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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旺苍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49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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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22

第五部分 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94

二、收入决算表 94

三、支出决算表 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9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9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9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4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4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等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组织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工作。

(十二)全面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090.6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83.79万元,增长12.32%。主要变动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增加及新增建设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09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05.29万元,占96.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0.00万元,占2.93%;年初结转和结余55.38万元,占0.3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09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76万元,占6.79%;项目支出16861.91万元,占93.2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090.6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83.79万元,增长12.32%。主要变动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增加及新增建设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66.99万元,增长11.94%。主要变动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5.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18.64万元,占98.93%;卫生健康支出90.53万元,占0.52%;农林水支出18万元,占0.10%;住房保障支出78.12万元,占0.4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505.29,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0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0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46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支出决算为37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41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3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25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92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344.1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8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0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3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3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20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3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3.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7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8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8.67万元,下降53.5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7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万元,占27.7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28.65万元,下降61.4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特种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行动、孤儿管理、区划地名工作、福利慈善工作、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2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开支压缩。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802人次,共计支出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区划地名1.36万元、福利慈善1.37万元、社区建设1.31万元、养老服务工作协调1.37万元、迎接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检查1.4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3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7.24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以及疫情结束公务出行增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46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民政局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采购、旺苍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办公用品家具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旺苍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民政局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民政局预算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得分为92.07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本单位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度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旺苍县民政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儿童保障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建股)、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救助中心、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县殡管所、县婚姻登记处、县儿童福利院、县殡仪馆;归口管理社团组织县慈善会。

(二)机构职能

1.负责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等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工作。

12.全面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民政局编制为64人,其中行政编制(局机关)12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人员编制50人;本年退休3人,调入3人,新进2人,辞聘1人;截至2023年末,旺苍县民政局及下属单位编制年末实有人数6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旺苍县民政局2023年财政下达年初预算指标14790.99万元,调整后本年预算增加3244.30万元,2022年财政应返还额度55.38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8090.67万元。

(二)支出情况

旺苍县民政局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14790.99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8090.67万元,包括:年初预算14790.99万元、调整后本年预算增加的3244.30万元、2022年财政应返还额度55.38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8090.67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旺苍县民政局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该部分指标得分59.56分。具体分值如下:

1.履职效能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履职效果。

指标分值:该项指标分值5分。分别为:城乡临时救助人数指标1分,城镇低保保障人数1分,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分,流浪乞讨救助人数1分,特困人员供养人数1分。

指标解释:该项是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的核心职能目标,反映整体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评分方法:比率分值法。

评分说明: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

完成情况:城乡临时救助人数指标≥6500人次,实际完成7449人次,得1分;城镇低保保障人数指标≥9000人,实际完成8742人,得0分;农村低保保障人数指标≥24100人,实际完成26624人,得1分;流浪乞讨救助人数≥55人,实际完成192人,得1分;特困人员供养人数指标≥2200人,实际完成2179人,得0分。该项得分:3÷5×100%×5=3分。

二是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履职效果。

指标分值:该项指标分值5分。分别为: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人数指标1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指标1分,重度一二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指标1分,保障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数指标1分,居家养老服务人次指标1分。

指标解释:该项是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的核心职能目标,反映整体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评分方法:比率分值法。

评分说明: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

完成情况: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人数指标≥7600人,实际完成7605人,得1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1090人,实际完成1192人,得1分;重度一二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3870人,实际完成3963人,得1分;保障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数≥51个,实际完成53个,得1分;居家养老服务人次≥3000人次,实际完成4480人次,得1分。该项得分:5÷5×100%×5=5分。

三是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履职效果。

指标分值:该项指标分值5分。分别为:孤儿生活补助人数2.5分,绿色惠民殡葬补助人数2.5分。

指标解释:该项是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的核心职能目标,反映整体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评分方法:比率分值法。

评分说明: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

完成情况:孤儿生活补助人数指标≥230人,实际完成267人,得2.5分;绿色惠民殡葬人数指标≥900人,实际完成1125人,得2.5分。该项得分:2÷2×100%×5=5分。

综上所述,该项指标最终得分:3+5+5=13分。

2.预算管理

2023年本单位修订并出台了《预算管理制度》。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本单位按要求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20个项目进行了年初绩效目标编制,各项指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所有财务支出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2023年单位收支平衡,无结余结转资金。

预算管理分值25分。其中:预算编制质量分值8分,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4+(1-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100%×2+(1-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100%×2。偏离度=|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8090.67-14790.99|÷14790.99=0.22。资产配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无预算偏离度。该项得分:(1-0.22)×100%×4+(1-0)×100%×2+(1-0)×100%×2=7.12分。

单位收入统筹分值4分,该项指标得分=(部门自有收入全年执行数÷部门自有收入年初预算数)×100%×2+(财政核定的综合补助比例÷按实际执行测算的综合补助比例)×100%×2。本单位无自有收入及财政核定的综合补助,不存在相关问题,该项得分4分。

支出执行进度分值6分,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50%)×2)+(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

该项得分(89783146.33÷(18090.67×50%)×2)+(1-0×0.8-0×0.2)+(15646.11÷(18090.67×83.33%)×2)+(1-0×0.8-0×0.2)=4.94分。

预算年终结余分值2分,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2。该项得分:(1-0)×100%×2=2分。

严控一般性支出分值5分,该项指标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值。

1.基础分值。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实现压减得1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实现压减得1分。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24.9万元,支出总额24.9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25.54万元,支出总额25.54万元,均较上年实现压减,故得2分。

