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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54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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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2

第四部分 附件......................................................28

第五部分 附表......................................................8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5

二、收入决算表..................................................................................................85

三、支出决算表..................................................................................................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8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8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初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植物重大疫情的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和改革试点。编制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十七)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间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产业扶持项目。

(十八)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十九)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农机监理站不再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旺苍县茶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388.1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11.47万元,增长20.3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27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07.05万元,占97.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2万元,占2.7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738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49万元,占8.65%;项目支出35143.67万元,占91.3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388.1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11.47万元,增长20.3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16.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20.78万元,增长59.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16.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34万元,占1.99%;卫生健康支出106.26万元,占0.29%;农林水支出34664.22万元,占95.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15.45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199.89万元,占0.5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41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3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9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43.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5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15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19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16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0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901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0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0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3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7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3.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30.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万元,增长1.9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4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2万元,占58.6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5万元,下降18.52%。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4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产业技术扶贫、粮食生产能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综合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6万元,增长23.81%。主要原因是审计、巡察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72批次,38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涉农财政补贴项目调研5万元、水产渔政项目检查5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调研5万元、集体经济项目调研5万元、茶产业项目调研11.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7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75.57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有新增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3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80.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5.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标准化创建、2023年川东北小麦产业集群项目采购、2023年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智慧农业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和物资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科技服务、沼液沼渣抽查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稻谷补贴等3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机购置补贴、渔业增殖放流等10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2023年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应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23年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县农业农村局由原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机管理局、县委农工委合并组建而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局内设下列内设机构:机关党委、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宜居乡村建设协调股(乡村治理指导股)、计划投资与项目管理股(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特色产业发展股、农田建设与粮油作物管理股、农业机械化股(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财务股、人事科教股。

(二)机构职能。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业领域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政策、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是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植物重大疫情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142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机关工勤编制2 名,事业编制119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1名)。在职人员总数143  人,其中公务员26人,机关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0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7人)。县农业局设领导职数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农艺师1名,总经济师1名,总畜牧师1名,工会主席1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2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3738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07.06万元,占91.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2万元,占2.6%;年初结转和结余2109.1万元,占5.64%。

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决算收入3738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07.06万元,占91.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2万元,占2.6%;年初结转和结余2109.1万元,占5.64%。

(二)支出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3738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49万元,项目34153.67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决算支出3738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49万元,项目34153.67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末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一是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示范推广水稻、玉米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覆盖免耕等技术,带动粮油大面积生产。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5万亩,建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县级示范片5500亩、100亩以上乡镇示范片23个、50亩以上村级示范点218个。全面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补贴4730.78万元。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9.4万亩,总产量24.48万吨。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6.73万亩,总产量2.68万吨。二是产业发展、驻村帮扶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村脱贫户实现长期稳定增收,高质量巩固提升村产业园80个,全力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三是项目投资3.44亿元,招商引资6.0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预算管理。对预算项目都进行了精细化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小于10%;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对偏离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较差的项目及时做出整改,并建立实行绩效监控问题整改机制;依据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各项硬性指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

3.财务管理。本部门按规定设立单独的财务核算部门,对财务核算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部门内部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单位进一步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

4.资产管理。2023年年末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数142人,在编在职人数142人,编制外聘用人员1人,共计143人。部门资产总额49887.07万元,较上年减少1.75%。其中:流动资产48737.56万元,占97.82%,固定资产1069.66万元,占2.02%,无形资产79.85万元,占0.16%。

5.采购管理。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11937.0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1.86万元,占15.51%,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80.11万元、占75.2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5.1万元,占9.26%。采购金额达到县委、县政府规定的份额比例。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0965.6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5 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6615.8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旺苍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旺财预〔2017〕16号要求,我部门从源头上严格立项管理,明确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标准和全覆盖管理范畴,健全项目资金分配,全面履行事前绩效评估程序,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决策的必要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立项。

