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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机构节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81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24〕36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机构节电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近日以来,我县公共机构用电量连续超负荷预警,为切实加强电力保供,现就做好相关节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最大限度利用自然采光。具备自然采光的公共区域白天应关闭照明;杜绝办公室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灯;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关停非必要的办公区域、公用设施、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和亮化工程。

二、加强空调运行时长管理。上班后1小时开启空调、下班前1小时关闭空调,其中,分体空调和盘管风机运行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水冷中央空调主机运行温度调高2度以上,建议停用50%的中央空调。

三、严格落实午峰用电节约目标。严格按照午峰(12:00—14:00)期间用电负荷同比下降10%的节约目标,关闭一切非必要用电设备,及时关闭未使用的会议系统、教学设施、LED显示屏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下班后关闭全部非必要的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四、电梯系统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办公场所4层楼以下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短距离上下楼层不搭乘电梯。

各级公共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将各项节电措施落到实处,县机关事务中心将会同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国网旺苍县供电公司对各单位电力保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结果将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