2.加分值。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每压减1%得0.2分,累计不超过1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每压减1%得0.4分,累计不超过2分。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24.9万元,支出总额24.9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25.54万元,支出总额25.54万元,均较上年实现压减0.64万元,即压减2.5%,故加分0.5+1=1.5分,该项指标最终得分3.5分。

综上所述,该项指标最终得分:7.12+4+4.94+2+3.5=21.56分。

3.财务管理

本单位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得2分。并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得2分。本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设置规范合理,会计、出纳、稽核岗位由不同人员担任,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得2分。本单位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得4分,该项指标最终得分10分。

4.资产管理

本单位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均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100%,所有资产均得到有效利用,该项指标得分9分。

5.采购管理

本单位采购计划均面向中小企业,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100%,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与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一致,无差额,该项指标得分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2个,包括存量资金、代管资金、项目工作经费、革命老区项目、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聘用人员2023年社会保险费等项目,涉及预算总金额8557.6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6.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6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即龙凤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资金,涉及预算总金额398.5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5.3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本单位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按照要求对应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形成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该项指标得分4分。本单位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与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相对科学合理、规范完整、可量化细化,该项指标得分3.8分。本单位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该项指标得分4分。

综上所述,该项指标最终得分:4+3.8+4=11.8分。

2.项目执行

本单位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该项指标得分4分。本单位对需要调整的预算项目均按要求采取了对应调整措施,该项指标得分4分。本单位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如下: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16个,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22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1个,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1个;该项指标得分:16÷22×100%×2+1÷1×100%×2=3.45分。该项指标最终得分:4+4+3.45=11.45分。

3.目标实现

本单位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18个,该项指标得分:18÷23×100%×4=3.13分。本单位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34个,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36个。该项指标得分:34÷36×100%×4=3.78分。本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该项指标得分:18÷23×100%×3=2.35分。该项指标最终得分:3.13+3.78+2.35=9.26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本单位按审核意见及时整改绩效目标,及时将整改后的绩效目标表录入一体化。

2.本单位按要求对应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形成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本单位通过绩效监控,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了《关于2023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项目绩效监控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4.本单位按规定进行了事后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时按质对决算情况在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开公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本单位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经自评,旺苍县民政局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2.07分。

(二)存在问题

本单位在预算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方面,还需从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等方面加强;二是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预算执行进度普遍偏低,应付未付款项较多,造成资金结转存量大而不实。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年初预算的编审工作,提高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将绩效目标设置的更加科学,将预算编制细化到每一经济科目,参考近三年的财务决算数据编制好预算,尽可能将预、决算差异降到最低。严格按照新的预算法和新的决算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预决算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力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更新思路,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改进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三是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做到花钱与办事、绩效与责任深度融合,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推动绩效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2T000005395733-殡葬服务机构运行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殡葬救助,实现殡葬惠民,协助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实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我县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由群众享受改革红利,体现国家优越性。

设备配置火化炉3台,全年运行良好;通过殡仪服务专业人员配置,实现了服务有效的提升;全年无投诉,充分尊重当地殡葬习俗,及时保证了火化需求;配合殡葬管理所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提高文明节俭丧葬意识,服务对象满意度普遍较高。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提供免费殡葬服务7项,协助殡葬改革工作宣传1125人,殡仪服务收费降价2%、墓地销售降价10%,并引进了专业的殡仪服务,切实实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我县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由群众享受改革红利,体现国家优越性。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0.00

100.00

100.00%

10

10

县殡仪馆于23年7月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年中追加100万元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0.00

1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备正常使用率

85

%

90

10

10


保障火化设备运行(台)

3

3

10

10


质量指标

殡仪馆服务质量

定性

好中差

10

10


时效指标

火化及时率

95

%

9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提高文明节俭办丧意识

定性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进步

定性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区域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年)

100000

160000

6

2


火化补差、火化用油(年)

500000

500000

7

7


办公经费、低值易耗品、水电费、临聘职工工资及保险(年)

300000

340000

7

6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5分,项目提供免费殡葬服务7项,协助殡葬改革工作宣传1125人,殡仪服务收费降价2%、墓地销售降价10%,并引进了专业的殡仪服务,切实实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我县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由群众享受改革红利,体现国家优越性。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锐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131953-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计划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1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1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2次,慰问党员10个,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全年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1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1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2次,慰问党员10人,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50份,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慰问,完善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开展党建活动,按计划订阅党报党刊。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40

12.40

12.4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2.40

12.40

12.4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1

1

5

5


党员慰问

10

10

6

6


建设活动阵地

1

1

5

5


党员外出学习调研

2

2

6

6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5类

50

50

5

5


主题党日活动(外出开展活动)

12

12

5

5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含外出开展活动)

1

1

5

5


质量指标

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定性

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顺利完成各级督查检查

5

5


时效指标

活动按期开展率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定性

党员干部能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党员干部能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层党组织得到加强

定性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进一步发挥了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10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95

%

98%

4

4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含外出开展活动)

3700

元/个

3700

2

2


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5000

元/个

5000

2

2


建设活动阵地

5000

元/个

5000

2

2


主题党日活动(外出开展活动)

1000

元/个

1000

2

2


党员外出学习调研

5000

元/个

5000

2

2


党员慰问

500

元/人

500

2

2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35000

35000

2

2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8分,党组织活动经费绩效评价至关重要,通过深入分析确保资金高效利用。通过科学评价,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侯闽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413-县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办证资料复印及婚姻档案扫描费用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婚姻登记在办理过程中,不再要求当事人自己提交复印件。是民政局在梳理排查中发现婚姻登记中影响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为完善这一便民利民举措,让群众少跑路,我局已全面落实为前来办证的当事人免费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解决了办事堵点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完成4634人的婚姻登记资料免费复印。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为前来办证的当事人免费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解决了办事堵点问题。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60

