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指产业化管理方面支出。
2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指除林业和草原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8.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指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旺苍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旺苍县林业局是旺苍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的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改革和政策法规股、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防火股5个股室;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
4.履行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职责。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和维护林农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负责全县林业经济工作。
7.负责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处的管理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9.依法办理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
10.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批。
11.拟订全县林业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行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负责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林业局实有编制72名,在编在职65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2名,在编在职15人;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4名,在编在职3人;县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编制31名,在编在职25人;县核桃产业发展中心编制6名,在编在职6人;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编制2名,在编在职2人;米仓山大峡谷旅游区事务中心编制2名,在编在职1名;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编制8名,在编在职8名;汉王山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编制4名,在编在职3;县国有林场编制39名,在编在职35名;县国营苗圃编制10名,在编在职8名。经费形式均为收支统管,全额保障;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编制3名,在编在职2人,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200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9.4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73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68.73万元,占61.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0万元,占17.84%,年初结转和结余4370.77万元,占21.07%。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200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3.66万元,占98.22%;项目支出35.8万元,占1.78%。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73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95万元,占10.83%;项目支出18493.55万元,占89.17%。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年末无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总体绩效满分65分,实际得分60.1分,具体如下:
1.履职效能。满分15分,得分14分。
(1)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2023我局将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相结合,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审计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回头看”。积极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调处林权纠纷,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开展“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清理,做到行业政治生态清朗清爽。
(2)森林资源管理与培育。一是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有力。旺苍县国有林场水青冈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在四川同批次开展资源库建设的相关县区中,建设速度、获批进度、库容规模均位列全省第一。二是古树名木保护到位。完善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制度,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档案,全县登记在册并认定公布的古树名木464株,2023年新认定古茶树6株,均实行挂牌保护。三是林木良种育苗力度加大。2023年完成核桃良种育苗5万株,建旺核2号采穗圃100亩,采集良种穗条100万芽。
(3)产业谋划与发展。一是园区建设“上档升级”。持续推动旺苍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创建省星级现代林业园区,落实涉农整合资金1350万元巩固提升西河、英萃、普济黄花山等核桃现代林业园区。二是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累计实施品种改良16万亩,完成疏密改造示范点建设5个,面积达1000亩;建成核桃稳产丰产示范基地14万亩。核桃面积稳定在50万亩,挂果核桃树32万亩,建成九龙镇、嘉川镇2个核桃初加工点,实现核桃产量5.12万吨。三是笋用竹发展“巩固提升”。在天星、黄洋建丰产示范基地,实施基地丰产管护,建成面积2万亩。建成英萃、木门、九龙等3个笋用竹初加工点。培育笋用竹9.7万亩,抚育野生巴山木竹8万亩,培育楠竹1.7万亩,年产量800吨、产值960万元。四是林下经济“扩面增量”。积极发展林下茯苓、花卉、药材、笋用竹等林下种植,科学适度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立体开发、稳定增收”,建成示范基地2万亩以上,全年中药材总产值达2.5亿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4000余元。
2.预算管理。满分25分,得分22.1分。
我局预算管理坚持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长期规范。2023年中途追加预算10659.27万元,均为上级下达专项资金。
(1)预算编制满分8分,得分8分。
严格按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积极开展并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确保财务工作的平稳运行。
(2)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得分4分。
本单位除预算无其他收入来源。
(3)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3.1分。
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6712.37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万元;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11300.8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1337.57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万元。
(4)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得分2分。
2023年年末无结转结余情况。
(5)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分5分。
2023年度部门“三公”经费支出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12.5万元。2023年度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相较于2022年增加9万元,原因是2023年年初公务用车预算增加。
3.财务管理。满分10分,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得分4分。
我局注重财务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对各项财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流程。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得分2分。
严格执行会计与出纳、预决算编制与审核等不相容岗位分离,财务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同时,定期整理汇编最新财务制度,财务人员及时学习,更新完善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推进部门财务管理高质量发展。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得分4分。