2.项目执行。结合我部门2023年日常资金支付审核、资金支付预警监控及资金动态监控等工作,我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定方向一致,且不存在违规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3.目标实现。2023年我部门共编列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0个,本次绩效自评从项目预算项目中随机抽取10个进行评价,部门整体绩效完成情况整体良好。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3年度部门在用资产总额49887.07万元,较上年减少1.75%。其中:流动资产48737.56万元,占97.82%,固定资产1069.66万元,占2.02%,无形资产79.85万元,占0.16%。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局将相关业务站、股室预算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纳入了局绩效管理考评细则中。同时,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安排,于2023年3月随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组。自评工作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工作各阶段工作时间及具体要求。自评工作组收集了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示体系进行分析整理和自评,评价结束后,根据自评报告提纲写好自评报告,报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通过核实核查,我局认真编制预决算与绩效目标,严格预算动态调整、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内部管理规范合理,未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项目资金发挥效益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通过自评得分99分,其中总体绩效(65分),自评得分65分;项目绩效(35分),自评得分35分;扣分项(10分),自评得分0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中央及省、市、县已经发布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二是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缺乏系统的培训,加上基层事务繁杂,由此造成绩效评价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重点工作把握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一是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二是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纳入指标体系建设。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支付省市疫苗统采费,购买村级动物防疫人员防疫服务费。开展强制免疫费用(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疫苗运输、冷链设备维护及运行、注射器、针头等防疫辅料采购、防疫废弃物处理、免疫应激反应补偿、村级防疫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疫情监测、防疫用车等)、流调监测和技术培训费用、免疫效果监测评价费用(实验室检测试剂、试管、采血针、仪器设备购置等)和人员防护用品购置费用。

完成目标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13.94

213.94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13.94

213.9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疫苗


324

万毫升    (万头份)

324

40

40


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


9.23

万元

9.23

25

25


质量指标

应免畜禽的免疫率


≥90%

百分比

100%

15

15


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百分比

92%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百分比

98%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春秋防期间,猪、牛、羊、禽应免密度100%。猪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9%、牛羊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90%、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3%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6%。综合前述评估内容来看,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小平

财务负责人:盛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建设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区10万亩,其中:养殖户+种植户堆沤还田模式5.38万亩,养殖户+有机肥企业+种植基地的商品有机肥还田模式4.007万亩,茶果(粮经)—沼—畜还田模式0.613万亩,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60户,开展田间试验9个,建立长期监测点数量5个,效果监测点15个,开展技术培训1160人次。

完成目标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00.00

1,00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00.00

1,00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全县10万亩


10

万亩

10

10

10


农户调查


60

60

5

5


田间试验


9

9

10

10


监测点建设


20

20

10

10


有机肥抽检


30

30

10

10


技术培训


1160

人次

116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畜禽养殖成本


减少


减少

10

10


种植成本


降低


降低

5

5


产量和品质


提高


提高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养殖业和环境治理的矛盾


减少


减少

5

5


就业率


提高


提高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百分比

98%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2023年底,共打造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面积10万亩,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确保项目实施后旺苍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刘晓辉

财务负责人:盛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完成目标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3.70

63.70

63.7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3.70

63.70

63.7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县23个乡镇养殖户的圈舍消毒工作

23

个(台、套、件、辆)

完成

20

20


全县23个乡镇春秋两季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23

个(台、套、件、辆)

完成

20

20


质量指标

应免畜禽的免疫率

90

%

100%

5

5


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

92%

5

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1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养殖业经济收入


提高


提高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全县清净无疫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县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70

%

95%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

60

%

99%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主管单位满意度

80

%

99%

5

5


养殖户满意度

80

%

98%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小平

财务负责人:盛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设置为实施面积11.6万亩次,其中小麦条锈病防治3.87万亩次、蚜虫防治3.87万亩次、叶面施肥3.86万亩次。

完成目标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8.00

42.57

73.39%

10

7.5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8.00

42.57

73.3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一喷三防”