4.60

4.6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60

4.60

4.6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婚姻登记复印人数

6400

4634

10

7.2

现已开通跨省通办,全国21个省都可以实行异地办理。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申报率

98

%

100

10

10


经费足额保障率

95

%

99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进度

95

%

9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定性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便捷性

定性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9

%

99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离婚登记复印费标准(对/元)

10

10

10

10


结婚登记复印费标准(对/元)

7

7

10

10


合计

100

97.2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7.2分,为群众提供贴心优质服务,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徐红梅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415-县儿童福利院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保障县儿童福利院已入住的23名困境儿童安心入住,精细化管理,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入住的儿童提供一个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每日进行作业辅导,道德教育和课外兴趣培养,使得儿童改变了很多不好的习惯,学习成绩稳定提高;院外住校学生以及大学生的生活起居也照顾到位,定期为他们发放生活费以及当季衣物,关注他们的心理需求。全面排查全县的困境儿童,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集中养育,推进旺苍儿童福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保障临聘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保险及时缴纳,保障每月水电气费用不拖欠,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保障福利院正常运转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力保障入住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持续提升困境儿童服务水平,让更多困境儿童得到关心关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各项活动,让困境儿童感受“家”的温暖,获得幸福感。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00

18.00

18.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8.00

18.00

18.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的保障人数

4

4

8

8


保障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入住人数

23

27

8

8


设备正常使用率

98

%

99

8

8


质量指标

困境儿童生活质量提升

定性

8

7


时效指标

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及时率

95

%

98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持续提升困境儿童服务水平,让更多困境儿童得到关心关爱,感受“家”的温暖。困境儿童获得幸福感率

98

%

99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着力健全县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为困境儿童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持续提升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入住率

95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5

%

97

5

5


儿童满意度

98

%

99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办公经费(年)

9000

元/年

9000

5

5


水电气费(年)

20000

元/年

20000

5

5


设备维护费用(年)

5800

元/年

5800

5

5


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年)

145200

元/年

145200

5

5


合计

100

99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9分,按时保障经费合理利用,不挪用专项资金,按指标完成各项任务。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何军修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660-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体现了国家对于困难群体的关心和关注,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2023年度全年完成发放临时救助补助6653人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年完成发放临时救助补助6653人次,共计发放8078500 元,切实解决了老百姓急难愁盼。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临时救助人次

6500

人/次

6653

20

20


质量指标

社会救助支出及时率

95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发放时间

定性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定性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定性

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

10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人员满意度

95

%

96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困难程度

定性

500元-5000元/人

人次

500元-5000元/人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2023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刘旭东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662-60年代精简退职定期定量救济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落实精减退职政策,对精减退职范围、审批程序、、供养标准、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精减退职供养金,切实保障精减退职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提高了发放时效,增强了受助对象的幸福感。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面落实精减退职政策,对精减退职范围、审批程序、、供养标准、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精减退职供养金,切实保障精减退职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全年完成67人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费的发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0.00

0.00%

10

0

该项目除县级配套资金外还有上级补助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在资金支付时先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未使用完,已结转至下年。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精减退职人数

70

人/户

67

30

28.7

自然减员

质量指标

精减退职人员救助金发放及时率

99

%

100

5

5


时效指标

精减退职人员救助金发放时间(每月)

定性

每月25日前

按月发放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人员基本生活

定性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30

3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定性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救济对象满意度

90

%

92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精减退职人员救助金(元/月)

400

人/月

600

5

5


合计

100

88.7


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2023年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活费补助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8.7分。

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与现实经济社会水平相比相对偏低,且目前现行救济标准已执行多年,导致部分精减退职老职工上访要求增加救济费。

改进措施

建议上级适时调整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

项目负责人:刘旭东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692-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2023年度共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67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0.00

180.00

110.68

61.49%

10

6

该项目除县级配套资金还有上级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未使用完,已结转至下年。

其中:财政资金

180.00

180.00

110.68

61.4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人数

230

人/户

267

10

10


质量指标

社会救助覆盖率

95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95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情况

定性

有所提升

基本提升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定性

进一步完善

基本完善

10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人员满意度

95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600

元/月

1600

10

10


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200

元/月

1200

10

10


合计

100

94


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2023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杨旭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694-重度残疾人护理费补贴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健全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资金,保障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基本完善,发放护理补贴资金及时率≧99%,有效保障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绩效目标数量指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3870人,实际完成3963人;完成指标值100%。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10.00

110.00

75.00

68.18%

10

6.8

该项目除县级配套资金还有上级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未使用完,已结转至下年。

其中:财政资金

110.00

110.00

75.00

68.1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一、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

3870

3963

20

20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95

%

99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时间

定性

每月25日以前

每月25日以前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人员基本生活

定性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定性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10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95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70

人/月

80

10

10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100

人/月

110

10

10


合计

100

95.8


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2023年残疾人两补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吴静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699-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两项补贴资金,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基本完善,发放两项补贴资金及时率≧99%,有效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1090人,实际完成1192人;完成指标值100%。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00

40.00

4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0.00

40.00

4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

1090

人/户

1192

15

15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95

%

99

15

15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时间

定性

每月25日

每月25日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人员基本生活

定性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定性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20