资金使用规范,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和实施方案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4.资产管理。总分9分,得分9分。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工作,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3分。
截至2023年12月,我局固定资产总额1582.2万元,人均资产变化率-6.68%,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3.29%。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3分。
我局2023年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4.26万元,办公家具账面价值23.34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8.25%,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4.37%;2023年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25.34万元,办公设备账面价值28.49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88.94%,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44.84%。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得分3分。
2023年度本无可盘活资产。
5.采购管理。总分6分,得分5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总分3分,得分3分。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面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保证公平竞争的环境。2023年我局政府采购9项,涉及金额1046万元,其中中小企业竞标成功9项,约占100%。
(2)采购执行率。总分3分,得分2分。
截至目前,累计支付采购资金679万元,预算执行率65%。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具体如下: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19472万元(含政府基金),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6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31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5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本单位2023年共实施“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经费”“核桃等林业产业推进工作经费”“政务外网网络运营费”“项目工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预留)”“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2023年救灾资金防火物资采购”“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旺苍县2023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旺苍县国有林场水青冈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13个项目。为提高林草项目建设绩效,我局在申报项目和项目实施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做细做深前期工作。立足自然地理、协作条件、政策标准等,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绝不超建设空间和建设条件盲目申报项目。如2023年国有林场水青冈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2023年珍稀林木培育项目,结合我县国有林场水青冈及其他树种分布优势,积极谋划,通过前期可研及初设,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审批,并纳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资金2338万元。部门预算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绩效目标严格匹配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2分。
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规范资金用途,绝不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对建设期内的项目,严格工期管理已明确建设期的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并尽快实现支付。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原因是中央预算内资金、林草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部分项目下达时间普遍在2023年下旬,林业行业受环境和季节等因素影响,很多项目只能在当年秋季或次年春季实施,所以导致资金无法支付。
3.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11分。
我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均按目标设定内容逐一完成,其中专项工作经费的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稍有偏离,如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预计印发宣传资料5万元份,但由于资金预算不足,实际印发2万份。其余专项均超预期目标,如通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完成了2.5万亩蜀柏毒蛾防治,并扎实开展蜀柏毒蛾、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之内;为提升全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全县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利用救灾资金采购防火物资一批,充分保障我县在突发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时物资充足。
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是为了开展党建学习及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强化支部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1.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7.75万元,预算执行数为7.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主要是用于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减少森林病虫害发生率,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法与意义,提升群众的防治意识,保护森林资源。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预算执行数为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0%。因资金计划不足,该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
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经费主要是用于宣传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提升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0%。
核桃等林业产业推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核桃等林业产业推进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
政务外网网络运营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政务外网网络运营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权平台、一卡通系统等外网支持工作正常开展。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1.5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项目实施,保障项目按期完成。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7.5万元,预算执行数为4.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0%。
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预留)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预留)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保障干部职工的基本权利。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因2023年有3名干部职工因公殉职,故调整该项目预算数,调整后预算数为69.54万元,预算执行数为69.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用于实施核桃品种改良、笋用竹管护、天麻培植、提升杜仲质量、建设乡镇林业园区、开展有机认证与推广示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聘用乡土专家技术服务等工作。2023年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90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349.8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8.87%。因核桃品种改良、核桃综合管护、笋用竹发展等项目有明显的季节性,会影响项目资金当年支付率。
