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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1 -
一、部门职责 - 1 -
二、机构设置 - 7 -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8 -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8 -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8 -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6 -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6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9 -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9 -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9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22 -
第四部分 附件 - 26 -
第五部分 附表 - 79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在旺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六)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十七)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八)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九)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二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旺苍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县应急管理局编制人数79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参公事业编制10名,事业编制50名。行政年末实有人数17人,机关工勤年末实有人数3人,参公事业年末实有人数9人,事业年末实有人数46人,2023年末实有退休人员36人。其变动原因为人员调动及退休。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92.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减少1848.05万元,下降26.6%。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9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2.5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9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96万元,占29.5%;项目支出3591.63万元,占70.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92.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48.05万元,下降26.6%。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2.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48.05万元,下降26.6%。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2.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51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53.3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630.96万元,占 12.4 %;住房保障支出96.28万元,占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84.54万元;占8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9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55.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污染减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9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46.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8.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99.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95.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1.68万元,增长108.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万元,占59.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口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经费纳入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监管检查和合督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6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省、市综合督导检查公务活动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14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应急管理厅综合检查、督导工作、省煤监局、川北煤监局指导、检查煤矿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督导检查、调研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乡镇安办人员学习业务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7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9.27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部分资金在本年度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监管检查和综合督查等工作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项目、地质灾害处置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安全专项资金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9分,绩效自评综述:在 2023 年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证了全局的工资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必要的民生支出,对下达到我局的上级专项资金,全年目标均全部实现,完成了应急管理事业健康发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形成联防联测机制,以便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关闭煤矿积水导致的煤矿水害事故,达到了项目的预期效果。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18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保护我县16个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850人生命安全,减少了经济损失3700万元, 实现社会稳定秩序.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令春荒救助)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和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改善和提高了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社会秩序稳定。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退
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煤矿关闭奖补资金。
1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尾矿库项目治理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公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党组织活动建设及纪检监察等方面的支出、临聘人员工资、驻矿安监员劳务派遣费等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及驻矿工作、煤矿及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中央自然灾害抗洪抢险资金经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工资,公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安全生产专项、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森林防灭火演练、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支出。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指煤矿机械化改造支出。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巨灾保险支出。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支出。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煤矿关闭奖补资金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挂旺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组建于2019年3月,系县政府组成部门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由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直属事业单位“两大队两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救援大队、煤矿瓦斯监控中心、应急信息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5人,领导8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行业工会主席1名,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1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8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在旺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79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75人,其中:公务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9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914.01万元,全年预算数5092.59万元,收入决算数5092.59万元。