1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95

%

98

5

5


受助困难残疾人满意度

95

%

98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50

元/人*月

50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2023年残疾人两补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吴静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708-农村五保户供养金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本年度预计完成2200人,由于当年自然减少的人员人数多于全年新增人员人数实际完成2179人。进一步完善了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全年完成2179人供养金的发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700.00

1,700.00

1,333.82

78.46%

10

7.8

该项目除县级配套资金还有上级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未使用完,已结转至下年。

其中:财政资金

1,700.00

1,700.00

1,333.82

78.46%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人员供养人数

2200

人/户

2179

20

19

未完成原因是当年自然减少的人员人数多于全年新增人员人数

质量指标

社会救助复盖率

98

%

98

10

10


时效指标

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时间

定性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情况

定性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定性

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

10

9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人员满意度

95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城市特困人员生活补助供养(元/每月)

884

元/户

962

10

10


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供养(元/每月)

624

元/户

693

10

10


合计

100

94.8


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2023年特困供养人员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8分。

存在问题

特困人员救助集中供养入住率低,床位空置率较高。

改进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社会救助保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到各村(社区)面对面将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困难群众,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家喻户晓、落实到位。2.加强措施提高集中供养率。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对居住偏远,年龄较大,身体差的特困人员,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讲明有关政策,帮助打消思想顾虑,通过组织“试住”等形式,让特困人员通过切身体验实现由“要我入住”到“我要入住”的转变,最大限度提高入住。

项目负责人:刘旭东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275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县级配套)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5.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6.适时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023年度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人员、流浪乞讨救助人员等困难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民政部门按照享受标准按月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确保准确。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75.00

143.92

143.9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275.00

143.92

143.9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人数

200

225

4.5

4.5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

55

人次

192

4.5

4.5


农村低保人数

24100

人数

26624

4

4


城市低保人数

9000

人数

8742

3

2

未完成原因是当年自然减少的人员人数多于全年新增人员人数

城乡特困人数

2200

2179

4.5

4

未完成原因是当年自然减少的人员人数多于全年新增人员人数

临时救助人次

6500

人次

7449

4.5

4.5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230

267

4.5

4.5


殡葬补助人数

900

1125

4.5

4.5


质量指标

符合城乡特困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比率

95

%

95

3

3


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比率

95

%

95

3

3


时效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发放时间

定性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定性

大幅度提升

大幅度提升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的满意度

97

%

97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殡葬救助标准

定性

按标准救助

按标准救助

2.5

2.5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130

元/人

160-533

2.5

2.5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标准

定性

按标准救助

按标准救助

2.5

2.5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

210

元/户

210-740

2.5

2.5


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补助标准

定性

按文件要求补助

按文件要求补助

2.5

2.5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定性

分散供养:1200元/人,集中供养:1600元/人

分散供养:1200元/人,集中供养:1600元/人

2.5

2.5


城乡特困救助标准

定性

农村:624元/人,城市:884元/人

农村:693元/人,城市:962元/人

2.5

2.5


临时救助标准

定性

500-5000元

500-5000元

2.5

2.5


合计

100

98.5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8.5分,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幸福感,总体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

1.基层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控不到位 2.特困人员救助集中供养入住率低,床位空置率较高。3.补助金额不高

改进措施

1.加强村(社区)基层人员培训  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告知率,特别是特困相关政策的公开化,信息化,帮助打消思想顾虑。3.建议提高补助金,实际解决群众困难。

项目负责人:刘旭东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6174-(2023年县级衔接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制度基本完善,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及时率≧99%,有效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人数7600人,实际完成7605人;完成指标值100%。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85.00

585.00

530.39

90.67%

10

9


其中:财政资金

585.00

585.00

530.39

90.6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7600

人/户

7605

10

10


质量指标

救济发放时效

90

%

99

10

10


资金拨付及时率

95

%

99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时间

定性

每月25日以前

每月25日以前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人员基本生活

定性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定性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10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困难残疾人满意度

95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100

元/人*月

100

20

2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2023年残疾人两补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吴静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009181-殡仪馆火化等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殡葬救助,实现殡葬惠民,协助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实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我县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由群众享受改革红利,体现国家优越性。

设备配置火化炉3台,全年运行良好;通过殡仪服务专业人员配置,实现了服务有效的提升;全年无投诉,充分尊重当地殡葬习俗,及时保证了火化需求;配合殡葬管理所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提高文明节俭丧葬意识,服务对象满意度普遍较高。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提供免费殡葬服务7项,协助殡葬改革工作宣传1125人,殡仪服务收费降价2%、墓地销售降价10%,并引进了专业的殡仪服务,切实实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我县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由群众享受改革红利,体现国家优越性。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90.00

90.00

9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90.00

90.00

9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备正常使用率

85

%

100

10

10


保障火化设备运行(台)

3

3

10

10


质量指标

殡仪馆服务质量

定性

人次

10

10


时效指标

火化及时率

95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提高文明节俭办丧意识

定性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进步

定性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10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区域群众满意度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年)

定性

100000

元/年

100000

5

5


办公经费、低值易耗品、水电费、临聘职工工资及保险(年)

定性

300000

元/年

300000

5

5


火化补差、火化用油(年)

定性

500000

元/年

500000

5

5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自评总分98分。项目提供免费殡葬服务7项,协助殡葬改革工作宣传1125人,殡仪服务收费降价2%、墓地销售降价10%,并引进了专业的殡仪服务,切实实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我县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由群众享受改革红利,体现国家优越性。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锐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538641-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支出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社会公益类项目,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发挥彩票公益金社会效益。

