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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144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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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综执〔2024〕46号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俊、和予莲、张冬辰、程飞、牟大勇、乔明、张晓彬、翟敏、文娟、刘伟川、杨斌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茶香广场周边城市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茶香广场周边停车位规划不尽合理,地下停车场出入口、人行步梯均划有停车标线,导致车辆人员通行不畅,出现地面乱停乱放、地下停车场闲置的现象。

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旺苍县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对该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茶香广场位于新华街与旺苍大桥连接处北侧,机动车从旺苍大桥至新华街方向下桥进入环城西路沿河穿桥洞进入茶香广场停车场,直行则进入广旺幸福一区,该路段长330米。茶香广场停车场出口位于幸福一区外沿小路过宏明汽车养护维修中心路段,该路段长约200米。茶香广场建成初期,广场周边共设置公共停车位78个,茶香广场周边餐饮街区、居民小区人车流动量大,车辆乱停乱放较多,广场地下停车场出口临近新华街,但设置为单向通行(自右向左),存在停车场和幸福小区出行车辆逆行容易导致拥堵的问题,情况属实。

茶香广场地下停车场共设置有收费停车位90个,收费标准为:停放二十分钟内不收费;停放时间超过20分钟的,起价为2小时内3元/辆,2小时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每天累计收费不超过20元,每超过一天(24小时)按上述收费标准重新计费;新能源小型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包月停车收费标准为200元/月/辆,收费依据为旺发改〔2022〕52号文件。茶香广场周边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停车收费标准为:日间8:00(含)至20:00,2小时内2元,2-6小时内每小时加收1元,6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夜间时段免收停放管理费,收费依据为旺发改〔2022〕182号文件。

由于茶香广场地下停车位收费价格略高于地面收费停车位和停车场,且地面城市道路有一定数量的免费停车位,故大多数车主更愿意选择地上停车位和周边小区停车场停车。

为整治茶香广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我局和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对广场周边车位进行了重新规划,取消了广场停车场出入口、人行步梯旁等部分道路狭窄易拥堵区间的车位,保留广场西侧、幸福一区外的24个免费公共停车位,重新施画了行车指示标线,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在茶香广场周边路口安装设置违停抓拍系统和监控摄像头共4处,采取抓拍加人工巡查贴单的方式治理乱停乱放车辆,为方便市场周边群众摩托车、三轮车停放,我局在旺苍大桥南空地设置了岗亭和摩托车、三轮车临时集中停放点,能够容纳40辆摩托车和20辆三轮车临时停放,最大限度畅通了广场周边通道,满足了市民出行停车需求。

二、关于您提出的广场东侧公交站处人员车辆流动性大、车辆违停现象严重的问题。

原茶香广场东侧除设有公交车上下点外,还有约20米长空地,因该路口岔路多,通道较窄,人车密集,同时广场建成初期未设置有车辆违章电子抓拍系统,故存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目前已将施画的车位全部取消,改成行车引导标线,县公安交管大队安装了车辆违章电子抓拍系统,乱停乱放问题基本消除。

三、关于您提出的茶香广场东侧(国投四季花园小区两侧)道路周边商户占用消防通道,道路两侧自制水泥路墩、搭建遮阳棚,导致道路通行不畅,有严重的消防隐患的问题。

该路段位于四季花园小区楼下,同属综合、红星市场边缘,巷道交错,沿街门店、流动摊贩多,人车流动量大,属县城区城市管理的重点区域之一,我局将持续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对于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局执法大队辖区中队按照《“四定”网格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加强“定点守、动态巡、重点治”常态巡守网格化管理,通过联合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开展畅通应急通道和人行通道安全检查,疏堵结合整治乱停乱放,进一步规范沿街商户经营行为,加强整治撑伞搭棚、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市容乱象,进一步提升广场及周边沿线环境卫生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孙宇 ,联系电话:0839-6215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