(二)支出情况。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数为1914.01万元,全年预算支出数5092.59万元,支出决算数5092.5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数1500.96万元,决算数1500.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3591.63万元,决算数3591.63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总体绩效满分65分,实际得分61.9分,具体如下:
1.履职效能满分15分,得分14分。
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目标绩效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主动作为、联动发力,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各级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救灾以及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并取得2019年以来历史最好成绩:
一是事故控制指标大幅下降。1-12月,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2022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0%和66.7%,为2019年以来历史最好成绩。
二是自然灾害防控及时有力。2023年度,全县先后遭受2次严重干旱、9次较重洪涝和6次短时强降雨灾害,致11万人受灾,因防范应对有力,无人因灾伤亡。本县被省减灾委表彰为2023年全省灾情管理工作先进县。
三是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密高效。严管老、幼、小和残障等特殊人群,严把卡口、严控火源、严查隐患,并不断加强消防通道、消防水池和临时取水点等基础建设,连续34年未发生责任性森林火情。
四是矿山本质安全进一步增强。20家非煤露天矿山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省、市应急管理平台,5座边坡现状高度大于15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安装边坡在线监测系统,矿山安全监管向远程化、可视化、智能化方式转变。
五是聚居点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升。制定边远山区聚居点“三断”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建设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前置物资储备,联动实施跨界抢险救援,并在水磨镇广福村、普济镇洪江村先行先试,边远山区聚居点“三断”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建设获省厅充分肯定,即将进入第二个年度实施阶段。
六是推动完成安办实战化运行。在原有5人的基础上,使用社工岗位4人,从全县抽调业务骨干8人,组成专班并保障办公条件,专职全县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等工作。
七是加强舆论宣传筑牢意识形态。在舆论引导对外宣传中,围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做好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进行投稿245篇,及时发布本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成效。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满分8分,得分8分。
按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编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任务及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
(2)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得分4分。
本单位除预算无其他收入来源。
(3)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
本单位支出均为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计划及时执行,支出符合预算安排和财务规定,无超支和挪用资金情况。本单位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3430.89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4573.77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
(4)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得分2分。
2023年本单位无结转结余情况。
(5)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分5分。
2023年,本单位积极响应并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压缩非必要支出,整合资源利用,降低办公成本,严控一般性支出,截止2023年底,“三公”经费支出为2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得分4分。
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本单位修改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加强了内部控制和监督。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得分2分。
本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得分4分。
本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3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制度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对单位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管理台账,实行使用、保管登记制度,本单位2023年固定资产总额为1037.11万元,年末人数为75人,本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0.6%,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3.3%。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3分。
本单位2023年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24.15万元,办公家具账面价值32.72万元,本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73.8%,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4.4%,本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大于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本单位2023年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5.32万元,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87.05万元,本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56.3%,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44.8%,本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大于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得分3分。
2023年度本单位无可盘活资产。
5.采购管理满分6分,得分3.9分。
2023年本单位共实施采购项目1个,采购金额98.5万元,严格按照采购制度流程规范采购,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采购执行率为30%,其主要原因为财政资金紧张。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具体如下: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2 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28.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 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1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487.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 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本单位2023年共实施“党组织活动经费”、“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经费”、“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尾矿库项目治理经费”、“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地质灾害资金” 、“机械化改造资金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费及专家服务费”、“森林防灭火演练及工作经费”、“双电源运行维护项目”、“巨灾保险项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干旱、洪涝)金项目”、“中央自然灾害抗洪抢险资金项目”“安全生产及驻矿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煤矿关闭奖补资金”17个项目,年初项目的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专项项目设立时都是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的,项目规划符合县委、县政府以及本局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一致,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和效果达到规划预期情况。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2分。
本单位资金到位情况良好,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建立实行绩效监控问题整改机制,较好的执行批复预算,年度执行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
3.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11分。
2023年度本单位预算项目绩效按照年初目标数量指标均已完成,无目标偏离情况,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2万元,执行数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局党组织各类活动的开展。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监管检查和合督查等工作用车。
应急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5个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效减少灾害事件损失程度,并在全县范围内起到示范作用。
安全生产及驻矿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督促矿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监管指令,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时报告矿山重大安全生产有关事项,使矿山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双电源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5万元,执行数为3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实时监控尾矿库库区情况,在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抢险和人员疏散,避免发生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专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费及专家服务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专业诊断从而提高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重大风险研判和管控能力,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促进系统优化,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安全稳定。
