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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 单位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附件23
第五部分 附表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二、收入决算表31
三、支出决算表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1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性质为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我镇核定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8人。截至2023年末,我镇实有人数108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2人。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22.3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9.47万元,增长13.77%。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绩效、保险、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等预算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72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2.37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7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97万元,占93.12%;项目支出187.40万元,占6.8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22.3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9.47万元,增长13.77%。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绩效、保险、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等预算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9.47万元,增长13.77%。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绩效、保险、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等预算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2.53万元,占45.64%;国防支出3.00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4万元,占12.19%;卫生健康支出76.68万元,占2.82%;节能环保支出9.34万元,占0.34%;农林水支出923.14万元,占33.91%;交通运输支出3.15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127.59万元,占4.6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占0.1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2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4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4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0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5.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68.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4.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6.04万元,增长25.2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公务车待报废,系统未核销,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9.04万元,增长43.13%。主要原因是大力开展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工作,考察调研、出席会议等公务活动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4批次,3,0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招待各级单位来镇检查173批次支出共计17.45万元、督导工作59批次支出共计7.2万元、招商引资32批次支出共计5.3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87万元,比2022年减少33.83万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3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村办事的交通工具。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项目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层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安全(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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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131953-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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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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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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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组织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基层党组织治理、组织党员学习、完善基层党建。 |
党员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理念;党员接受有效教育,提升思想意识水平,完善基层党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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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党组会讨论通过,将资金合理运用于党建类广告宣传费用、杂志报刊款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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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4.00 |
14.00 |
14.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00 |
14.00 |
14.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镇党员人数 |
= |
1165 |
人 |
1165 |
10 |
10 |
|
|
党组织活动次数 |
≥ |
12 |
次 |
15 |
10 |
10 |
|
|||
党支部 |
= |
24 |
个 |
24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参加党组织活动党员与全体党员数量之比 |
≥ |
95 |
% |
98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主题党日活动标语标牌 |
≤ |
150 |
元/个 |
125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2022年12月31前完成报账 |
≤ |
12 |
月 |
12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满足基层党组织工作需求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志愿服务次数 |
≥ |
50 |
次 |
6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满意度 |
≥ |
100 |
人数 |
15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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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木门镇人民政府党组织活动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得分9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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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对党建项目编制不够明细和精准,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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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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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赵银 |
财务负责人:侯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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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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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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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897070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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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办公易耗品进行购置维护以及保障水电、网络,保障政府日常运转,提升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
对办公易耗品进行购置维护以及保障水电、网络,保障政府日常运转,提升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党组会讨论通过,将资金合理运用于对办公易耗品进行购置维护以及保障水电、网络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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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3.00 |
33.00 |
33.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3.00 |
33.00 |
33.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会议次数 |
≥ |
12 |
次 |
12 |
10 |
10 |
|
|
树立广告牌、宣传栏 |
≥ |
10 |
个 |
1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城乡环境治理、维稳覆盖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
购置办公耗材覆盖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限 |
≤ |
1 |
年 |
1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府日常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对各项工作的财力补助 |
= |
33 |
万元 |
33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木门镇人民政府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得分92分。 |
|||||||||
存在问题 |
在预算绩效申报时,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够明细和精准,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
|||||||||
改进措施 |
针对上述问题,单位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
|||||||||
项目负责人:张川 |
财务负责人:侯娟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142986-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预留)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确保顺利开展民政抚恤业务,按时、准确发放职工死亡抚恤,保障其家属享有其合法权益,得到国家政策规定的抚恤金,避免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通过抚恤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
确保顺利开展民政抚恤业务,按时、准确发放职工死亡抚恤,保障其家属享有其合法权益,得到国家政策规定的抚恤金,避免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通过抚恤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党组会讨论通过,将资金合理运用于民政抚恤业务等用途。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0.74 |
20.74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74 |
20.7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对象人数 |
= |
1 |
人 |
1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 |
90 |
% |
90 |
15 |
15 |
|
||
补助合规率 |
= |
100 |
% |
100 |
15 |
1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死者家属经济负担 |
定性 |
良 |
人 |
良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
≥ |
90 |
% |
9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死者家属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抚恤金金额 |
= |
207443.5 |
元 |
207443.5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木门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得分92分。 |
|||||||||
存在问题 |
资金执行进度过慢。因有关相关工作审批手续尚未结束等原因导致该项目资金执行效率较慢。 |
|||||||||
改进措施 |
督促项目申报进度,上报后持续跟进批复进程。 |
|||||||||
项目负责人:赵银 |
财务负责人:侯娟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032426-项目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提供项目投资工作经费,使项目资料足量打印、复印,促进项目投资工作顺利进行。 |
提供项目投资工作经费,使项目资料足量打印、复印,促进项目投资工作顺利进行。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党组会讨论通过,将资金合理运用于项目资料打印、复印等用途。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0.50 |
0.50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0.50 |
0.5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资料打印、复印数 |
≥ |
1000 |
张 |
1154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项目工作产值提升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报账及时率 |
≥ |
90 |
% |
90 |
15 |
15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促进项目投资工作进行 |
≥ |
90 |
% |
9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工作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纸张打印 |
≤ |
1 |
元/张 |
1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木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得分92分。 |
|||||||||
存在问题 |
在预算绩效申报时,对项目投资绩效目标编制不够明细和精准,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
|||||||||
改进措施 |
针对上述问题,单位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
|||||||||
项目负责人:周凯 |
财务负责人:侯娟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3T000009778468-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适应新阶段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确保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
为适应新阶段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确保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相关隔离人员身体健康,提供隔离床位、餐饮等相关保障服务,提升地区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能力。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6.40 |
6.4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40 |
6.4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
≥ |
4 |
次 |
10 |
10 |
10 |
|
|
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 |
≥ |
10 |
次 |
12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隔离点设备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隔离点设备使用率 |
≥ |
95 |
% |
98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常态化防控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居民健康水平 |
> |
90 |
% |
92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疫情防控定额补助 |
= |
5 |
万元 |
5 |
10 |
10 |
|
|
隔离点改造及运行 |
= |
1.4 |
万元 |
1.4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木门镇人民政府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得分93分。 |
|||||||||
存在问题 |
资金执行进度过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有关相关工作审批手续尚未结束等原因导致该项目资金执行效率较慢。 |
|||||||||
改进措施 |
督促项目申报进度,上报后持续跟进批复进程。 |
|||||||||
项目负责人:王博 |
财务负责人:侯娟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