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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附件......................................................18
第五部分附表......................................................4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0
二、收入决算表..................................................40
三、支出决算表..................................................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4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0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0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包括: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70.2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2.31万元,增长26.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3年调动、调资等人员经费,调整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乡镇和部门纪检津贴、丧葬抚恤金、巡察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7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0.2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7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21万元,占73.78%;项目支出674.04万元,占26.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70.2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2.31万元,增长26.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3年调动、调资等人员经费,调整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乡镇和部门纪检津贴、丧葬抚恤金、巡察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2.31万元,增长26.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3年调动、调资等人员经费,调整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乡镇和部门纪检津贴、丧葬抚恤金、巡察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4.87万元,占8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1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60.28万元,占2.35%;住房保障支出128万元,占4.9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70.2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2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5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6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3.13万元,增长9.2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测算保障运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7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万元,占23.9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3.11万元,增长12.49%。主要原因是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预算比上年度略微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90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业务部门专题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以及县区同部门的业务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76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7.89万元,增长16.4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2023年调动、调资等人员经费,调整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乡镇和部门纪检津贴、丧葬抚恤金、巡察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党组织活动经费”等6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绩效目标任务基本完成;6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均已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反映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组成。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一级预算单位1个,即中共旺苍县纪委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股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即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股一中心,即综合股、督办股、巡察股和县巡察信息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总编制89名,其中行政编制7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1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总数82人,其中:公务员68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人)。
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3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公务员14人,事业人员3人。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度本年收257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全年财政资金支出合计2570.2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627.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8.76万元,项目支出674.04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履职效能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预算执行数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加强纪律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等工作。2023年度,推动县委党校把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教育党员干部1400余人次,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参与“纪法教育月”活动168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85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暨集中廉政提醒谈话2次,举办庭审课堂2次,举办“传家风·立政德”活动120次。
(2)大要案查处项目履职效能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预算执行数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工作。2023年度,我委围绕“五个更加注重”处置问题线索373件,立案194件19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办理指定管辖案件4件5人,挽回经济损失528.11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查处行贿行为人员1人,录入“行贿人员黑名单库”20人。加大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查处力度,立案审查调查32人。
(3)巡察工作项目履职效能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预算执行数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深化政治巡察,紧紧抓住“上下联动、监督贯通、延伸巡察”三大任务,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整改督促、整改评估”三项机制等工作。2023年度,我委锲而不舍强化政治巡察,坚定不移推动巡察监督更加精准有效。紧扣县委中心大局,开展常规巡察2轮,巡察全覆盖对象23个,发现问题194个,移交问题线索35件。持续深化“4554”巡村工作法,巡察村(社区)党组织69个,其中直接巡察19个,发现问题488个,推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0余个。
(4)党组织活动项目履职效能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8.5万元,执行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2023年度,我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13次。集中参观广元监狱和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9次,全覆盖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428人次,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根据定员和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计算确定经费预算,从严控制项目经费,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公业务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
3.财务管理。
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三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五是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4.资产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2023年资产544.98万元。没有无形资产、人均占有办公室使用面积8平方米、人均占有大型设备数量为0、没有土地证。资产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原值544.98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40.5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4.46万元,没有出租出借资产、没有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情况:无。