森林防灭火演练及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2万元,执行数为7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灭火组织指挥、协同作战、信息化联动调度等应急响应能力。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客观认识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形成自然灾害防治建议,为全县抗灾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繁杂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巨灾保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提高旺苍县涉农巨灾风险保障水平。
机械化改造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煤矿机械化生产水平,减少采掘作业人员,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尾矿库项目治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1.16万元,执行数为30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治理全县尾矿库5座,极大消除了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提升尾矿库安全运行水平。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75万元,执行数为1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冬令春荒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救助困难群众 82196人,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干旱、洪涝)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34.88万元,执行数为3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添置应急抢险设备,添置应急抢险物资,为有效提升本县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灾害事故发生后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42.96万元,执行数为74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地质灾害对受灾群众的威胁,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处置时效性、提高建设成效性,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
中央自然灾害抗洪抢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旺苍县9处保留煤矿开展水害联防联测调查,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以便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关闭煤矿积水导致的煤矿水害事故。
煤矿关闭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709.8万元,执行数为7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淘汰了落后产能煤矿18家,补偿了淘汰落后煤矿工伤工残,民工工资,青苗补偿等资金支出。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本单位共实施采购项目1个,采购金额98.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通过项目实施,对旺苍县9处保留煤矿开展水害联防联测调查,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以便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关闭煤矿积水导致的煤矿水害事故。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不存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未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信息公开
本单位绩效目标按要求随同预算向社会公开、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向社会公开。
(3)整改反馈
针对绩效评价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定量和定性指标不合理的情况,本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绩效评价合理合法合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本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绩效管理,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对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自评得分96.9分。
(二)存在问题。
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高,在项目设置、绩效指标编制等方面往往过于简单,不够规范完整,细化量化,以至于绩效目标设置与实际完成情况有偏差。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完整绩效指标编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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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131953-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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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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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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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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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教育培训4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创新管理机制,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抓好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教育培训4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创新管理机制,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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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坚持每月上党课,进行党员教育。年终所有计划均已完成,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申报、初审,再经中心领导审核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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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3.20 |
13.20 |
13.2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20 |
13.20 |
13.20 |
100.00%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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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培训辅导次数 |
≥ |
4 |
次 |
4次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3 |
年 |
2023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
≥ |
98 |
% |
98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
≥ |
98 |
% |
98 |
5 |
5 |
|
|
|
|
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
≥ |
98 |
% |
98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
定性 |
3 |
次 |
3 |
5 |
5 |
|
|
|
|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含外出开展活动) |
≥ |
1.4 |
万元 |
1.4 |
10 |
10 |
|
|
|
|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
= |
4 |
万元 |
4 |
5 |
5 |
|
合计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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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总分100 分,该项目在 2023年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已对党组织活动经费拨付到位。 |
|||||||||
存在问题 |
党支部组织生活仅限于上党课、集中学习、讨论交流、作承诺、开展走访慰问等形式,缺乏载体创新,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
|||||||||
改进措施 |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敢于打破惯性思维,改变以往讨论、学习、作报告的组织生活固定形式,充分结合党员工作、生活、学习等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增强其感染力和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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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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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80198-安全生产及驻矿相关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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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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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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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矿监管矿山安全生产,督促矿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监管指令,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时报告矿山重大安全生产有关事项,使矿山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
