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3
一、主要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2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72.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5.17万元,增长27.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关人员增加;二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7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2.4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1万元,占84.4%;项目支出198.31万元,占1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72.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5.17万元,增长25.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关人员增加;二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5.17万元,增长27.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关人员增加;二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2.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47万元,占45.5%;农林水支出421.38万元,占3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2万元,占10.9%;卫生健康支出72.82万元,占5.7%;住房保障支出57.63万元,占4.5%;交通运输支出1.8万元,占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72.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9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38万元、津贴补贴120.5万元、奖金94.96万元、绩效工资70.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18万元、住房公积金57.63万元、抚恤金18.24万元、生活补助105.97万元、奖励金0.24万元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8万元。
公用经费19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3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79万元、差旅费40.6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3.74万元、委托业务费24.22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5.8万元,增长47.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执行。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83.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5.8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预算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1批次,15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221批次,1592人次,支出1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水磨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9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90.76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机关新人员增加。
2023年度,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指反映指定范围内的国家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已退出领导岗位的政府领导人以及其他有关政府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142986-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预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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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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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发放 |
对照年度目标,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受益人已收到相应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减轻家庭在办理丧葬事宜时的经济负担。对因公死亡和病故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支付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 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8.24 |
18.24 |
100.00% |
10 |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8.24 |
18.2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去世人数 |
= |
1 |
人 |
|
20 |
|
|
|
质量指标 |
保障资金安全 |
≥ |
90 |
% |
|
20 |
|
|
||
时效指标 |
保障当年资金安全 |
= |
1 |
年 |
|
2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当地稳定 |
≥ |
90 |
% |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利于提升政府威信,造成持续良好影响 |
≥ |
90 |
% |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家属满意度 |
≥ |
90 |
%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 论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符合条件的受益人够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体现了社会的人文关怀,同时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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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 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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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 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4T000010651695-下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第二年度工作经费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补助资金 |
因报账资料未完善造成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支持驻村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改善驻村干部的工作条件,确保驻村干部能够有效推进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报账程序,合理分配,完成资金支付。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0.50 |
0.00 |
0.00% |
10 |
|
因各驻村工作队人员调整,报账手续一直未完善。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0.5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作经费补助人数 |
= |
21 |
人 |
|
20 |
|
|
|
安排工作经费数额 |
= |
5000 |
元/人 |
|
20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安全保障 |
≥ |
90 |
% |
|
2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驻村工作队员覆盖率 |
= |
100 |
% |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驻村工作队满意度 |
≥ |
90 |
%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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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未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但也存在目标编制不够合理、项目实施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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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资金拨付缓慢,因报账资料未完善,未能按时完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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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项目管理及时跟进项目预算进度。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