11.6

万亩次

16.61

25

25


质量指标

防治效果


85

%

90

5

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45413


45413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病虫害损失率


4%以下

%

1%以下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农药使用量


≥0

%

-1.04

5

5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


100

%

100

25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


≦58

万元

42.57

10

10


合计

100

97.5


评价结论

完成实施面积11.6万亩次,其中小麦条锈病防治3.87万亩次、蚜虫防治3.87万亩次、叶面施肥3.86万亩次。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夏均明

财务负责人:盛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旺苍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增殖放流珍稀濒危鱼类、经济鱼类48万尾。

完成增殖放流珍稀濒危鱼类、经济鱼类48万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1.00

41.00

41.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1.00

41.00

41.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增殖放流珍稀濒危鱼类、经济鱼类

48万

48万尾

20

20


质量指标

放流苗种采购


符合要求规格,体质健壮、无病害和药物残留


完成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1

10

10


经济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近渔业增效


明显


明显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

2

%

2%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

95

%

98%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增殖放流珍稀濒危鱼类、经济鱼类48万尾。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剑锋

财务负责人:盛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86万,绩效目标补贴机具数≧450台(套)

完成目标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6.00

86.00

86.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6.00

86.00

86.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贴各类农业机械

90

%

95%

30

30


质量指标

加强补贴机具的监管和核实,及时结算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结算率

9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补贴兑付时限

30

21天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有利于全县农机事业的发展,增加农机总动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

99

%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8%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补贴机具数450台。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苟全志

财务负责人:盛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省级财政红色美丽村庄预算项目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1个。

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1个。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00.00

50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00.00

50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数

1

1

20

20


质量指标

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台账


基本建立


基本建立

20

20


工程验收合格率

98

%

100%

20

20


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


有所增加


有所增加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


有所增加


有所增加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95

%

98%

5

5


服务企业项目区基层党员满意度满意度

95

%

99%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1个。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飞

财务负责人:盛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培育农业产业领军人才5人(省级)、农业经理人7人(其中:省级2人,市级5人),培育高素质农民152人。

完成培育农业产业领军人才5人(省级)、农业经理人7人(其中:省级2人,市级5人),培育高素质农民152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4.00

64.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4.00

64.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业产业领军人才

5

5

5

5


农业经理人

7

7

5

5


高素质农民

152

152

5

5


质量指标

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省级)

160

学时

160

10

10


农业经理人(省级)

120

学时

120

10

10


高素质农民

24

学时

48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时间

3

3个月内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高素质农民产业发展


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收入增加


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收入增加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高素质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


明显增强


明显增强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农业产业领军人才

10000

元/人

10000

5

5


农业经理人

8000

元/人

8000

5

5


高素质农民

1600

元/人

1600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高素质农民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

90

%

100%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培育农业产业领军人才5人(省级)、农业经理人7人(其中:省级2人,市级5人),培育高素质农民152人。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杰

财务负责人:盛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耕地轮作种植油菜6.25万亩(其中扩种2.5万亩);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5万亩。

完成耕地轮作种植油菜6.25万亩,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5万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687.50

1,687.5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687.50

1,687.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扩种油菜

6.25

万亩

6.25

10

10


耕地轮作种植油菜

2.5

万亩

2.5

10

10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5.5

万亩

5.5

10

10


质量指标

“双低”油菜品种推广

6.25

万亩

6.25

10

10


高蛋白大豆品种推广

5.5

万亩

5.5

10

10


成本指标

油菜种植

150

元/亩

150

5

5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150

元/亩

15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增产油菜籽

0.37

万吨

0.37

5

5


增产大豆

0.8

万吨

0.8

5

5


社会效益指标

绿色优质大豆及油料供应增加面积

2.5

万亩

2.51

5

5


粮食播面进一步扩大产量


增加


增加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20

20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8%

5

5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完成耕地轮作种植油菜6.25万亩,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5万亩。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刘晓辉