驻矿监管矿山安全生产,督促矿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监管指令,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时报告矿山重大安全生产有关事项,使矿山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驻矿监管矿山安全生产,督促矿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监管指令,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时报告矿山重大安全生产有关事项,使矿山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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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0 |
50.00 |
50.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0 |
50.00 |
50.00 |
100.00%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1年1—6月煤矿27家,7—12月煤矿10家 |
= |
32 |
名 |
32 |
10 |
10 |
|
|
|
|
非煤矿山26家,其中其中露天矿16家、地下矿山10家 |
= |
26 |
名 |
26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降低事故发生 |
≥ |
0 |
% |
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2023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减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
≤ |
0 |
% |
0 |
10 |
10 |
|
|
|
|
监管矿山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具体措施,打击安全生产非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矿山重大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
= |
0 |
% |
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企业满意度 |
= |
99 |
% |
99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煤矿驻矿安监员每月驻矿津补800元;年度安全目标奖6000元 |
= |
35100 |
元 |
35100 |
10 |
10 |
|
|
|
|
地下矿山驻矿安监员每月驻矿津贴500元,露天矿山驻安监员每月驻矿津贴300元;地下矿山年度工作目标奖。 |
= |
207600 |
元 |
20760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总分100 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002158-2022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
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
已通过一卡通账户对2022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生活救助。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已通过一卡通账户对2022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生活救助。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275.00 |
1,275.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275.00 |
1,275.00 |
100.00%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数量 |
≤ |
82196 |
人/次 |
救助82196人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救助标准 |
≤ |
130 |
元/人 |
130 |
10 |
10 |
|
|
|
|
通过“一卡通”审批系统申报、审批、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
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下拨至区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所需时间 |
定性 |
2023年4月 |
|
4月前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灾群众投诉率 |
= |
0 |
% |
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总分100分,该项目在2023年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已通过一卡通账户对2022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生活救助。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272732-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
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
对18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保护我县16个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850人生命安全,减少了经济损失3700万元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针对受灾群众较多、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工程治理。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520.00 |
520.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20.00 |
520.00 |
100.00%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出动抢险救援力量 |
≤ |
1275 |
人次 |
1275 |
5 |
5 |
|
|
|
|
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 |
≤ |
18 |
处 |
18 |
10 |
10 |
|
|
|
|
地质灾害应急排查 |
≤ |
75 |
千米 |
75 |
10 |
10 |
|
|
|
|
成功搜救数和转移安置人数 |
≤ |
220 |
人 |
220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应急处置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
|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
|
发布地质灾害救灾信息情况 |
≤ |
12 |
条 |
12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3年4月 |
|
2023年4月 |
5 |
3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经济损失 |
≤ |
3600 |
万元 |
3600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
定性 |
稳定 |
|
稳定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措施持续发挥作用的年限 |
≤ |
20 |
年 |
2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项目的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8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总分98分,通过对18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保护我县16个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生命安全,减少了经济损失, 实现社会稳定秩序。 |
|||||||||
存在问题 |
项目管理制度还有待加强。 |
|||||||||
改进措施 |
规范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加强项目监管。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426368-2022年结转中央自然救灾资金(干旱、洪涝))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
用于解决城乡居民因干旱造成的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完成购买输水管3.2万米,完成购买背负式水泵20台,完成购买水带70圈,完成购买水囊10个。 |
用于解决城乡居民因干旱造成的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完成购买输水管3.2万米,完成购买背负式水泵20台,完成购买水带70圈,完成购买水囊10个。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34.88 |
34.88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4.88 |
34.88 |
100.00%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水囊 |
≤ |
10 |
个 |
10 |
5 |
5 |
|
|
|
|
背负式水泵(主机、邮箱、附件包) |
≤ |
20 |
台 |
20 |
10 |
10 |
|
|
|
|
水带 |
≤ |
70 |
套 |
70 |
10 |
10 |
|
|
|
|
购买输水管 |
≤ |
32000 |
米 |
32000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工作运行规范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时间 |
定性 |
一次性支付到位 |
|
一次性支付到位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全县群众用水 |
≥ |
90 |
% |
9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部门、群众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水带 |
≤ |
500 |
元/个 |
500 |
5 |
5 |
|
|
|
|
背负式水泵(主机、邮箱、附件包) |
≤ |
43000 |
元/台 |
43000 |
5 |
5 |
|
|
|
|
输水管 |
≤ |
15 |
元/米 |
15 |
5 |
5 |
|
|
|
|
水囊 |
≤ |
2500 |
元/个 |
2500 |
5 |
5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总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当前救灾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有关部门在救灾工作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不清,影响了救灾工作的效率。 |
