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有关“三农”工作、供销合作社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全县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三)在县人民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工作,组织本系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四)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社区综合社等农村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四位一体”综合服务。
(五)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构建绿色生态服务体系。
(六)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农村现代化流通物流网络体系,发展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农村现代物流、茶叶等主导产业投入品、扶贫产品销售等新型业务;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对接,搞活商品流通,帮助农民提高收入水平。
(七)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八)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农民经纪人技能教育培训。
(九)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把握社有企业发展方向。履行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优化社有资产布局,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开展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监事审计股、社会指导股、经济发展股、组织人事股、财会统计股。2023年无变动。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4.1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5.55万元,增长67.64%。主要变动原因是死亡抚恤金项目增加44万元,废弃农膜回收补贴项目较上年增加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121.55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28万元,占59.21%;项目支出217.91万元,占40.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34.1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5.55万元,增长67.64%。主要变动原因是死亡抚恤金项目增加44万元,废弃农膜回收补贴项目较上年增加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121.55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5.55万元,增长67.64%。主要变动原因是死亡抚恤金项目增加44万元,废弃农膜回收补贴项目较上年增加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121.55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8万元,占13.16%;卫生健康支出11.2万元,占2.09%;节能环保支出99.49万元,占18.6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5.58万元,占59.08%;住房保障支出18.42万元,占3.45%;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19.22万元,占3.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34.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6.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4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99.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60.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粮油物资储备(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4万元,下降2.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4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社指导县社综合改革项目,接待支出1200元;苍溪供销社考察废弃农膜回收工作,接待支出2764元;朝天供销社考察学习基层社建设,接待支出700元;朝天供销社考察学习资产管理工作,接待支出2356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6.21万元,增长80.75%。主要原因是上年应付未付的办公费和工会经费、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粮油物资储备(类)物资储备(款)化肥储备(项):指反应化肥专项储备(包括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救灾化肥储备等)的有关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