2023年救灾资金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救灾资金防火物资采购主要是用于提升防火救灾能力,保障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6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非国生态保护补偿、森林病虫害防治、退化林修复、油茶林新造、人工造林等工作,有效管护我县天然林资源。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4525.84万元,预算执行数为3688.7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50%。因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部分项目下达时间普遍在2023年下旬,林业行业受环境和季节等因素影响,很多项目只能在当年秋季或次年春季实施,所以导致部分资金无法支付。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天保管护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424.02万元,预算执行数为606.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2.58%。因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部分项目下达时间普遍在2023年下旬,林业行业受环境和季节等因素影响,很多项目只能在当年秋季或次年春季实施,所以导致部分资金无法支付。
旺苍县2023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旺苍县2023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主要为内容培育大中径级和乡土珍稀树种,对现有珍稀树种林分进行提质培优,对现有林进行改造培育并补植珍稀乡土树种,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业可持续发展。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33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该项目资金于2023年11月下达,2024年开始实施。
旺苍县国有林场水青冈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旺苍县国有林场水青冈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及改扩建水青冈种质资源库,收集保存省内外水青冈、桦木、枹栎种质资源,建设种质资源扩繁圃和保存区,建设林木种质资源库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林区基础设施。该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008万元,预算执行数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该项目实施内容较多,采购程序繁琐,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已支付119.93万元。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我局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5826.64万元,为大峡谷森林公园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年末完成项目支出3700万元。该项目计划投资46292万元,已下达专项债券资金30900万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一是完成项目建设施工,公路改扩建46km,新建巡护步道22.28km、栈道3.45km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面提升森林公园保护管理和接待服务综合能力;三是债券存续期内实现年度收支平衡和总体收支平衡;四是带动区域协同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截至评价日,项目已全面竣工,累计支付项目资金29579.68万元,支付率96%,剩余资金待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据实支付。项目建设可保护和恢复森林生态系统,提升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充分发挥森林蓄水保土等生态功能,降低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减小灾害损失,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结果既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完整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局将预算绩效结果作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其中预算执行率低、自评结果差的项目仔细研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以后年度的预算绩效设定科学合理,执行高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各项收支行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节能降耗成效明显,较好地完成各项资金预算。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自评得分为93.1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支出结构预算不够科学。未能充分应用上年绩效结果,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细化任务目标,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林业项目投入不足。林业工程建设国家投资标准过低,与造林、抚育等实际需要投资差距过大;防火建设地方配套资金难到位,制约了森林防灭火宣传及教育建设;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的缺失,难以发展高质量、高标准的林业产业链。
三是部分资金计划下达时间较晚,涉及采购程序复杂、各环节时间长,导致项目实施缓慢;林业项目周期性明显,资金下达的时间对项目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二)改进建议。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早谋划、早实施,积极争取资金投向,调整和优化项目支出的结构,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节点,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合理安排项目工期,错开季节、环境等影响因素,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加快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的有序实施,充分提高部门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2023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旺苍县林业局 |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20739.50万元 |
16368.73 |
4370.77 |
||||||
年度总体目标 |
发展核桃、中药材、笋用竹等特色优势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推进全县国土绿化,管护全县天然林资源,预防和减少病虫害发生,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高转,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林业经济稳步、可持续发展。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党组织活动 |
开展党建学习及党组织活动。 |
|||||||
森林病虫害防治 |
减少森林病虫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 |
|||||||
森林防灭火宣传 |
森林防灭火宣传,提升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激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 |
|||||||
核桃等林业产业推进 |
推进核桃等林业产业项目开展,保障相关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 |
|||||||
政务外网网络运营 |
保障行权平台、一卡通系统等外网支持工作正常开展。 |
|||||||
项目推进 |
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项目实施,按期完成施工。 |
|||||||
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 |
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保障职工和家属的合法权益。 |
|||||||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
1. 实施核桃品种改良,推进核桃基地建设管理;管护笋用竹,培植天麻,提升杜仲质量,建设乡镇林业园区;推进道地药材产业发展。 2. 开展有机认证与推广示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聘用核桃乡土专家技术服务。 |
|||||||
2023年救灾资金防火物资采购 |
提升全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全县森林火灾扑救需要。 |
|||||||
林业改革发展 |
1. 管护全县退耕还林地、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天然商品林停伐林地 2. 非国生态保护补偿,森林病虫害防治,退化林修复,新造油茶林,人工造林。 |
|||||||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 |