|||||||||
改进措施 |
建议建立完善救灾工作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救灾款物规范化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
查清旺苍县9处保留煤矿矿井水患对相邻保留矿井的影响和威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范水害事故的发生。 |
调查摸清旺苍县关闭煤矿采空积水情况,分析关闭煤矿采空积水对保留的9家煤矿的水害影响和威胁并在项目完成后将形成1份报告,项目的实施对旺苍县9对保留矿井的水患防治工作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项目实施单位已完成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工作,项目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推进。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98.50 |
98.50 |
30.00 |
30.45% |
10 |
5 |
因采购流程原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
||
|
其中:财政资金 |
98.50 |
98.50 |
30.00 |
30.45%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查联测保留煤矿 |
= |
9 |
家 |
9 |
10 |
10 |
|
|
|
|
调查联测关闭煤矿 |
= |
18 |
家 |
18 |
10 |
10 |
|
|
|
|
旺苍县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报告 |
= |
1 |
份 |
1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调查摸清旺苍县关闭煤矿采空积水情况,分析关闭煤矿采空积水对保留的9家煤矿的水害影响和威胁 |
定性 |
较好 |
|
较好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3年 |
|
2023年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调查技术服务费 |
= |
98.5 |
万元 |
98.5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定性 |
较好 |
|
较好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定性 |
95 |
% |
95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5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总分95分,项目实施单位已完成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工作,项目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推进。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省应急管理厅川应急函(2022)188号文件确定旺苍县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作为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及救灾资金的使用主体,严格落实省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旺苍县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2.根据旺应急[2022]179、238号文件,2022年我县实施的排危除险项目分两批共18处上报县政府通过后实施,共涉及16个乡镇,处置方案为建设挡墙、防护堤、抗滑桩、清危、主动网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旺苍县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较多。2022年确定我县为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地质
灾害对受灾群众的威胁,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处置时效性、提高建设成效性,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
2.主要针对受灾群众较多、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工程治理。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川应急函(2023)20号文件。2023年2月,省应急管理厅对旺苍县下达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52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一点一案”演练;20万元用于“三断”情况下能力提升;470万元用于18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包括应急排查、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费用。财评后总投资约548.63万元,其中应急排查20万元,勘察设计费68.4万元,施工425.93万元,监理费28.90万元,审计费5.4万元,县级自筹78.6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依据省应急管理厅川应急函(2023)20号文件附件绩效目标表,项目年度目标为及时下拨中央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022年旺苍县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为52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由数量、质量、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七大指标组成。数量指标包括地质灾害应急排查面积、排危除险点、临时治理点、成功搜救和转移安置人数、出动抢险救援力量人次;质量指标包括需转移安置人员转移安置率、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临时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率、应急处置完成率、交通后勤保障率、发布地质灾害救灾信息情况等;时效指标包括应急处置完成时限、处置及时率;经济效益指标为减少经济损失;社会效益指标为减少人员伤亡、保护人民群众、灾区社会秩序等;可持续影指标为持续发挥作用的年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基层群众对成功搜救和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的满意度。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客观地评估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按规定使用和绩效目标的达成。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地质灾害对受灾群众的威胁,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处置时效性、提高建设成效性,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
2.评价重点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川应急函(2023)20号文件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有明确要求。2023年2月,省应急管理厅对旺苍县下达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52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一点一案”演练;20万元用于“三断”情况下能力提升;470万元用于18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包括应急排查、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费用。财评后总投资约5486323.47元,其中应急排查20万元,勘察设计费684000元,施工4259305.35元,监理费289018.12元,审计费5.4万元。县级自筹786323.47元。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严格照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存在挪用、截留、贪污等行为,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评价选点。
本项目治理工程主要由旺苍县应急局主要分管领导率领技术支撑单位技术人员全程排查,选择威胁人口较多,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具有代表性的地质灾害点为,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专业公司进行勘查设计及施工,治理点位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评价方法。
根据治理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所有项目采用单位自评法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五)评价组织。
1.评价人员构成
(1)项目负责人:由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全面指导、监督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2)技术专家组:由省厅库内专家组成,负责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3)评价小组:由旺苍县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评价工作,包括现场调查、数据收集、分析评估等。
2.职责分工
(1)项目负责人职责:
①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目标、内容、方法和步骤;
②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监督评价工作的实施,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④汇总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技术专家组职责:
①为评价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②参与现场调查和数据收集工作,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③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供解决方案;
④审核评价报告,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
(3)评价小组职责:
①按照评价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评价工作;
②负责现场调查和数据收集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③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形成评价初步结果;
④协助技术专家组解决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⑤参与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省应急管理厅对旺苍县下达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聚焦旺苍县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实施后能够减少评估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影响,防范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发生。项目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等符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要求。
2.项目管理。