完成7个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支持7个社会公益项目,支持儿童福利院体系建设,支持6个社会福利机构维修改造。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社会公益类项目,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发挥了彩票公益金社会效益。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62.23

122.41

46.68%

10

4.6

该项目除当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外还有结转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资金支付时先使用的结转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因此当年的资金执行率未达到90%,当年未使用完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已结转至下年。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62.23

122.41

46.6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

5

7

10

10


支持社会公益项目

6

7

10

10


支持儿童福利机构体系建设

1

1

10

10


社会福利机构维修改造

4

6

10

1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及完成率

90

%

98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群满意度

85

%

98

10

10


合计

100

94.6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总分94.6分,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社会公益类项目,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发挥了彩票公益金社会效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杨宏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688440-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6.适时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全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完成较好,但城市低保未完成指标值,未完成原因是当年自然减少的人员人数多于全年新增人员人数。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民政部门按照享受标准按月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确保准确。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12.00

977.00

667.30

68.30%

10

7

该项目除省级资金还有中央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因此资金执行率未达到90%,未使用完的资金已结转至下年。

其中:财政资金

812.00

977.00

667.30

68.3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低保人数

24100

人/户

26624

10

10


城市低保人数

9000

人/户

8742

10

9

未完成原因是当年自然减少的人员人数多于全年新增人员人数

质量指标

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比率

95

%

96

10

10


时效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发放时间

定性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定性

大幅度提升

大幅度提升

20

1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的满意度

97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

210

元/人*月

210-740

10

10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130

元/人*月

160、240、360、533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2023年城乡低保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

存在问题

城乡低保覆盖面、补助标准较低。

改进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社会救助保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到各村(社区)面对面将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困难群众,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家喻户晓、落实到位。2.适度提高保障标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建议建立社会救助保障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进行调整,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救助保障标准低限,切实兜紧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3.落实落细低保保障政策。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为抓手,着力构建社会保障分层分类救助管理体制,推动保障制度体系上更加成熟稳固,全面实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

项目负责人:刘旭东

财务负责人:赵小俊

附件2

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包括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县级配套)、农村五保户供养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困难群众保障制度,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川民发〔2017〕155号)、《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川民规〔2021〕1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川民发〔2011〕42号)、《旺苍县民政局关于2019年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服务的通知》(旺民〔2019〕47号)、《旺苍县民政局关于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方案的通知》(旺民〔2022〕5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设置该项目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民政部门按照享受标准按月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确保准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困难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2023年度计划用于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包括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临时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绿色惠民殡葬补助、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等方面。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度下达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853万元,县级配套3555万元,上年结转295.13万元,共计12403.13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1.农村低保。2023年度中央、省级下达资金5323万元,县级配套500万元,上年结转12.69万元,共计5835.69万元。

2.城市低保。2023年度中央、省级下达资金1700万元,县级配套500万元,上年结转10.92万元,共计2210.92万元。

3.特困人员供养。2023年度中央、省级下达低保资金635万元,县级配套1700万元,上年结转164.02万元,共计2499.02万元。

4.临时救助。2023年度中央、省级下达临时救助资金800万元,县级配套375万元,上年结转96.01万元,共计1271.01万元。

5.流浪乞讨救助。2023年下达中央、省级流浪乞讨救助资金10万元。

6.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2023年下达中央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275万元、县级配套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180万元,上年结转7.62万元,共计462.62万元。

7.殡葬救助。2023下达殡葬救助资金30万元。

8.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2023下达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资金80万元,上年结转3.87万元,共计83.8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5.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6.适时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具体绩效目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济成本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落实困难群众保障制度,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困难群众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川民发〔2017〕155号)、《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川民规〔2021〕1号》、《旺苍县民政局关于2019年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服务的通知》(旺民〔2019〕47号)、《旺苍县民政局关于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方案的通知》(旺民〔2022〕51号)执行。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资金使用管理等有章可循,规范公开。

(二)评价方法

单位自评法。

三、绩效分析

1.数量指标

(1)城市低保人数≥900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8742人,未完成原因是当年自然减少的人员人数多于全年新增人员人数;

(2)农村低保人数≥2410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26624人;

(3)城乡特困指人数≥220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2179人,未完成原因是当年自然减少的人员人数多于全年新增人员人数;

(4)临时救助人次≥650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7449人次;

(5)流浪乞讨人员人次≥55人,实际完成指标值192人;

(6)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23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267人;

殡葬补助人数≥90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1125人;

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人数≥20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225人。

2.质量指标

(1)各类社会救助及时率指标值≥95%,实际完成指标值98%;

(2)社会救助复盖率指标值≥99%,实际完成指标值99%。

3.时效指标

救助资金发放时效指标值为每月25日前,实际完成指标值为每月30日前,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

4.成本指标

(1)城市低保指标值为根据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行补差发放,实际完成指标值为每户210-740元/月;

(2)农村低保指标值为每人160元/月,实际完成指标值为每人160元/月、240元/月、360元/月、533元/月;

(3)城乡特困人员指标值为城市:884元/月、农村624元/月,实际完成指标值为城市:962元/月、农村693元/月;

(4)临时救助指标值为500元-2000元,实际完成指标值为500元-5000元;

(5)流浪乞讨人员指标值为在站救助男性600/月,女性650/月,实际完成指标值为在站救助男性600/月,女性650/月。

(6)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散居1200元/人/月,集中供养1600元/人/月;实际完成指标值散居1200元/人/月,集中供养绩效目标1600元/人/月;