我委按照公共财政的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资产配置,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挖掘资产使用价值,规范和完善资产的处置流程,充分发挥资产在单位履行职能方面的物质基础作用,有效保证单位行政运行和带给公共服务的需要。
5.采购管理。
我委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极力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成本,保证了我办的正常运行。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执行率进行绩效分析。
2023年,我委无政府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00.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37.1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7.94%,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2023年,我委根据市、县下达目标绩效任务和县委部署要求,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个首要任务和凝心聚力的工作主线,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求真务实、奋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项目实施前,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3年项目实施计划及内容,让项目资金与项目实施内容有机结合,使我委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能顺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执行。
2023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主要是为了聚焦反腐败职能,将监察委员会负责履行的监督、调查、处置的责任、任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行使纪委监委权力,促进全县发展。
(1)党组织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8.5万元,调整后预算数8.5万元,预算执行数为8.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2)大要案查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5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5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纪律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4)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22万元,调整后预算数22万元,预算执行数为2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明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处置职责。
(5)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3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3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进行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旨在于提高涉密信息保密程度,加强涉密信息安全。
(6)巡察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4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4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深化政治巡察,紧紧抓住“上下联动、监督贯通、延伸巡察”三大任务,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整改督促、整改评估”三项机制等工作。2023年度,我委锲而不舍强化政治巡察,坚定不移推动巡察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7)丧葬抚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42.48万元,预算执行数为42.4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病故退休人员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3.目标实现。
通过项目的实施,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1)紧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交叉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76个。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力等方面跟进监督,立案查处7件7人。紧盯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2轮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等问题30个,对7个党组织“一把手”集中约谈。严格落实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十个一”工作措施,制定年度专项监督重点任务清单,用力推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高效规范运行,受理并按程序转办各类市场主体投诉举报40件,10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季度深入结对重点企业实地走访,协调解决问题110余个,发现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并转立案2件2人,四川希商服饰有限公司赠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情系企业保驾护航、热情周到尽心尽责”锦旗1面。
(2)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围绕“五个更加注重”处置问题线索373件,立案194件19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办理指定管辖案件4件5人,挽回经济损失528.11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查处行贿行为人员1人,录入“行贿人员黑名单库”20人。加大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查处力度,立案审查调查32人、同比增长23.7%。
(3)持续深入开展“七纠七查”深化“风腐一体”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6件20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17件17人,查处背后作风和腐败问题1件1人,通报曝光酒驾醉驾问题2期8人。集中对44个部门和23个乡镇开展“背靠背”测评,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56条。持续深化运用“三查三访一鉴定”工作法开展回访教育141人次。
(4)推动县委党校把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教育党员干部1400余人次,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参与“纪法教育月”活动168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85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暨集中廉政提醒谈话2次,举办庭审课堂2次,举办“传家风·立政德”活动120次。
(5)紧扣县委中心大局,开展常规巡察2轮,巡察全覆盖对象23个,发现问题194个,移交问题线索35件。持续深化“4554”巡村工作法,巡察村(社区)党组织69个,其中直接巡察19个,发现问题488个,推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0余个。
(6)持续深化“县委书记带头谈+县纪委书记同级谈+县级领导跟进谈+乡镇部门全面谈+纪委班子重点谈”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谈话3200余人次。深入推进“清廉红城·清风茶乡”建设,探索开展清明政治生态引领等“五大行动”和“清廉机关”“清廉企业”等9类“清廉细胞”建设,持续巩固提升良好政治生态和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做深做实城乡基层综合治理“1+10”大监督体系,深化“纪巡审”联动工作机制,探索构建“纪检监察+审计”“纪检监察+环境保护”联动监督机制,持续增强监督合力。
(7)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13次。紧扣主责主业举办“红城铁军大讲堂”33期,选派49名骨干力量参加上级调训和跟案实训,练就敢打硬仗、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0篇,在省市刊物发表3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廉政提醒谈话会和警示教育大会3次,集中参观广元监狱和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9次,全覆盖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428人次,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对《中共旺苍县纪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概况、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表等相关内容,做到了公开及时、准确、无误。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对财政支出的科学性、效益性、管理水平的评判,建立和完善项目投资、资金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办对项目的科学论证与规划,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了资金使用管理方式,促进了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 2023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
(二)存在问题。
从自评情况情况来看,我委在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节俭支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完成率不够。
(三)改进建议。
针对问题,我委下一步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改进:1.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精准把握预算执行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报表编号:510000_0013z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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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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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131953-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
对照年度目标,相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努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7.60 |
7.60 |