保障天保管护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 |
|||||||
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 |
1.培育大中径级和乡土珍稀树种。 2.对现有珍稀树种林分进行提质培优。 3.对现有林进行改造培育并补植珍稀乡土树种。 |
|||||||
旺苍县国有林场水青冈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 |
1.收集保存省内外水青冈、桦木、枹栎种质资源。 2.建设种质资源保护所需的基础及配套设施。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印刷森林病虫害防治宣传资料 |
≥ |
50000 |
份 |
2 |
20000 |
|
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 |
≥ |
2 |
批次 |
3 |
2 |
|||
印刷防火宣传资料 |
≥ |
50000 |
份 |
2 |
60000 |
|||
林业产业工作开展次数 |
≥ |
120 |
次 |
3 |
125 |
|||
部门实施专项数量 |
≥ |
12 |
项 |
3 |
22 |
|||
培植天麻 |
= |
18 |
万份 |
2 |
18 |
|||
核桃品种改良 |
= |
5000 |
亩 |
2 |
5000 |
|||
杜仲质量提升 |
= |
700 |
亩 |
2 |
700 |
|||
管护笋用竹 |
= |
1000 |
亩 |
2 |
1000 |
|||
建设林业园区个数 |
= |
10 |
个 |
2 |
4 |
|||
非国有生态保护补偿面积 |
= |
140.55 |
万亩 |
2 |
140.55 |
|||
营造林面积 |
≥ |
0.21 |
万亩 |
2 |
2.72 |
|||
资源库建设面积 |
= |
0.11 |
万亩 |
2 |
0.11 |
|||
退耕还林补助面积 |
= |
12.52 |
万亩 |
2 |
12.52 |
|||
退化林修复面积 |
≤ |
2 |
万亩 |
2 |
2 |
|||
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 |
≥ |
2 |
万亩 |
2 |
12.33 |
|||
质量指标 |
防火工作宣传到位 |
定性 |
100 |
% |
2 |
防火工作宣传到位 |
||
产业工作推进成效 |
定性 |
显著 |
项 |
2 |
产业工作推进效果显著 |
|||
通过项目验收 |
定性 |
验收合格 |
项 |
2 |
项目均验收合格 |
|||
林业生物灾害成灾率 |
< |
3 |
‰ |
3 |
林业生物灾害成灾率低于3‰ |
|||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 |
≥ |
90 |
% |
3 |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 |
|||
造林成活率 |
≥ |
85 |
% |
2 |
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 |
|||
工程建设验收合格率 |
≥ |
85 |
% |
2 |
工程建设验收合格率达到85%以上 |
|||
时效指标
|
按期完成施工 |
定性 |
合同期内 |
项 |
2 |
在合同期限内按期完成施工 |
||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 |
定性 |
及时 |
项 |
2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病虫害发生率 |
< |
0.3 |
‰ |
3 |
森林病虫害发生率低于0.3‰ |
||
森林火灾发生率 |
< |
0.1 |
‰ |
2 |
森林火灾发生率低于0.1‰ |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 |
85 |
% |
2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了85%以上 |
|||
珍稀木材战略储备能力 |
定性 |
增强 |
项 |
2 |
珍稀木材战略储备能力明显增强 |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农民增收 |
≥ |
1000 |
人(户) |
2 |
不少于1000名农户收入得到提升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林业产业持续推进 |
定性 |
明显 |
项 |
2 |
林业产业推进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 |
定性 |
长期 |
项 |
2 |
对项目后期进行长期管护 |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定性 |
显著 |
项 |
2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效果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部职工满意度 |
≥ |
95 |
% |
2 |
干部职工满意度达到了95% 以上 |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2 |
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 |
95 |
% |
2 |
农户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
||
经济成本指标 |
宣传资料印刷费 |
≤ |
0.8 |
元/张 |
2 |
0.6 |
||
管护笋用竹补助标准 |
= |
200 |
元/亩 |
2 |
200元/亩 |
|||
核桃品种改良补助标准 |
= |
200 |
元/亩 |
2 |
200元/亩 |
|||
杜仲补助标准 |
= |
300 |
元/亩 |
2 |
300元/亩 |
|||
培植天麻补助标准 |
= |
3 |
元/把 |
2 |
3元/把 |
|||
物资采购支出 |
≤ |
60 |
万元 |
2 |
55.3万元 |
|||
农户补助标准 |
≥ |
14 |
元/亩 |
2 |
16元/亩 |
|||
护林员管护补助 |
= |
500 |
元/人*月 |
2 |
500元/人*月 |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131953-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 |
完成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定期组织林业局机关支部、科技中心支部已经直属事业单位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党建学习。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1.80 |
7.75 |
7.7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80 |
7.75 |
7.7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党建学习及党组织活动 |
≥ |
5 |
次 |
5 |
20 |
20 |
|
|
困难党员慰问 |
≥ |
15 |
人次 |
15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强化支部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
定性 |
优 |
项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部职工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困难党员慰问 |
= |
1000 |
元/人 |
1000 |
10 |
10 |
|
|
开展党建学习及党组织活动 |
≤ |
12000 |
元/次 |
120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工作经费主要是为了开展党建学习及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强化支部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等,项目成效显著,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党建活动开展较少,缺乏积极性。 |
|||||||||
改进措施 |
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各支部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从而提高党员干部积极性。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5736-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 |
全面县域内无重大森林病虫害情况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100%。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印发森林病虫害防治宣传资料,在病虫害高发区域进行集中防治。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00 |
4.00 |
2.00 |
50.00% |
10 |
5 |
资金计划不足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 |
4.00 |
2.00 |
5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印刷森林病虫害防治宣传资料 |
≥ |
50000 |
份 |
45000 |
20 |
20 |
|
|
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 |
≥ |
2 |
批次 |
2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病虫害发生率 |
< |
0.3 |
‰ |
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宣传资料印刷费 |
≤ |
0.8 |
元/张 |
0.8 |
10 |
10 |
|
|
职工下乡补助 |
≤ |
80 |
元/人·次 |
8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5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总分95。 |
|||||||||
存在问题 |
旺苍森林面积大,病虫害防治面积逐年递增,但相关防治经费欠缺。 |
|||||||||
改进措施 |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5738-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森林防灭火宣传及扑救工作经费保障 |
