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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42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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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 附件 22

第五部分 附表 4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省政府批准的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1)社会生活噪声污染。(2)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3)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4)散烧原煤、焚烧杂物。(5)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旺苍中心城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6)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7)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8)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

4.行使市场监管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行使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8.行使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9.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县城区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1.行使县政府根据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三)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各种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会同相关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七)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八)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活动,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2)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与除住建局外的其他县级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已明确由本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2)其他县级部门不再行使已明确由县综合执法局行使的执法权,但须承担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责。

3.与其他县级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06.8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35.56万元,增加6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初预算较上年新增人员5人,人员清算增加;2022年部分绩效、工资在23年支出。2022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预算1758万元在本年支出691.5万元,2021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685万元在本年支出119.6万元。凤凰梁临时市场搭建的运行经费20万元和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复审工作经费30万均在本年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0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6.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0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82万元,占61.34%;项目支出1085.06万元,占38.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06.8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35.56万元,增长6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初预算较上年新增人员5人,人员清算增加;2022年部分绩效、工资在23年支出。2022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预算1758万元在本年支出691.5万元,2021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685万元在本年支出119.6万元。凤凰梁临时市场搭建的运行经费20万元和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复审工作经费30万均在本年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8.83万元,增长8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初预算较上年新增人员5人,人员清算增加;2022年部分绩效、工资在23年支出。2022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预算1758万元在本年支出691.5万元,2021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685万元在本年支出119.6万元。凤凰梁临时市场搭建的运行经费20万元和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复审工作经费30万均在本年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6.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8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42.62万元,占1.5%;节能环保支出122.5万元,占4.4%;城乡社区支出2398.33万元,占85.4%;住房保障支出87.55万元,占3.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06.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89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74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支出决算为11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4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4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497.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1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4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2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8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1.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3万元,下降9.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较2022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2022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3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3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体系建设、考察学习文明城市创建、市容文明秩序管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环卫服务管理暨环卫市场化改革工作、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门前双包工作、开展2022年度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导检查、餐厨垃圾运转处理项目工作、街长制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30.1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市执法用车运行经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6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3691”重点工作布局和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以门前“双包”管理为抓手,以市容秩序整治为依托,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执行落实。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现场评估,高效完成背街小巷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城乡垃圾治理“三推”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2023年本部门不涉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4〕6号)要求,我局组织专班对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构成。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5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政工人事股、财务装备股、环境卫生管理股(旺苍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宣传信息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环卫事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省政府批准的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②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③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④散烧原煤、焚烧杂物。⑤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旺苍中心城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⑥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⑦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⑧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

(4)行使市场监管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行使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8)行使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9)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县城区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1)行使县政府根据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各种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会同相关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5.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6.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7.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8.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活动,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②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与除住建局外的其他县级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已明确由本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②其他县级部门不再行使已明确由县综合执法局行使的执法权,但须承担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责。

(3)与其他县级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三)人员概况。

总编制88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5名,事业编制39名(其中:事业管理20名,事业专技5人,事业工勤14人)。在职人员总数7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39名;退休人员18人。本年度公务员调出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调出1名、退休1名、新招录3名;事业人员新招录2名、调入1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1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6万元,项目支出75.4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80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37万元,项目支出1085.51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1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388.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0.3万元;项目支出75.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

2023年决算报表支出280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转类办公经费。项目支出1085.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乡垃圾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我局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 履职效能。

(1)以人为本,攻坚克难践行执法为民初心使命。按照“六无六严禁”管理标准,持续提升“六街一区一带”示范街区品牌形象,纵深开展乱停乱放、废弃汽车、占道经营、校园周边、文明养犬、建筑工地等14个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整治,为市民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现场评估,高效完成背街小巷专项整治,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执法管理任务。

(2)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健全完善法治宣传实施机制,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强化质量管控。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件年审工作,动态清理,做到持证上岗。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执法监督,严把案件关口。二是倡导全员办案。要求持证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办案,促进案件办理全域覆盖,实现执法办案工作全员参与。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全力开展违法建设、环境保护、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查办、倒逼方式,不断提高案件查处率,实现了餐厨垃圾违规收运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案件办理零的突破,开出了全县首张个人擅自改装燃气器具管道罚单,全年共立案48件,结案48件,形成强大执法震慑效应。