7.6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7.60 |
7.60 |
7.6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党组织活动次数 |
≥ |
12 |
次 |
41次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接受教育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度 |
定性 |
高中低 |
|
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部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对照年度目标,相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730-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
对照年度目标,相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年初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0 |
50.00 |
5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0 |
50.00 |
5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调查次数 |
≥ |
120 |
次 |
194件 |
5 |
5 |
|
|||||||||||||||||||||||||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次 |
5 |
5 |
|
|||||||||||||||||||||||||||
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 |
≤ |
3 |
次 |
0次 |
5 |
5 |
|
|||||||||||||||||||||||||||
质量指标 |
问题线索处置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信访举报办结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案卷归档规范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环境 |
定性 |
优良中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对照年度目标,相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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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752-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加强纪律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
对照年度目标,相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共制作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片7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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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制作宣传教育片 |
≥ |
3 |
部 |
7部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警示教育覆盖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履职效率 |
定性 |
高中低 |
|
高 |
5 |
5 |
|
|||||||||||||||||||||||||
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 |
定性 |
高中低 |
|
高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影响力 |
≥ |
3 |
年 |
3年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干部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 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
|||||||||||||||||||||||||||||||||
存在 问题 |
无 |
|||||||||||||||||||||||||||||||||
改进 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760-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明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处置职责。 |
对照年度目标,相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处置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完成年度目标及相关任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2.00 |
22.00 |
22.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2.00 |
22.00 |
2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
= |
11 |
个 |
11个 |
5 |
5 |
|
|||||||||||||||||||||||||
业务培训次数 |
≥ |
3 |
次 |
33次 |
5 |
5 |
|
|||||||||||||||||||||||||||
监督检查次数 |
≥ |
22 |
次 |
30次 |
5 |
5 |
|
|||||||||||||||||||||||||||
审查调查次数 |
≥ |
30 |
次 |
30次 |
5 |
5 |
|
|||||||||||||||||||||||||||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次 |
5 |
5 |
|
|||||||||||||||||||||||||||
质量指标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问题线索处置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履职效率 |
定性 |
高中低 |
|
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积极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765-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进行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旨在于提高涉密信息保密程度,加强涉密信息安全。 |
对照年度目标,相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决策部署,落实涉密系统维护,保证涉密系统正常运转。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3.00 |
13.00 |
13.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00 |
13.00 |
13.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运行涉密信息系统 |
= |
1 |
套 |
1套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信息安全保障率 |
≥ |
99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系统可持续操作性 |
≥ |
5 |
年 |
5年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部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照年初预设目标,将资金全额用于我委涉密系统维护,保证涉密系统正常运转。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142986-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预留)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病故退休人员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
对照年度目标,相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病故退休人员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42.48 |
42.4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42.48 |
42.4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 |
1 |
人 |
1人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时效 |
定性 |
2023 |
年 |
2023年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病故人员一次性安葬补贴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接受抚恤金家属满意率 |
≥ |
95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上报 |
= |
50 |
万元 |
42.48万元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圆满完成年初预设目标。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4767-巡察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深化政治巡察,紧紧抓住“上下联动、监督贯通、延伸巡察”三大任务,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整改督促、整改评估”三项机制,健全完善巡察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创建延伸巡察村(社区)品牌,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巡察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促进县委巡察工作“上台阶、创一流” |
对照年度目标,相关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0.00 |
40.00 |
40.00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0 |
40.00 |
4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巡察党组织 |
≥ |
12 |
个 |
|
5 |
|
|
|||||||||||||||||||||||||
巡察村(社区) |
≥ |
4 |
个 |
|
5 |
|
|
|||||||||||||||||||||||||||
质量指标 |
巡察问题线索成案率 |
≥ |
50 |
% |
|
5 |
|
|
||||||||||||||||||||||||||
一届任期内巡察累计完成率 |
≥ |
100 |
% |
|
5 |
|
|
|||||||||||||||||||||||||||
巡察结果公开率 |
≥ |
100 |
% |
|
5 |
|
|
|||||||||||||||||||||||||||
时效指标 |
巡察进度完成率 |
≥ |
100 |
% |
|
10 |
|
|
||||||||||||||||||||||||||
巡察问题反馈及时率 |
≥ |
100 |
% |
|
5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
定性 |
优 |
|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影响力 |
≥ |
5 |
年 |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率 |
≥ |
100 |
% |
|
2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不涉及此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