(7)殡葬救助标准,按标准救助(500-1500元/人),实际完成值605.95元/人;

(8)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标准,生活费540元/人/月,半失能老人护理费600元/人/月,失能老人护理费1200元/人/月。实际完成指标值生活费540元/人/月,半失能老人护理费600元/人/月,失能老人护理费1200元/人/月

5.经济效益指标: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指标值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实际完成效果明显。

6.社会效益指标

(1)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指标值为有所提升,全年实际完成提升明显;

(2)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指标值为及时送返,全年实际为及时送返;

(3)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指标值为减轻困难群众生活压力,全年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明显降低。

7.可持续影响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指标值为依据相关政策健全各项保障制度,全年各项救助制度更加健全。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政策知晓率指标值≥95%,实际完成指标值为99%;

(2)困难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指标值为98%。

四、评价结论

2023年度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经过绩效综合分析,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城乡低保覆盖面、补助标准较低。

2.特困人员救助集中供养入住率低,床位空置率较高。

3.基层经办能力不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底数据,实地走访,了解家庭情况,经办人员超负荷工作、经费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

六、改进建议

1.适度提高保障标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建议建立社会救助保障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进行调整,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低限,切实兜紧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2.落实落细低保保障政策。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为抓手,着力构建社会保障分层分类救助管理体制,推动保障制度体系上更加成熟稳固,全面实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

3.加强措施提高集中供养率。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对居住偏远,年龄较大,身体差的特困人员,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讲明有关政策,帮助打消思想顾虑,通过组织“试住”等形式,让特困人员通过切身体验实现由“要我入住”到“我要入住”的转变,最大限度提高入住率。

4.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社会救助保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到各村(社区)面对面将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困难群众,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家喻户晓、落实到位。


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川民发〔2011〕42号)的要求,结合旺苍县实际情况设立该项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由民政部门按照享受标准按月由系统发放,确保准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2023年度全县计划对230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200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600元/人/月。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下达中央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275万元、县级配套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180万元,上年结转7.62万元,合计462.62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为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需要,结合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实际情况,计划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30人。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切实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落实孤儿保障制度,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申请、审批、发放、资金使用管理等有章可循,规范公开。

(二)评价方法

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

三、绩效分析

2023年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6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267人;完成指标值100%。

质量指标:社会救助复盖率绩效目标≧95%,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时效指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按时发放率≧95%,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社会效益指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情况绩效目标有所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有效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目标进一步完善,实际完成指标值进一步完善;

满意度指标:受助人员满意度绩效目标≧95%,实际完成指标值98%。

成本指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绩效目标散居1200元/人/月,集中供养绩效目标1600元/人/月;实际完成指标值散居1200元/人/月,集中供养绩效目标1600元/人/月。

四、评价结论

经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2023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1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基层经办能力不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底数据,实地走访,了解家庭情况,经办人员超负荷工作、经费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现行的经办服务能力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形成了经办能力与工作目标要求严重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

2.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根据上级最新的文件要求,建立涉及生活、医疗、就学、助学、假期活动及安全监管等相关爱保护体制机制。

六、改进建议

1.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底数据,实地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困难儿童兜底保障。集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2.进一步完善制度。把上级部门所有关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关政策、文件收集梳理,结合旺苍实际,建立涉及生活、医疗、就学、助学、假期活动及安全监管等相关爱保护体制机制,压实乡镇、村居委会的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促进我县儿童工作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强就医、就学保障。进一步加强与医保、教育部门协调,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就医、就学工作落到实处。与县医保局协调,提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报账比例,减轻费用负担;加强与县教育局沟通,掌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资助情况,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基础上,提供生活补助和国家助学金。


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包括殡葬服务机构运行项目和殡仪馆火化等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加剧,人们对殡葬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殡仪馆是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之一,其任务是为逝者提供葬礼、火化等服务,同时也要安抚逝者的家属,提供慰藉和支持,殡仪馆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服务机构,在整体绩效评价方面,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了保障火化人群基本火化需求,鼓励绿色节地生态安葬,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殡葬习俗,让逝者安息、生者安心。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及县殡仪馆(公墓)正常运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为了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合理使用各项资金。2023年下达殡葬服务机构运行项目资金100万元,殡仪馆火化等经费项目资金90万元。用于机构办公费,水电费、设备维护、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火化补差、火化用油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数量指标:保障设备正常使用率≥85%、保障火化设备运行(台)3台。

质量指标:保障殡仪馆服务质量好。

时效指标:保障火化及时率≥95%。

社会效益指标: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提高文明节俭办丧意识明显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进步明显提高。

满意度指标:区域群众满意度≥95%。

经济成本指标: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年)火化补差≤10万元、火化用油(年)办公经费≤50万、低值易耗品、水电费、临聘职工工资及保险(年)≤30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按时保障经费合理利用,不挪用专项资金,按指标完成各项任务。

(二)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等多种方法。

三、绩效分析

1.数量指标:设备正常使用率,指标≧85%,设备正常使用无故障,服务火化遗体791具,实际完成指标值971具,完成指标值100%;保障火化设备运行3台,实际完成指标值3台。

2.质量指标:殡仪服务质量,招标引进专业殡葬服务公司,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实际完成指标为好。

3.时效指标:火化及时率指标≧95%,全年火化遗体971具,实际完成火化遗体791具,完成指标值100%。

4.社会效益指标: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宣传文明节俭治丧理念,实际完成指标明显提高。