全年县域内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各乡镇张贴《2023年防火令》,通过生态护林员、森林防火视频等监测监控手段,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 |
10.00 |
6.00 |
60.00% |
10 |
6 |
资金计划不足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6.00 |
6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印刷防火宣传资料 |
≥ |
50000 |
份 |
55000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防火工作宣传到位 |
定性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火灾发生率 |
< |
0.1 |
‰ |
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宣传资料印刷费 |
≤ |
0.8 |
元/张 |
1.8 |
10 |
10 |
|
|
职工下乡补助 |
≤ |
80 |
元/天 |
8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6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总分96分。 |
|||||||||
存在问题 |
经费不足。 |
|||||||||
改进措施 |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5740-核桃等林业产业推进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核桃等林业产业推进工作经费保障 |
林业产业工作顺利推进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 |
10.00 |
8.00 |
80.00% |
10 |
8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8.00 |
8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林业产业工作开展次数 |
≥ |
120 |
次 |
135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产业工作推进成效 |
定性 |
显著 |
项 |
显著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农民增收 |
≥ |
1000 |
人(户) |
1500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林业产业持续推进 |
定性 |
明显 |
项 |
明显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惠及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职工下乡补助 |
≤ |
80 |
元/人·次 |
8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98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总分98分。 |
|||||||||
存在问题 |
经费不足。 |
|||||||||
改进措施 |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385560-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实施核桃品种改良5000亩;管护笋用竹1000亩;培植天麻18万棒,杜仲质量提升700亩,建设英萃镇等10个乡镇林业园区项目;开展有机认证与推广示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聘用乡土专家5名。 |
完成核桃品种改良5000亩;笋用竹管护1000亩;培植天麻18万棒,杜仲质量提升700亩,完成英萃镇等10个乡镇林业园区项目建设;开展有机认证与推广示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聘用乡土专家5名在全县开展服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3月底前县林业局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项目立项,2023年4月—9月组织项目实施,2023年10月完成乡镇自查初验,11月底完成县级验收,12月底完成补助资金支付、项目总结、档案整理等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900.00 |
349.85 |
38.87% |
10 |
4 |
核桃管护、园区建设等项目因季节原因,竣工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900.00 |
349.85 |
38.87%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植天麻 |
= |
18 |
万棒 |
18 |
5 |
5 |
|
|
核桃品种改良 |
= |
5000 |
亩 |
5000 |
5 |
5 |
|
|||
杜仲质量提升 |
= |
700 |
亩 |
700 |
5 |
5 |
|
|||
管护笋用竹 |
= |
1000 |
亩 |
1000 |
5 |
5 |
|
|||
建设林业园区个数 |
= |
10 |
个 |
10 |
5 |
5 |
|
|||
质量指标 |
面积保存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项目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2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建设、管护等基本知识普及率 |
≥ |
80 |
% |
85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 |
定性 |
长期 |
项 |
长期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农户满意度 |
≥ |
80 |
% |
9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管护笋用竹补助标准 |
= |
200 |
元/亩 |
200 |
5 |
5 |
|
|
核桃品种改良补助标准 |
= |
200 |
元/亩 |
200 |
5 |
5 |
|
|||
杜仲补助标准 |
= |
300 |
元/亩 |
300 |
5 |
5 |
|
|||
培植天麻补助标准 |
= |
3 |
元/棒 |
3 |
5 |
5 |
|
|||
合计 |
100 |
90 |
|
|||||||
评价结论 |
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项目自评得分94分,实施的核桃林业园区建设、核桃品种改良、道地药材产业发展、笋用竹发展、核桃有机基地建设、乡土专家技术服务、实用技术培训等7个建设项目,建设质量达到预期效果,项目规划符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要求,符合我县实际,项目实施分配合理,使用合规,项目效益明显。 |
|||||||||
存在问题 |
我县核桃总面积50万亩以上,每年纳入项目补助部分极少,投入财政资金面极小,对于整个产业的发展不利,又因为大多数林业产业类项目都属于生产周期长的项目,而财政资金的短期投入,无法立即见成效,导致农户重视不够,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的几乎没有;同时因每年财政资金有限,不能保证长期财政投入,可能会有资金链断缺,导致项目质量不能持续,影响项目建设成效。 |
|||||||||
改进措施 |
建议国家、省增加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资金投入,优化资金使用方向,确保林业产业持续财政资金投入。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426368-2022年结转中央自然救灾资金(干旱、洪涝))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采购森林防火物资 |
提升全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全县森林火灾扑救需要。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采购防火物资一批,包括: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14台,移动水囊10个,消防水带32卷,钉耙100把,薅锄100把。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60.00 |
0.00 |
0.00% |
10 |
0 |
资金计划补助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0.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薅锄 |
= |
100 |
个 |
100 |
8 |
8 |
|
|
钉耙 |
= |
100 |
个 |
100 |
8 |
8 |
|
|||
移动水囊 |
= |
10 |
个 |
10 |
8 |
8 |
|
|||
消防水带 |
= |
32 |
卷 |
32 |
8 |
8 |
|
|||
采购消防水泵 |
= |
14 |
台 |
14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森林火灾及时扑救率 |
≥ |
90 |
% |
95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物资采购支出 |
≤ |
60 |
万元 |
55.2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90 |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决策符合实际,资金到位及时准确,项目管理监督规范严格,项目自评得分9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48019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非国生态保护补偿面积1405529亩,森林病虫害防治2万亩,退化林修复2万亩,新造油茶林0.1万亩,人工造林0.11万亩。 |
非国生态保护补偿面积1405529亩,森林病虫害防治2万亩,退化林修复2万亩,新造油茶林0.1万亩,人工造林0.11万亩。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兑现公益林农户补助,实施退化林修复及人工造林。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4,525.84 |
3,688.72 |
81.50% |
10 |
8.2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4,525.84 |