财务负责人:盛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旺苍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以上,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活动5场次以上,打造标准化公益基层农技服务站1个,培训基层农技人员76人,招聘特聘农技员16人。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以上,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活动5场次以上,打造标准化公益基层农技服务站1个,培训基层农技人员76人,招聘特聘农技员16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3.00

103.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3.00

103.00

0.9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2

3

5

5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2

4

5

5


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活动

5

场次

6

10

10


培训基层农技人员

76

76

5

5


招聘特聘农技员

16

16

5

5


打造标准化公益基层农技服务站

1

1

5

5


质量指标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95

%

96%

5

5


“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

90

%

92%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时间

1

1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农民收入


增加


增加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素质


提升


提升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省级调训骨干农技员培训

1960

元/人

1960

5

5


市级培训

1300

元/人

1300

5

5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

5

万元/个

5

5

5


培育科技示范主体补助

1

万元/个

1

5

5


基层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技服务补助

65-80

元/人.天

65-80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8%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群众满意率达到80%,取得较大社会效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杰

财务负责人:盛胜

附件2

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该项目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要求,组织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而设立的。旺苍县202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投入241.17万元,到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41.17万元(川财农〔2022〕167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强制免疫、人员培训、检查评估、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测和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实施的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是为支持各地加强重点动物疫病国家强制免疫补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开展而设立。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按规定做好了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主要用于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强制免疫补助(指导性)231.94万元:

①用于支付省市疫苗统采费166.64万元。

②购买村级动物防疫人员防疫服务费45.76万元。

③开展强制免疫费用(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疫苗运输、冷链设备维护及运行、注射器、针头等防疫辅料采购、防疫废弃物处理、免疫应激反应补偿、村级防疫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疫情监测、防疫用车等)、流调监测和技术培训费用、免疫效果监测评价费用(实验室检测试剂、试管、采血针、仪器设备购置等)和人员防护用品购置费用共计19.54万元;

发放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指导性)9.2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产出目标: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动物疫情处置率100%;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效益指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稳定控;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9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评价重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

(三)评价选点。全县23个乡镇。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通过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调阅资料、入户走访、实地核查、实验室检测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五)评价组织。农业农村局春防两防组织5个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依据省、市、县动植物疫病防制指挥部文件规定执行。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管理资金。按照县疫控中心制定的闯关式验收办法和精细化管理办法实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3.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4.项目结果。按照春秋两季防疫的时间安排完成项目的验收

和评价。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保障畜牧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民生保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3.行政运转。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防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体负责。

四、评价结论

春秋防期间,猪、牛、羊、禽应免密度100%。猪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9%、牛羊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90%、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3%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6%。综合前述评估内容来看,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

五、存在主要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防疫工作的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项目的推进和整体效果。

六、改进建议

加强县级财政资金预算,确保乡镇人民政府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18〕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304号)、《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主要农作物沼液施用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农技土肥水函〔2022〕149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旺苍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实施单位: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乡镇。

2.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8月—2024年8月。

3.项目计划资金:项目总费用3696.2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占总费用的27.05%;自筹资金2696.24万元,占总费用的72.95%。

4.项目实施内容:在木门镇、龙凤镇、东河镇、嘉川镇、白水镇、普济镇、九龙镇、黄洋镇、高阳镇、五权镇、水磨镇、张华镇、三江镇共13个乡镇实施。建设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区10万亩,其中:养殖户+种植户堆沤还田模式5.38万亩,养殖户+有机肥企业+种植基地的商品有机肥还田模式4.007万亩,茶果(粮经)—沼—畜还田模式0.613万亩,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60户,开展田间试验9个,建立长期监测点数量5个,效果监测点15个,开展技术培训1160人次。

5.项目补助对象: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转运、施用等服务的第三方主体(不包括养殖企业)。