5.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绿色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广大群众树立了厚养薄葬理念,实际完成指标明显提高。

6.满意度指标:区域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5%,全年服务群众971人,完成指标值100%。

7.成本指标: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年)火化补差26万元、火化用油(年)办公经费≤100万、低值易耗品、水电费、临聘职工工资及保险(年)≤64万。

四、评价结论

2023年项目设备配置火化炉3台,全年运行良好;通过殡仪服务专业人员配置,实现了服务有效的提升;全年无投诉,充分尊重当地殡葬习俗,及时保证了火化需求;配合殡葬管理所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提高文明节俭丧葬意识,服务对象满意度普遍较高。经费合理利用,不挪用专项资金,按指标完成各项任务,项目自评总分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包括重度残疾人护理费补贴、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2023年县级衔接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的要求,结合旺苍县残疾人实际情况设立该项目。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是残疾人福利补贴资金,民政部门按照享受标准按月发放。根据各乡镇上报符合享受残疾人数向财政部门申报资金量,由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指标到民政部门,由业务股室将享受人员推送至“一卡通”平台,由系统发放,确保准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解决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建立残疾人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使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迈进的目标,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分级负担、逐步提标扩面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与低保相结合,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的调整机制。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按照年初的计划,2023年下达省补残疾人两补资金610万元,县级配套825万元,共计14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人数7600人,实际完成7605人;完成指标值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3870人,实际完成3963人;完成指标值100%。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1090人,实际完成1192人;完成指标值10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一是通过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年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完善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问卷调查法。

三、绩效分析

2023年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人数7600人,实际完成7605人;完成指标值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3870人,实际完成3963人;完成指标值100%。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1090人,实际完成1192人;完成指标值100%。

质量指标。残疾人两补待遇发放及时率≧99%,实际完成指标值99%;残疾人两补资金发放率=100%,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时效指标。残疾人两补发放时间绩效目标每月25日前,实际完成指标值每月25日前。

成本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元/人/月,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100元/人/月,二级70元/人/月,实际完成指标值一级110元/人/月,二级80元/人/月。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实际有效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

可持续影响指标。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显著增强,实际完成指标值受助对象幸福感明显增强;残疾人补贴救助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实际完成指标值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保障进一步完善。

满意度指标。两项补贴保障对象满意度≧98%,实际保障对象满意度98%。

四、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2023年残疾人两补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党组织活动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依据《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办法》规定了党建活动经费的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等,并明确了相关标准和列支渠道。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党组织活动经费是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我们应高度重视并切实保障其合理使用,让党组织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为实现各项事业的发展目标贡献强大力量。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下达资金12.4万元,计划用于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1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1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2次,慰问党员10个,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3700元;三会一课大比武≥5000元;建设活动阵地≥5000元/个;主题党日活动≥1000元;党员外出学习调研≥5000元;党员慰问≥500元/人;订阅党建资料≥3500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

绩效目标包括:计划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1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1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2次,慰问党员10个,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充分结合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科学合理地分配经费,确保每一笔经费都能发挥最大价值。同时,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二)评价方法

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三、绩效分析

在党建经费的使用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核心,确保经费的每一分都用在刀刃上。我们积极开展各类党建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培训,提升了党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举办主题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注重党建阵地的建设与完善,为党员提供了更加舒适、便捷的学习和交流环境。在经费的合理安排下,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关爱党员的活动,让党员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经费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党建工作,为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党建经费的合理使用对于推动党建工作的高质量开展至关重要。我局始终秉持着科学规划、精准投入的原则。通过一系列的党建活动,如党员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等,极大地增强了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党建经费的效益不仅体现在党员思想的提升上,还体现在实际工作中的积极推动作用。它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我们会持续加强对党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发挥最大的效益。让党建活动经费真正成为推动党建工作、促进单位发展的坚实保障。

数量指标: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1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1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2次,慰问党员≥10个,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5类≥50份。

质量指标:规范开展党建活动,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时效指标:活动按期开展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可持续影响指标:基层党组织得到加强。

满意度指标:本单位党员满意度≥95%。

经济成本指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3700元;三会一课大比武≥5000元;建设活动阵地≥5000元/个;主题党日活动≥1000元;党员外出学习调研≥5000元;党员慰问≥500元/人;订阅党建资料≥35000元。

四、评价结论

党组织活动经费绩效评价至关重要,要通过深入分析,确保资金高效利用。通过科学评价,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我局始终秉持着科学规划、精准投入的原则。通过一系列的党建活动,如党员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等,极大地增强了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了党组织的战斗力。项目整体评分97.7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其使用效益的评估和绩效评价对于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旨在通过对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层资金的绩效评价,分析其使用效果,为优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提供参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旺苍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资金262.2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设置为三大板块。一是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为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5个,支持社会公益项目6个,支持儿童福利机构体系建设1个,社会福利机构维修改造4个;质量指标为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时效指标为工作任务及完成率≥90%。二是效益指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满意度指标中受益人群满意度≥8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一是通过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年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完善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此次评价着重对项目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项目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旺苍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

(三)评价方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

2.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出台了《旺苍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严格程序拨付,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福彩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严格按照民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省级财政拨付及时到位,县民政局对资金用于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社会福利机构维修改造、儿童福利机构体系建设等,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及时完工建设,按时拨付。

4.项目结果。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5个,实际完成指标值7个,支持社会公益项目6个,实际完成指标值7个,支持儿童福利机构体系建设1个,实际完成指标值1个,社会福利机构维修改造4个,实际完成指标值6个。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民生保障。项目的实施充分考虑县域内弱势群体的分布情况,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对老旧公办养老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维修改造,积极推进社会公益项目。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