3,688.72 |
81.5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非国生态保护补偿面积 |
= |
140.5529 |
万亩 |
140.5529 |
5 |
5 |
|
|
营造林面积 |
≤ |
0.21 |
万亩 |
0.21 |
5 |
5 |
|
|||
资源库建设面积 |
≤ |
0.11 |
万亩 |
0.11 |
5 |
5 |
|
|||
退耕还林补助面积 |
= |
12.52 |
万亩 |
12.52 |
5 |
5 |
|
|||
退化林修复面积 |
≤ |
2 |
万亩 |
2 |
5 |
5 |
|
|||
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 |
≤ |
2 |
万亩 |
2 |
5 |
5 |
|
|||
质量指标 |
林业生物灾害成灾率 |
< |
3 |
‰ |
0 |
5 |
5 |
|
||
非国有生态保护补偿管户当期完成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 |
≥ |
90 |
% |
95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 |
85 |
% |
95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森林湿地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 |
定性 |
明显 |
项 |
明显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
≥ |
80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农户补助标准 |
≥ |
14 |
元/亩 |
|
15 |
15 |
|
|
合计 |
100 |
98.2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总分98.2分。 |
|||||||||
存在问题 |
一是个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低;二是由于地方财政财力不足,导致项目完工后部分资金支付困难; |
|||||||||
改进措施 |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资金提高项目支付比例。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480220-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天保管护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 |
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管护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选聘1045名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开展资源管护,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424.02 |
606.29 |
42.58% |
10 |
4.3 |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天保资金滞后一年滚动使用。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424.02 |
606.29 |
42.58%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用护林员人数 |
≥ |
1045 |
人 |
1045 |
10 |
10 |
|
|
保险缴纳人数 |
> |
120 |
人 |
12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保险按时缴纳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生态护林员补助兑现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
定性 |
显著提升 |
项 |
显著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定性 |
显著 |
项 |
显著 |
15 |
1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护林员管护补助 |
= |
500 |
元/人*月 |
5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94.3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总分94.3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加强管护人员培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4T000010380146-下达2023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草原防火方向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1.培育大中径级和乡土珍稀树种5953亩; |
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监理等。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330.00 |
0.00 |
0.00% |
10 |
0 |
资金计划于2023年11月下达,年底前只能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330.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现有林改造 |
≥ |
13188 |
亩 |
0 |
8 |
0 |
|
|
新造针阔混交林 |
≥ |
5953 |
亩 |
0 |
8 |
0 |
|
|||
质量指标 |
3年期株数保存率 |
≥ |
80 |
% |
0 |
8 |
0 |
|
||
造林成活率 |
≥ |
85 |
% |
0 |
8 |
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期 |
≤ |
12 |
月 |
0 |
15 |
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森林经营经济效益 |
定性 |
提升 |
项 |
0 |
10 |
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农民收入 |
定性 |
增加 |
项 |
0 |
8 |
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珍稀木材战略储备能力 |
定性 |
增强 |
项 |
0 |
5 |
0 |
|
||
现有林分功能结构 |
定性 |
改善 |
项 |
0 |
5 |
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投资 |
≤ |
1393 |
万元 |
0 |
15 |
0 |
|
|
合计 |
100 |
0 |
|
|||||||
评价结论 |
资金计划于2023年11月下达,年底前只能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
存在问题 |
资金计划下达较晚,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
|||||||||
改进措施 |
合理规划,加快项目实施。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882417-下达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国有林场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新建及改扩建水青冈种质资源库230.85公顷 |
基础设施建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新建1#业务用房584.12平方米建筑、附属设施和装饰等;新建主干道3.74454公里路基、排水、防护、涵洞、路面等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008.00 |
0.00 |
0.00% |
10 |
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008.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备购置 |
≥ |
80 |
套 |
0 |
8 |
0 |
资金未到位 |
|
资源调查与收集 |
≤ |
783 |
份 |
0 |
8 |
0 |
资金未到位 |
|||
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 |
≤ |
6 |
项 |
2 |
8 |
3 |
资金未到位 |
|||
资源扩繁圃和保存区面积 |
≤ |
175.42 |
公顷 |
0 |
8 |
0 |
资金未到位 |
|||
建设业务用房 |
= |
690 |
平方米 |
584 |
8 |
8 |
资金未到位 |
|||
质量指标 |
工程建设验收合格率 |
≥ |
85 |
% |
0 |
5 |
0 |
未完工 |
||
时效指标 |
项目施工工期 |
≥ |
28 |
月 |
7 |
5 |
3 |
未完工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可持续发展成效 |
定性 |
显著 |
项 |
显著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85 |
5 |
4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工程费用 |
≤ |
2662.01 |
万元 |
973.64 |
5 |
4 |
资金未到位 |
|
其它费用 |
≤ |
238.45 |
万元 |
0 |
5 |
0 |
资金未到位 |
|||
预备费 |
≤ |
99.54 |
万元 |
0 |
5 |
0 |
资金未到位 |
|||
合计 |
100 |
42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总分42分。我单位严格按照立项批复的内容、规模、标准组织施工建设。成立项目专班并指定工作方案和具体要求,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察,针对发现的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项目前期 手续齐全,实施和批复内容项目,不存在超范围建设、资金使用规范符合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不存在审计、巡查巡视等通报预警。 |
|||||||||
存在问题 |