6.项目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技术模式的费用为902.11万元,其中用于“养殖户+种植户堆沤还田模式”的费用710.16万元;用于“养殖户+有机肥企业+种植基地的商品有机肥还田模式”的费用100万元(占补贴总额的10%);用于“茶果(粮经)—沼—畜模式”的费用91.9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调查试验监测的服务费用为48.5万元(占补贴总额的4.9%),用于抽样检测的服务费用为4.89万元,用于技术培训的服务费用为12万元,用于项目总结与评估的服务费用为2万元,补贴对象为提供上述服务的第三方主体。宣传服务、技术服务费共计30.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宣讲,技术指导、资料印制、展示标牌、项目监管等支出。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化肥使用量,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发难》的通知(川农函〔2023〕304号)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技术模式的费用为902.11万元,其中用于“养殖户+种植户堆沤还田模式”的费用710.16万元;用于“养殖户+有机肥企业+种植基地的商品有机肥还田模式”的费用100万元(占补贴总额的10%);用于“茶果(粮经)—沼—畜模式”的费用91.9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调查试验监测的服务费用为48.5万元(占补贴总额的4.9%),用于抽样检测的服务费用为4.89万元,用于技术培训的服务费用为12万元,用于项目总结与评估的服务费用为2万元,补贴对象为提供上述服务的第三方主体。宣传服务、技术服务费共计30.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宣讲,技术指导、资料印制、展示标牌、项目监管等支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在木门、九龙等13个乡镇完成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区10万亩,完成农户施肥调查60户,开展田间试验9个,建立长期监测点5个,效果监测点15个,进行技术培训1160人次。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扶持一批粪肥还田组织,探索适宜山区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是否规范使用。评价重点:资金规范使用。

(三)评价选点。全县13个项目乡镇。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通过与项目乡镇及项目实施主体、调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五)评价组织。农业农村局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依据中央、省文件规定执行。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按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实施。具体技术模式组织实施由乡镇全面负责,调查试验监测、技术培训、商品有机肥采购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4.项目结果。完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面积10万亩,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确保项目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扶持一批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组织。推动化肥减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保障绿色农业循环健康持续发展。

2.民生保障。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推行实施后,可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一是降低畜禽养殖成本。通过种养结合,降低了粪污达标处理的成本,从而降低畜禽养殖场支出。二是降低种植成本。以往经济作物种植大多依赖化肥,种养分离导致土壤有机质下降,土质退化,使化肥利用率降低,用量增大,实施本项目后可大大降低种植成本。三是提高种植业产量和品质,推动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实现经济效益扩大化。

3.行政运转。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指导和监测试验等工作,各项目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的项目的具体实施和验收报账等工作。

四、评价结论

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一是畜禽粪污排放问题得到解决,改善生态环境,消除群众对环境恶化的担忧,持续提高群众幸福生活指数,有利于保障民生,加快乡村宜居建设。二是补齐了生态环保领域短板,提高污染防治能力,推进生态优先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三是推动产业新业态形成,提高农产品品质,打造绿色农产品产业圈。四是解决畜禽养殖业和环境综合治理的矛盾,有利于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推动畜禽养殖业绿色示范县建设。五是扩大就业范围,增添在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施用等环节的160余个就业岗位,可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六是扶持了一批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组织,促进形成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技术模式,为大面积推广积累经验。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项目乡镇对项目进度推动缓慢,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完成率;二是宣传发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建议

项目乡镇务必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该项目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要求,组织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而设立的。旺苍县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投入63.7万元,到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63.7万元(川财农〔2023〕44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强制免疫、人员培训、检查评估、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测等。项目实施的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是为支持各地加强重点动物疫病国家强制免疫补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开展而设立。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按规定做好了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该项目主要用于强制免疫。强制免疫补助(指导性63.7万元):

①开展强制免疫费用(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疫苗运输、冷链设备维护及运行、注射器、针头等防疫辅料采购、防疫废弃物处理、免疫应激反应补偿、村级防疫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疫情监测、防疫用车等)、流调监测和技术培训费用、免疫效果监测评价费用(实验室检测试剂、试管、采血针、仪器设备购置等)和人员防护用品购置费用共计38.7万元。    