(3)靶向发力,搞好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推”项目。认真抓项目、搞建设,打好民生建设保卫仗。依托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推”工作,落实专人专职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建成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大件垃圾分解处理厂1座、建筑垃圾处理厂1座。启动旺苍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旺苍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补短板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农村垃圾分类收集点87个、垃圾收集亭65个;新建天星镇、张华镇、黄洋镇3座生活垃圾压缩站;采购垃圾收集箱体400个、清运车17辆,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本项自评得分15分。

2.预算管理。

年初按预算编制要求,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编制绩效目标,做到依据充分、指标精细、内容完整、项目细化、程序规范、测算合规、数据准确。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认真把好预算编制质量关,严格执行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原则,按“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要求编制上报部门预算。在预算的执行中,严格按科目、进度执行预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较上年节约0.3万元、执法车辆运行费用较上年节约7.23万元,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年度内较好地完成了城市管理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等职能职责。本项自评得分21.96分。

3.财务管理。

我局财务活动在县财政局业务指导下,由财务装备股负责统一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财务装备股配备专职专业的管理人员3名,按要求分岗设置出纳、会计、审核等岗位,各岗位职能职责分工明确。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内部财务稽核制度,明确各项财务活动的流程和规范,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合理安排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让每个工作岗位上的财务干部均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具备财务管理能力,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为单位的财务管理顺利推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本项自评得分10分。

4.资产管理。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从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二是全面清理,摸清家底。大力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单位“家底”,合理分配各项资产的使用,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盘活利用。

三是加强监管,合理使用。完善内控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全面监督管理。对为其他单位采购的资产,积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划拨程序。同时对不能使用的资产依法依规清理,对能够继续使用的资产按照“分类处理、合理使用”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本项自评得分9分。

5.采购管理。

2023年,我局执行的采购项目1个,即旺苍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勾臂式转运箱体90个、垃圾分类收集桶76个。项目通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成都市政通环境卫生设施厂为中标企业,该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属中小企业类型。在采购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购程序合规、流程合理、过程公开透明。严格按预算执行采购项目,在2023年底,全面完成该项目的采购,采购执行率100%。本项自评得分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常年类项目总数 3 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0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该类项目均无预算结余。

阶段(一次性)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005.6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41.3%,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

1.项目决策。我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确保年度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顺利、资金使用安全、预期效益良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每个项目指定专人进行预算绩效监控。根据项目立项情况,细化目标、合理规划,按“三重一大”制度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程序管控,项目执行部门详细记录决策过程、各方面意见,在决策中,无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情况,达到了项目预期的绩效目标。本项自评得分12分。

2.项目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主要加强现场施工技术的服务及监管,实行分片包干开展工作,加强与建设、环保、纪检监察部门衔接沟通,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科目、进度执行预算,注重预算绩效时效管控,年度内较好地完成了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乡垃圾体系“三推”项目建设等工作。执行过程中未调整预算项目,本项自评得分10.2分。

3.目标实现。各项目完全按照计划实施进行,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均达到预期效果,符合相关要求,在项目管理上、资金管理上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本项自评得分11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度,我局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确保了年终顺利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无整改情况。绩效整体评价结果良好,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3691”重点工作布局和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以门前“双包”管理为抓手,以市容秩序整治为依托,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执行落实。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现场评估,高效完成背街小巷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城乡垃圾治理“三推”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5.16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属政务事务部门,领域内缺乏重大项目支撑,专项预算少,县城区及乡镇基础设施配套较为落后,如停车位、农贸市场布局、垃圾设施配备等,增加了城乡环境及秩序的管理难度。二是执法行权事项增加,部分行权事项缺乏专业的执法人员和预算经费。三是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导致预算资金执行进度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与上级各部门的对接,争取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大各个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和旺苍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加快推进后期城乡垃圾体系续建项目、增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二是建设综合执法队伍,提升执法形象。进一步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执法队员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开展军事化队列训练,大力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行动,不断外塑形象、内练素质。三是密切与财政部门沟通,使各股室、业务部门更好地衔接,积极协调调度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支付,提高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131953-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实施本项目一是为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推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强化党员理论武装,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三是为了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组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四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引导党员干部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团结奋进、开创新局。五是为了持之以恒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决纠正慵懒无为和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行为,大力整治履职不力、工作不实、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等“微腐败”问题,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把政治建设作为最根本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并认真研究制定我局贯彻落实意见,确保上级部署落地落实。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3个党支部均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作风过硬、认真履职。二是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性分析,了解干部思想动向。发展新党员1名,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名。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作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持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40