一是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措施不力,对林区自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风险估计不够,人员组织安排落实存在不实不细;二是资金支付不及时;三是林区小气候复杂多变,多雨多风时间长,有效施工时间短;四是进入项目区域的社会道路时常发生滑坡塌方断道,致使材料运输无法进入。 |
|||||||||
改进措施 |
我单位约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项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提高工程进度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并按时间节点倒排施工工期,将施工任务落实到各时间节点上去,加派施工班组进行多点施工。并且落实专班责任。项目单位派专人现场督促,做到项目科学倒排工期,动态修正工期,保证工程整改加快施工进度,在计划内竣工。积极协调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并实行定期调度。同时,汇同主管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拨付项目工程进度款,确保建设工程有序推进。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旺苍县林业局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有效管护全县天然林资源,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21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6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6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38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67号)文件要求,下达旺苍县兑现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0.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5万亩,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7.1206万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196.36万亩管护补助。县林业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退耕还林和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牵头做好协调、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公益林管护和资金补偿相关制度。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预算项目前端绩效管控。上述专项资金用于管护2014-2019年退耕还林地及全县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项目支持方向符合相关规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3年通过(川财资环〔2023〕21号)、(川财资环〔2023〕65号)、(川财资环〔2023〕38号)、(川财资环〔2023〕67号)共下达旺苍县央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林惠民补助)4169.84万元,其中:下达非国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947.43万元,下达退耕还林及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1222.41万元。补助资金预算到县财政,全部用于支付林农对林地的管护补助,不涉及资金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该项目目标为管护全县退耕还林地、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天然商品林停伐林地,其中:兑现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0.4万亩160万元,2014-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5万亩900万元,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7.12万亩142.41万元;兑现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90.52万亩1448.31万元,省级公益林管护补助15.46万亩858.06万元;兑现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40.07万亩641.06万元。管护补助均按照落界面积兑现资金,目标设置合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4〕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掌握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项目决策是否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是否完成、项目实施是否规范、建设成效是否达到、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支付是否及时。
(三)评价选点。对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旺苍县2023年林草改革发展资金(涉林惠民补助)项目全面开展自评。
(四)评价方法。通过单位自评法开展,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绩效评价要求;二是及时收集基础资料,按照本次绩效评价要求,及时全面收集整理各类绩效评价基础资料,包括资金下达文件、绩效目标、财政政策执行、财经纪律监督执行、项目申报、批复、实施等相关文件资料;三是对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分析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全面总结项目存在的问题,撰写专项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申报符合我县林业发展实际,项目规划布局符合中央、省级工作安排部署,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规划和全县林业发展实际相匹配,有力推动全县森林资源管护。
2.项目管理。林草改革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采用定额补助法分配。一是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二是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按照400元/亩执行,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按照100元/亩执行,公益林补偿标准按照16元/亩执行,直接兑现给实施管护的农户。项目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方案按规定编制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强化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该项目进度和质量。
3.项目实施。2023年央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涉林惠民补助)资金到位4169.8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已完成补偿资金拨付3986.94万元,资金执行率96%。未支付部分为2023年12月29日下达的省级公益林45.16万亩135.48万元补助以及前期正在纠错的47.42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兑现中。
4.项目结果。通过有偿的管护全县公益林、停伐商品林等,能够更加积极地带动农户管护森林资源,2023年初步实现我县森林资源“双增长”,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当年管护任务全面完成。其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本专项预算资金支持对象为民生保障方面。项目布局、规划符合我县林业发展实际,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兑现。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2023年管护全部按照要求与退耕还林、公益林及商品林林权权利人签订了管护合同,未发生森林火灾等情况。补助资金信息审核支付全部使用“一卡通”惠民惠农资金阳光审批系统和发放系统。
四、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决策符合实际,资金到位及时准确,项目管理监督规范、资金支付全部完成。本次绩效自评得分96分。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旺苍县林业局
2024年7月22日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旺苍县 |
96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 |
|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省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类型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90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
使用范围 |
全县公益林、商品林等管护农户 |
|||||||
申报(补助)条件 |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1-2023.12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169.84 |
||||||
其中:财政拨款 |
4169.84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和非国有天然商品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 |
= |
0.4 |
万亩 |
8 |
0.4 |