②直补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5万元(用于20223年申报“先打后补”养殖场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补助)。

③采购非强制免疫疫苗费用10万元(狂犬病疫苗、炭疽疫苗、牛出败疫苗、羊痘疫苗、猪瘟疫苗)。

④突发疫情应急费10万元(应急物资采购、应急处置人员培训费、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费)。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产出目标: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动物疫情处置率100%;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效益指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稳定控;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9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评价重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

(三)评价选点。全县23个乡镇。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通过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调阅资料、入户走访、实地核查、实验室检测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五)评价组织。农业农村局春防两防组织5个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依据省、市、县动植物疫病防制指挥部文件规定执行。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管理资金。按照县疫控中心制定的闯关式验收办法和精细化管理办法实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3.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4.项目结果。按照春秋两季防疫的时间安排完成项目的验收和评价。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保障畜牧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民生保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3.行政运转。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防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体负责。

四、评价结论

春秋防期间,猪、牛、羊、禽应免密度100%。猪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9%、牛羊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90%、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3%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为96%。综合前述评估内容来看,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

五、存在主要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防疫工作的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项目的推进和整体效果。

六、改进建议

加强县级财政资金预算,确保乡镇人民政府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4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6 号)文件要求,旺苍县小麦“一喷三防”补助经费58万元,实施面积11.6万亩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购买高效对路农药,对全县小麦实施“一喷三防”,主要是对小麦条锈病、蚜虫和叶面施肥进行统防统治。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预算58万元,其中:

1.小麦条锈病防治3.87万亩次,每亩5.00元,需19.35万元;

2.蚜虫防治3.87万亩次,每亩5.00元,需19.35万元;

3.叶面施肥3.86万亩次,每亩5.00元,需19.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设置为实施面积11.6万亩次,其中小麦条锈病防治3.87万亩次、蚜虫防治3.87万亩次、叶面施肥3.86万亩次。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目标明确,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小麦“一喷三防”的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小麦病虫害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评价重点:小麦“一喷三防”效果达到85%。

(三)评价选点。在白水、嘉川、张华、东河、高阳、双汇、国华、燕子、天星、英萃、檬子、黄洋、普济、木门、九龙、龙凤、三江、大两、五权和大德20个实施乡镇。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通过与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实施乡镇相关人员座谈、调阅资料、入户走访、实地核查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资金合规性实施评估。

(五)评价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旺苍县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组和验收组两个工作组,采购组和验收组全体成员全程参与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6 号)文件规定执行,县农业农村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及部门协调会议,审议项目实施方案、验收方案和资金支付申请。

2.项目管理。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旺苍县旺苍县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招投标纪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项目采购,及时进行项目编制、实施、验收和总结等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实施管理,与县财政局分管一道,做好项目绩效申报与考评工作。

3.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设置小麦“一喷三防”区域,统一采购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发放到实施乡镇,指导各乡镇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做好项目实施、监管、验收、报账、总结及绩效考评工作。白水、嘉川、张华、东河、高阳、双汇、国华、燕子、天星、英萃、檬子、黄洋、普济、木门、九龙、龙凤、三江、大两、五权和大德20个实施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小麦“一喷三防”区域设置,将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发放到实施村社,指导各村社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物资发放结束后15天之内上交物资发放资料领取表,配合做好项目监管、验收工作。

4.项目结果。该项目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完成实施面积11.6万亩次,其中小麦条锈病防治3.87万亩次、蚜虫防治3.87万亩次、叶面施肥3.87万亩次,超绩效目标0.1%。小麦“一喷三防”效果达90%以上,小麦主要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超额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项目计划资金58万元,到位资金58万元,实际支付资金42.57万元,结余资金15.43万元,计划用于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面积3.1万亩次。县农业农村局严格中央及省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用指标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未超范围支付资金,严格执行支付标准,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按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实际支付与预算相符。