7.40

7.4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40

7.40

7.4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展党员或预备党员数

2

人/年

3

8

8


开展警示教育

4

次/年

4

8

8


党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12

次/年

12

8

8


质量指标

构建全员抓党建格局

定性


8

8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定性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定性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夯实基层党建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员满意度

95

%

95

5

5


党支部满意度

98

%

98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党章、党务报刊征订

6

万元

6

8

8


党建宣传、氛围营造

3

万元

3

6

6


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志愿者活动经费

2.4

万元

2.4

6

6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强化理论学习,学思践悟坚定理想信念。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学用结合,推动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落地见效。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效、建新功”总要求,坚持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中取得实效。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

存在问题

一是单位内部党建宣传的标语、专栏极少,宣传氛围不浓,如未有效利用单位的空间,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单位的宣传长廊长期闲置,无宣传内容。二是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导致质量不高,偶有流于形式的现象。比如个别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未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如个别领导干部常以工作忙为由,未按时参加支部活动的情况。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个别班子成员还存在政治领悟能力不强,“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担当意识不强,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

改进措施

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进措施:一把未有效利用单位的空间,利用起来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单位的宣传长廊充盈起来,把宣传内容丰富。二是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严格,提高质量,避免流于形式的现象。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80359-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城管。按照“六特五化三高一总体目标”的城市管理思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坚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有效地提升了城管执法服务水平。红军城、新华街、凤凰梁等多处设置的办公场所及执勤岗亭的运转费用;拆除清理违规建筑、违规广告宣传、零星乱搭乱建等。

按照“六无六严禁”管理标准,持续提升“六街一区一带”示范街区品牌形象,纵深开展乱停乱放、废弃汽车、占道经营、校园周边、文明养犬、建筑工地14个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整治,为市民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六无六严禁”管理标准,持续提升“六街一区一带”示范街区品牌形象,纵深开展乱停乱放、废弃汽车、占道经营、校园周边、文明养犬、建筑工地14个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整治,为市民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12.00

12.0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12.00

1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岗亭正常运转数

6

6

6

6


办公场所正常运转数

3

3

6

6


停车场正常运转数

5

5

6

6


质量指标

规范管理格局,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格局

定性


6

6


杜绝违建破旧广告,保障城市安全

定性


6

6


市容整洁,城市秩序井然

定性


5

5


时效指标

事件处理时间

定性

24小时内


24小时内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面貌整洁美观

定性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提高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秩序的意识,创建美丽城市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5

5


满意度指标

单位满意度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办公场所、岗亭、停车场运转费用

8

万元

8

7

7


违建、广告等强制拆除费用

10

万元

10

7

7


大型接待整治费用

5

万元

5

6

6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各重点任务均按质按时完成。在规范占道经营行为方面。坚持教育劝导为主,管理执法为辅,以宣传引导商户自觉规范经营。全年共规范占道门店2700余处次,占道商家1600余家。在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面。持续开展摩托、三轮车四街“禁停”专项整治,引导市民文明出行习惯养成。今年以来共拖移违停摩托、三轮、电瓶车、自行车2800余辆,教育劝导4600余人次。在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方面。共规范户外广告设置200余处,拆除影响城市风貌的店招店牌、户外立柱、墙体、灯杆对旗广告共107处约750平米,查处擅自涂写、刻画张贴广告、墙报标语案件2起。在噪声治理方面。有效遏制噪声扰民问题。启动“城管+”模式,联合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我县26家KTV酒吧、2处夜市、5个广场开展联合执法2次,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6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7起,处理办结信访问题19件,办结率100%。

存在问题

一是县城市管理中,县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较为落后,如停车位、农贸市场布局、垃圾设施配备等,增加城市管理难度。二是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的应用,对新技术、新方法的引入和应用不够积极和主动。