|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 |
= |
5 |
万亩 |
8 |
5 |
|||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面积 |
= |
7.12 |
万亩 |
8 |
7.12 |
|||
公益林管护面积 |
= |
135.68 |
万亩 |
8 |
135.68 |
|||
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 |
= |
40.07 |
万亩 |
8 |
40.07 |
|||
质量指标 |
森林质量提升合格率 |
≥ |
85 |
% |
5 |
90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 |
0.9 |
‰ |
5 |
0.1 |
|||
时效指标 |
当期任务完成率 |
≥ |
85 |
% |
8 |
95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非国有林管护效果 |
|
明显 |
项 |
7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
|
显著 |
项 |
7 |
显著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85 |
% |
8 |
9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标准 |
= |
400 |
元/亩 |
5 |
400 |
|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 |
= |
100 |
元/亩 |
5 |
100 |
|||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标准 |
= |
20 |
元/亩 |
5 |
20 |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 |
= |
16 |
元/亩 |
5 |
16 |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推进全县国土绿化,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特申报实施该造林绿化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67号)精神,下达旺苍县人工造林(含更新)1100亩。县林业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检查验收和绩效目标评价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预算项目前端绩效管控。专项资金用于完成人工造林1100亩,项目支持方向符合相关规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67号)精神,下达旺苍县造林绿化专项资金55万元,不涉及资金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该项目目标为完成造林1100亩,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3年保存率80%以上。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及项目实际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4〕7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林办长〔2024〕80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支持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有力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成效及规范使用资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项目决策是否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是否完成、项目实施是否规范、建设成效是否达到、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支付是否及时。
(三)评价选点。对国土绿化支出造林绿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旺苍县2023年省级财政人工造林项目全面开展自评。
(四)评价方法。通过单位自评法开展,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绩效评价要求;二是及时收集基础资料,按照本次绩效评价要求,及时全面收集整理各类绩效评价基础资料,包括资金下达文件、绩效目标、财政政策执行、财经纪律监督执行、项目申报、批复、实施等相关文件资料;三是对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分析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全面总结项目存在的问题,撰写专项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申报符合我县林业发展实际,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级工作安排部署,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规划、我县发展实际相匹配,有力推动全县国土绿化及生态建设。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方案按规定编制并报发改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档案资料规范。强化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该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3.项目实施。省财政厅、省林草局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造林绿化补助55万元,资金到位5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目前已经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施工单位招标采购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正在开展项目建设。后期将按照项目进度及合同要求,使用拨付资金。
4.项目结果。该项目预计2024年11月底完成人工造林1100亩,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本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民生保障方面。项目布局、规划符合我县林业发展实际,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后期将根据项目进度经验收合格后及时按标准兑现。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项目实施完成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对造林小班合格情况进行核查并拨付补助资金。该项目的实施,对区域林业碳汇能力提升有一定积极作用。
四、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项目决策符合实际,资金到位及时准确,项目管理监督规范。因项目正在推进建设中,本次绩效自评得分92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正在实施中,尚未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及资金支付。
六、改进建议
落实专班专人,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照计划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及资金拨付。因造林立地条件较差,清林、整地成本较高,建议上级在预算安排时提高绿化造林补助标准。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旺苍县 |
92 |
|
2 |
|
|
|
…… |
|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省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旺苍县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人工造林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类型 |
国土绿化支出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
旺苍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0〕60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67号) |
|||||||
使用范围 |
造林绿化 |
|||||||
申报(补助)条件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67号)规划的造林区域。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完成人工造林(含更新)1100亩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工造林面积 |
= |
1100 |
亩 |
|
300亩 |
|
质量指标 |
当年新造面积保存率 |
= |
100 |
% |
|
|
||
当年造林成活率 |
≥ |
85 |
%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2024年12月前 |
项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带动群众人均增收 |
≥ |
200 |
元 |
|
≥200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加务工机会 |
≥ |
50 |
人 |
|
≥50人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持续发挥经济生态效益 |
定性 |
是 |
项 |
|
是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农户满意度 |
≥ |
90 |
% |
|
≥9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人工造林补助标准 |
= |
500 |
元/亩 |
|
500元/亩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