四、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效果达90%以上,病虫害损失率降至1%以下,小麦主要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区小麦每亩增产16.7%,新增收益60余元。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有效带动群众进行群防群控,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该项目实施合法合规,超额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未发现问题。

六、改进建议

建议专项预算项目提前预算安排。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增殖放流)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8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7号),下达我县渔业增殖放流项目资金41万元。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方案编制、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建设内容为增殖放流珍稀濒危鱼类17万尾,经济鱼类31万尾。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9月-2023年12月。

二、项目目标任务及效益

(一)目标任务

通过渔业增殖放流,补充我县天然水域经济鱼类和珍稀濒危水生物种种群数量,维护生物的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增效和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放流珍稀濒危鱼类胭脂鱼17万尾、经济鱼类中华裂腹鱼13万尾、唇?18万尾,规格均在5-8厘米。

(二)总体效益

有效改善水质、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的多样性及种群结构,促进渔业增效,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及数量

购买胭脂鱼、中华裂腹鱼、唇?鱼苗(含放流前期的苗种检疫检验、暂养、包装、运输以及放流期间公证公示、放流苗种标志和放流后期跟踪监测、效果评估等增殖放流活动相关费用)41万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目标

数量目标:增殖放流珍稀濒危鱼类17万尾、经济鱼类31万尾。

质量目标:放流苗种符合要求规格,体质健壮、无病害和药物残留。

时效目标:2023年9月-2023年12月。

成本目标:本项目总投资41万元。

(二)效益目标

经济效益目标:促进渔业增效明显。

社会效益目标: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

生态效益目标:改善水质、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的多样性及种群结构明显。

(三)满意度目标

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5%。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旺苍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已完成总项目的100%,支付已经完成100%。

六、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二)相关建议

建议提前下达增殖放流项目,在6月6日全国“放鱼日”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旺苍县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

2.2023年下达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共计86万,其中50万和36万的资金文件分别是“《四川省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5号)”及《四川省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65号)》。

3.2021年制定了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旺苍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旺农[2021]131号)。

4.补贴原则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1、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信息。2、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从理论上属于公共财政问题,由于推广农业机械化带来的社会效应要远远的大于自身的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旺苍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率达到95%以上。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150.9111万,绩效目标补贴机具数≧800台(套),2023年实施机具台数1787台。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申报2023年补贴资金86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中央财政补贴

2.资金到位。2023年到位中央财政补贴资金86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旺苍县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流程:购机申报-审核-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制定的农机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定期进行机具核验检查,目前无违规违纪发生。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农机购机补贴86万元,实际完成了   84.85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

容,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国家和省里的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逐年加大,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平安牢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具,促进全县农机化又快又好发展。

2023年省级财政红色美丽村庄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及质量等工作。

2.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下达 2023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67 号),下达我县2023年红色美丽村庄资金500万元。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50号)执行。

4.资金分配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要求,以打造整洁靓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村庄为长远目标,以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新建红色文化教育基地 1 处 304 平方米,并配套多功 能活动室等基础设施设备;

2.村容村貌改造提升:含新建公共厕所 1 座 45 平方米、 新建生态停车场 900 平方米、新建人行道 0.41 公里、整治墙体 900 平方米、场地硬化 1000 平方米、安装安全防护栏杆 405 米、新建道路 200 米,以及遗址周边美化绿化和环境卫生整治等。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省级下达我县红色美丽村庄资金5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省级下达我县红色美丽村庄资金50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500万元,全部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率达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县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拨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县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三江镇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三江镇分管领导以及项目区所在村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三江镇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项目实施工作具体事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县财政局负责美丽乡村奖补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乡镇负责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镇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告公示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采集和保存项目建设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形成规范完整的项目档案。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50号)要求,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在项目公告和资金兑付两个关键环节较好地执行了公示制度;资金下达我局后,及时编制了符合我县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美丽乡村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因乡镇两级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业务不熟悉,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及早下达资金计划。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2023年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及省级调训计划的通知》(S[2023]-835号)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 436号)要求,开展旺苍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3年,项目主要建设任务为培育农业产业领军人才5人(省级)、农业经理人7人(其中:省级2人,市级5人),培育高素质农民152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省厅按照因素法和定额测算分配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6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调训5万元,省市农业经理人调训5.6万元,县级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培训53.2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产出指标:到2023年末,高素质农民省市调训、县级培训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不少于160学时,农业经理人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训不少于48学时。