改进措施

一是预算编制要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确保经费充足且使用合理。二是加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利用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通过视频证据固定等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新技术等方面,和其他执法部门交流,分享先进经验和做法,拓宽执法人员视野和思路。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80367-城市执法用车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现有执法车辆25辆,其中皮卡车3辆,电动执法车16辆,电动摩托车5辆,拖吊一体特种执法车1辆。根据“六特五化三高一总体目标”的城市管理思路,按照“四定” 原则(定路段、定人员、定任务、定奖惩),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城区分为4个片区,15个网格,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格局,坚持文明规范执法,有效地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

保障了执法车辆的完好率和出勤率,为我局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支持,执法范围全覆盖县城4个片区,15个网格。无论是日常巡逻、突击检查还是应对突发事件,执法用车都能迅速响应,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了执法车辆的完好率和出勤率,为我局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支持,执法范围全覆盖县城4个片区,15个网格。无论是日常巡逻、突击检查还是应对突发事件,执法用车都能迅速响应,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8.00

12.66

12.66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8.00

12.66

12.6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拖吊一体特种执法车

1

1

6

6


电动摩托车

5

5

6

6


皮卡车

3

3

6

6


电动执法车

16

16

6

6


质量指标

保证执法车辆正常运转

定性


6

6


提高执法效率,缩减处理事件时间

定性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满意度

95

%

95

5

5


群众满意度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拖吊一体特种执法车保障经费

9

万元

9

5

5


电动摩托车每辆保障经费

0.5

万元

0.5

5

5


电动执法车每辆保障经费

2

万元

2

5

5


皮卡车每辆保障经费

5

万元

5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城市执法用车运行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各重点任务均按质按时完成。项目资金通常能够按预算及时到位,确保执法用车的正常运转和维护。执法车辆管理较规范,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车辆按时年检、及时保险、定期保养维护等。同时车辆使用严格遵守相关制度,确保全年无重大交通事故。执法用车在保障我局完成各项执法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日常巡逻、突击检查还是应对突发事件,执法用车都能迅速响应。

存在问题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局部分车辆使用年限长久,维修维护次数多。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致,仅关注车辆数量和运行状况,对具体的维修、燃油、保养等成本没有纳入绩效评价,对执法效果目标的设置不够具体。

改进措施

首先,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其次,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维护机制,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第三,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和评价体系,采用多元化和综合性的评价方法。第四,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估机制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第五,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565516-2023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期间垃圾治理精细化管理和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期间垃圾治理精细化管理和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148万元全用于旺苍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中心建设及配套设施。已完成垃圾分解中心围墙排水等附属设施、采购钩臂箱90个、垃圾桶76个等设施设备、新建垃圾分类分拣站点27个。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48.00

37.10

25.07%

10

3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48.00

37.10

25.0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1500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

1

1座

5

5


堆料厂房

1

1座

5

5


新建垃圾分类收集点

400

个(套)

520个(套)

5

5


新建排水设施

1000

1000米

5

5


硬化场地

1500

平方米

1500平方米

5

5


采购钩臂箱体及垃圾桶

166

166个

5

5


质量指标

可回收废弃物日回收量

20

36吨/日

5

5


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和利用率

35

%

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和利用率≥35%

5

5



社会效益指标

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覆盖率

100

%

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覆盖率达到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

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设施设备建设成本

5500

万元

没有超预算支出

20

20


合计

100

93


评价结论

本项目完全按照实施计划进行,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各项目标均达到要求,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上无任何违规情况。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148万元全用于旺苍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中心建设及配套设施。已完成垃圾分解中心围墙排水等附属设施、采购钩臂箱90个、垃圾桶76个等设施设备、新建垃圾分类分拣站点27个。

存在问题

一是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还存在农村偏远山区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覆盖密度还不够,已建成的片区垃圾压缩站还不能完全满足全县垃圾压缩转运需要,存在超负荷运行现象。二是项目建设前期费用无资金来源,由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建设前期费用,只能用于项目建设,目前我县财政经费运行困难,项目建设前期费用(如可研、测绘、地勘、设计、预算、审计等)无资金来源,资金拨付进度缓慢。

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省厅继续加大对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的力度补齐短板,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二是将项目前期各项费用纳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以减轻我县地方财政压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