经绩效综合分析,福彩公益金地方分成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拨付程序,资金拨付及时,绩效自评得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0年代精简退职定期定量救济)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切实保障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精减退职老职工保障制度,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国内字224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3〕9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设置该项目开展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发放由民政部门按照享受标准按月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确保准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全面落实精减退职政策,对精减退职范围、审批程序、供养标准、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精减退职供养金,切实保障精减退职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023年计划给予现有的70名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救济费每人每月600元。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3年度接收中央、省级下达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34万元,县级配套10万,上年度结转15.48万元,共计59.48万元,资金到位和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2023年度累计支出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37.68万元,(含一次性补助)主要对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生活救济费。在支付过程中,强化动态管理,本着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审查保障对象,确保这部分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截至目前,账面结存21.8万元,系滚动资金,纳入下年度资金预算使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全面落实精减退职政策,对精减退职范围、审批程序、供养标准、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精减退职供养金,切实保障精减退职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数量指标:保障精减退职人数≥70人/户。

质量指标:精减退职人员救助金发放及时率≥99%。

时效指标:精减退职人员救助金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

社会效益指标: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显著增强。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救济对象满意度≥90%。

经济成本指标:精减退职人员救助标准400元/月/人。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切实维护精减退职老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落实精减退职老职工保障制度,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县精减退职老职工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国内字224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3〕95号)确保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的申请、审批、发放、资金使用管理等有章可循,规范公开。

(二)评价方法

单位自评法。

三、绩效分析

数量指标:保障精减退职人数≥70人/户,实际完成67人/户。未完成原因是由于精减退职人员原则上只增不减,当年有精减退职人员死亡,导致自然减员。

质量指标:精减退职人员救助金发放及时率≥99%,实际发放及时率100%。

时效指标:精减退职人员救助金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实际为每月25日前。

社会效益指标: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有效改善,实际完成情况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显著增强,实际完成情况显著增强。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救济对象满意度≥90%,实际受救济对象满意度92%。

经济成本指标:精减退职人员救助标准400元/月/人。实际救助标准600元/月/人,变动原因是当年9月调标至600元/月/人。

四、评价结论

2023年度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经过绩效综合分析,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与现实经济社会水平相比相对偏低,导致部分精减退职老职工上访要求增加救济费。二是截止2023年底该项目未完成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数量指标,原因是由于精减退职人员原则上只增不减,当年有精减退职人员死亡,导致自然减员。

六、改进建议

1.建议上级适时调整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

2.建议在年初编报绩效目标时充分考虑到自然减员的情况,科学合理测算数量指标。


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县儿童福利院运行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川民发〔2011〕42号)的要求,结合旺苍县儿童福利院实际情况,县儿童福利院运行经费按时拨付。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了保障入住困境儿童住得舒心,监护人放心,资金专款专用,保障旺苍县儿童福利院正常运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为了社会和儿童的满意,合理使用各项资金。2023年预算资金18万元,用于县儿童福利院办公经费,水电气费、设备维护、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保障临聘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保险及时缴纳,保障每月水电气费用

不拖欠,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保障福利院正常运转。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按时保障经费合理利用,不挪用专项资金,按指标完成各项任务。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等多种方法。

三、绩效分析

2023年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保障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入住人数23人,实际完成指标值27人,完成指标值100%;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的保障人数4人,实际完成指标值4人,完成指标值100%。

质量指标:困境儿童生活质量提升指标性质为好,实际完成指标为好。

时效指标: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及时率≧95%,实际完成指标值98%。

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提升困境儿童服务水平,让更多困境儿童得到关心关爱,感受“家”的温暖。困境儿童获得幸福感率指标98%,实际完成指标值99%。

可持续影响指标:着力健全县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为困境儿童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持续提升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入住率指标95%,实际完成指标值98%。

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目标≧95%,实际完成指标值97%;儿童满意度目标98%,实际完成指标值99%。

成本指标:办公经费≥9000元,水电气费≥20000元、设备维护≥5800元、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145200元。

四、评价结论

项目全力保障入住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持续提升困境儿童服务水平,让更多困境儿童得到关心关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各项活动,让困境儿童感受“家”的温暖,获得幸福感。按时保障经费合理利用,不挪用专项资金,按指标完成了各项任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县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办证资料复印及婚姻档案扫描)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婚姻登记办理过程中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复印件相关事宜的通知》(川民发〔2018〕116号)的要求,婚姻档案必备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律由各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复印并留存,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所需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承担。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项目,具有现实需求,并切实解决了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时面临的这一堵点问题。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免费为当事人复印办理婚姻登记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及婚姻档案扫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金额为4.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计划用于为当事人复印办理婚姻登记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及婚姻档案扫描费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完善便民利民举措,让群众少跑路,提升了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为民服务良好形象。保障经费合理利用,不挪用专项资金,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

三、绩效分析

数量指标:婚姻登记复印人数6400人,实际完成指标值4634人;完成指标值72%。

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率≧95%,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进度率≧95%,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社会效益指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有效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明显提高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便捷性。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绩效目标≧99%,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成本指标:离婚登记复印费标准(对/元)10元/人/月,结婚登记复印费标准(对/元)7元/人/月;实际完成指标值离婚登记复印费标准(对/元)10元/人/月,结婚登记复印费标准(对/元)7元/人/月。

四、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综合分析,县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办证资料复印及婚姻档案扫描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3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