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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主要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 附件………………………………………………………………………16
第五部分 附表………………………………………………………………………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文物保护管理所是地方文物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各项政策法规,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在工作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赋予的保护文物的行政职能。
(1)、宣传执行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2)、制定实施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规划,并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全面负责文物的保护,征集、收藏社会流散文物、标本,负责文物的展览、管理、维修和开发利用,开展文物宣传、普查和科学研究工作。
(4)、制止一切破坏文物或违犯文物法律、法规的行为,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能。
(5)、通过举办陈列展览和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对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乡土文化教育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为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的下级直属单位,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7.6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93万元,增长11.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6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9万元,占98.26%;项目支出18.7万元,占1.7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7.6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3万元,增长11.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93万元,增长11.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05万元,占76.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万元,占12.72%;卫生健康支出4.39万元,占4.08%;住房保障支出7.53万元,占6.9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7.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08万元,增长2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0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三公”经费压减。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考古研究院协商天星镇考古发掘事宜0.08万元;接待广元考古站东河镇、天星镇考古调查发掘事宜0.12万元;接待市文物局文物工作调研、安全检查等0.12万元;接待市文化执法支队开展文物安全巡查事宜0.0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县级配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文物保护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博物馆免费开放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公业务费,党建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