严格执行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实施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及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
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100%。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项目中标单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按时保质的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省应急管理厅对旺苍县下达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专项资金,符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安排。
2.民生保障。
本项目资金使用对象涵盖县域范围内的较为紧迫的地质灾害点,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专家对应急治理项目进行了验收。
3.基础设施。
不涉及。
4.行政运转。
本项目资金管理程序符合《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20〕37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33号)的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通过对18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保护我县16个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850人生命安全,减少了经济损失3700万元, 实现社会稳定秩序100%,可持续效益年限达2年以上,基层群众对排危除险项目满意率达100%。
四、评价结论
我县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较多,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受灾紧迫程度高、威胁对象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达到了资金绩效目标,增强人民生活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旺苍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经过自然资源系统多年的地质灾害治理已有明显成效,但总体上灾害规模偏小,威胁人数分散,部分地质灾害不能纳入实施。
六、改进建议
建议对于应急排查、技术支撑单位驻守出台相关技术要求和资金保障措施。
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
困难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423号),下达我县的2022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275万元。用于我县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当年冬寒或次年春荒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需生活救助的受灾人员。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冬春救助资金专项支持我县开展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与补助,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照受灾群众的受灾情况及家庭类型等,发放标准不低于中央和省级的补助标准,救灾资金重点向受灾重,而且又是低保户或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倾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3年1月5日,报请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议定并通过《旺苍县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2023年1月6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旺苍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旺应急〔2023〕10号)文件下发至各乡镇。文件内容明确并规范救灾资金使用范围、救助程序标准、救灾资金管理和救灾工作台账等具体要求。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上级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和“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都为100%;时效指标“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所需时间≤30日”;效益指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5次”;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受灾群众投诉率≤0.1%。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掌握冬春救灾资金发放、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安全温暖过冬等情况,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评价重点。对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方法。单位自评法。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据统计,2021年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人数达82196(人次)。
2.质量指标。“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和“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都为100%;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效益指标情况。通过有效解决和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发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2.满意度指标情况。通过解决和做好灾区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同时,有效解决和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改善和提高了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社会秩序稳定,得到群众的广泛拥护,无受灾群众投诉事件发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
严格执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范围、救助程序标准、救灾资金管理;资金支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项目绩效达到了预计效果和目的;有力改善了灾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品质,得到了广大受灾群众的好评。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旺苍县现有煤矿9家,核定产能129万吨,待其中4家煤矿升级改造后将达到年总产能201万吨。目前具体矿井状态是:正常生产3家(治城煤矿、小溪沟煤矿、县碗厂河煤矿);正常建设1家(黄家沟煤矿);暂停生产煤矿1家(白水煤矿);停产升级改造的煤矿共3家,(其中双兴煤业、明兴煤矿2家处于长停状态,均已上锁管理,市碗厂河煤矿仅保留通风、瓦检、监控、排水正常运行);长停矿井1家(陈家岭煤矿),目前该矿业主未安排排水,井口已上锁管理。 近年来,随着全省煤炭产业政策调整,旺苍县大量小煤矿被关闭退出,关闭退出的小煤矿不同程度的存在采空积水,对相邻保留煤矿构成了水患威胁。同时由于相邻煤矿未建立联防联测机制,相邻煤矿也存在误掘误穿等风险从而导致水害事故。
为进一步防范煤矿水害事故,需要对旺苍县9处保留煤矿开展水害联防联测调查,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以便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关闭煤矿积水导致的煤矿水害事故。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要求实施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煤矿重大灾害超前精准治理,推进实施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32号)要求持续强化普查工作,全面查清水、火、瓦斯等蔽致灾因素;《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3〕40号)要求查清煤矿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勘探钻孔、地质构造带、地表水系、地下含水体等水文地质情况;《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的通知》(川安办〔2015〕28号)要求开展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开展煤矿水害联防联测,查清保留煤矿水害威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范水害事故的发生。
(3)项目主要内容
①以旺苍县现有的9处保留煤矿为中心,开展项目现场勘查和调查,根据项目需要选用遥感技术、无人机航测技术、物探等技术手段,对旺苍县保留煤矿和关闭煤矿水害情况进行联防联测调查,查清关闭煤矿采空区积水量、积水位置、积水标高以及对相邻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
②对具备安全入井条件的保留煤矿开展井下调查,并查清保留煤矿采空区积水量、积水位置、积水标高以及对其自身和相邻煤矿的影响程度,为政府监管部门精准监管提供依据,为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提供技术支撑。
③编制旺苍县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绘制旺苍县9家保留煤矿的水患警示图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旺苍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2023年4月6日,我单位与四川安信科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采购项目合同》,委托四川安信科创科技有限公司对旺苍县9处保留煤矿开展水害联防联测调查,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关闭煤矿积水导致的煤矿水害事故。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
本项目为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项目,旨在对旺苍县9处保留煤矿开展水害联防联测调查,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关闭煤矿积水导致的煤矿水害事故。项目预算金额为98.5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原则如下:
公正公平:确保资金分配公正、公平,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和歧视。
效益优先:资金分配应优先考虑项目的实际效益,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高效产出。
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风险可控: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
考虑因素如下:
项目需求: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目标,合理确定各项费用的预算和分配比例。
市场行情:结合市场行情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人员工资、设备购置等费用的预算标准。