效益指标:通过培训,高素质农民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收入增加。

满意度指标:高素质农民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成本指标: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不超过10000元/人,农业经理人培训不超过8000元/人,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训不超过1600元/人。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缺点和不足,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以完善,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是否完成。评价重点:参训学员满意率。

(三)评价选点。全县7个培训班。

(四)评价方法。采取座谈、实地调查、随机抽查、单位自评等方式对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纪检监督人员组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依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2.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3] 96号)执行。

3.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旺苍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4.项目结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民生保障。参训学员满意率100%,取得较大社会效益。

3.行政运转。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用途合规、程序合规、标准合规。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改进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提升项目覆盖率。

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省级下达我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5.5万亩,耕地轮作种植油菜6.25万亩(其中扩种2.5万亩),项目资金1687.5万元。我县采取“物化补助+现金补贴”方式进行项目实施,共计采购高蛋白大豆种子16500公斤、采购复合肥275吨、农膜27500公斤、发放现金补助880万元,截至目前,我县完成耕地轮作种植油菜6.2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5.5万亩,完成任务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耕地轮作种植油菜6.25万亩(其中扩种2.5万亩);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5万亩。

2.服务对象满意度≥8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66号),下达我县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资金1687.5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1687.5万元,全部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率达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县及时编制印发了《旺苍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县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拨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项目资金下达后,各乡镇成立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把试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研究部署,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验收主体。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

(二)强化目标,及时部署。印发《旺苍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分解省厅下达我县耕地休耕油菜种植6.2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5万亩任务,将种植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社、农户、地块,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地块台账,规范项目管理。

(三)严格管理,规范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验收主体,要对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面积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建立种植户及主体台账。物化补助发放实行乡镇、村两级公示制,确保试点项目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四)强化检查,逗硬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对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开展监督指导,定期进行调度通报,推动资金、技术和指导服务落实。同时,加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目标考核力度,将耕地轮作种植油菜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对未完成的乡镇,一律取消其涉农评优评先资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5.5万亩,耕地轮作种植油菜6.25万亩(其中扩种2.5万亩)。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了我县大豆油料产能和供给水平,对保障我县主要粮油产品有效供给有着重要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面宽量大,资金额度过大,为基层工作开展增加了难度。

(三)相关建议。

建议实施了小麦产业集群、小麦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县区可适当减少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油菜种植面积,因为同期作物存在争地矛盾。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 436号)要求,开展旺苍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目标,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2023年,项目主要建设任务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以上,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活动5场次以上,打造标准化公益基层农技服务站1个,培训基层农技人员76人,招聘特聘农技员16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省厅按照因素法和定额测算分配下达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10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42万元,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10万元, 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建设资金51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产出指标:到2023年末,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2个,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活动不少于5场次,打造标准化公益基层农技服务站1个,培训基层农技人员76人,招聘特聘农技员不少于16人。

效益指标:通过培训,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素质显著提升。

满意度指标: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群众满意率不低于70%。

成本指标:省级调训骨干农技员培训不超过1960元/人,基层农技人员市级培训不超过1300元/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不超过30000元/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不超过10000元/个。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缺点和不足,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以完善,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项目建设任务是否完成。评价重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标准化创建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全县。

(四)评价方法。采取座谈、实地调查、随机抽查、单位自评等方式对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纪检监督人员组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依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2.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3] 96号)执行。

3.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旺苍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4.项目结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民生保障。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群众满意率达到80%。,取得较大社会效益。

3.行政运转。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用途合规、程序合规、标准合规。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改进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提升项目覆盖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