资金使用效率: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高效产出。
风险管理: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因素,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人员费用:包括项目团队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等,预计占预算总额的30%。
关闭煤矿采空水探测费用:包括水患普查时采取遥感技术、无人机航测技术、物探等技术手段开展关闭煤矿采空积水区探测和地表水体信息获取,预计占预算总额的40%。
交通差旅费用:包括项目团队成员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预计占预算总额的10%。
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咨询、培训、会议、资料等费用,预计占预算总额的10%。
应急储备金: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算作为应急储备金,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风险和费用,预计占预算总额的1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目标
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关闭煤矿积水导致的煤矿水害事故。
(2)项目区域目标
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项目实施单位为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旨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确保旺苍县9处保留煤矿不受相邻煤矿采空积水影响,相邻保留煤矿之间形成联防联测机制,确保保留煤矿安全生产。
(3)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按照《合同》约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高质量完成旺苍县9处煤矿联防联测调查示范工作。
效益指标: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形成联防联测机制,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用高质量的安全推动高质量的发展。
满意度指标:编制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报告,成果分享给旺苍县保留煤矿,指导煤矿防范水害事故发生,煤矿满意度达95%以上。
成本指标:按照项目资金分配方案,适时调整项目资金执行,控制项目成本,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完成旺苍县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项目。
(4)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项目自评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自评工作,并制定有自评方案,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方法,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全面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客观地评估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按规定使用和绩效目标的达成。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1)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煤矿水害联防联测调查示范项目,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形成联防联测机制,以便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关闭煤矿积水导致的煤矿水害事故,达到了项目的预期效果。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资金浪费或不合理使用的情况。
(3)项目执行情况
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验收,实际于2023年11月13日完成了项目验收,与计划完成时间相比,提前了1个月。
2.评价重点
(1)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要求对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项目进行管理,按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于2023年4月6日与中标单位(四川安信科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在项目验收后县财政申请一次拨付项目资金。
(2)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我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存在挪用、截留、贪污等行为,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项目执行的有效性
我单位与四川安信科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四川安信科创科技有限公司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项目,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了本项目。
(4)项目效果与影响的显著性
通过实施县域煤矿联防联测项目,查清了旺苍县9个保留煤矿受相邻关闭矿井及保留煤矿的水患影响,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煤矿职工的生产财产不受损失,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评价选点。
本项目的主要工作是对旺苍县9处煤矿相邻的关闭矿井采空区范围、采空区积水位置、采空区积水量、积水标高以及对相邻保留煤矿的水患影响进行调查,为了确保项目质量,随机抽查了不同乡镇的4处保留煤矿,抽样率达到44.4%,且所抽的4处煤矿位于不同乡镇,具有代表性,抽样检查显示,四川安信科创科技有限公司查清了各保留煤矿周边的关闭的采空区范围、采空区积水位置、采空区积水量、积水标高,以及关闭矿井对相邻保留煤矿的水患影响结论准确,提出的水害防治措施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本项目采用单位自评法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1.评价人员构成
(1)项目负责人:由我单位分管煤矿领导担任,负责全面指导、监督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2)技术专家组:由地质、采矿、安全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3)评价小组:由我单位相关股室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评价工作,包括现场调查、数据收集、分析评估等。
2.职责分工
(1)项目负责人职责:
①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目标、内容、方法和步骤;
②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监督评价工作的实施,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④汇总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技术专家组职责:
①为评价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②参与现场调查和数据收集工作,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③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供解决方案;
④审核评价报告,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
(3)评价小组职责:
①按照评价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评价工作;
②负责现场调查和数据收集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③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形成评价初步结果;
④协助技术专家组解决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⑤参与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聚焦煤矿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实施后能够评估区域内关闭矿井积水对保留矿井产生的影响,防范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项目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等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排以及《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管理。
为有效实施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实施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及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
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100%。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项目中标单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按时保质的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排。
2.民生保障。
本项目资金使用对象涵盖县域范围内的所有保留煤矿及保留矿井周边的关闭矿井,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参照的技术标准为《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的通知》(川安办〔2015〕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县域各保留煤矿、县应急管理局的意见,并聘请专家进行了验收。
3.基础设施。
不涉及。
4.行政运转。
本项目资金管理程序符合《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按照《关于开展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的通知》(川安办〔2015〕28号)要求在2023年12月前高质量完成旺苍县9处保留煤矿矿井水患联防联测普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效益指标: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关闭矿井水患对相邻保留矿井的影响和威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范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用高质量的安全推动高质量的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关闭矿井矿井水患对相邻保留矿井的影响和威胁,编制联防联测报告,成果分享给旺苍县保留煤矿,指导煤矿防范相邻关闭煤矿采空水害,煤矿满意度达95%以上。
完成情况:已完成。
成本指标:按照项目资金分配方案,适时调整项目资金执行,控制项目成本,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完成旺苍县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评价结论
旺苍县煤矿水患联防联测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实施过程规范、实施效果显著,总体实施情况良好,评价总分9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