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第173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第173号)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82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2016082200101

侯磊

预告登记

旺苍县东河镇凤阳巷

510821100002GB00045F00010127


2

2016012600096

李涛

预告登记

旺苍县东河镇凤阳巷

510821100002GB00045F00030052



3

川(2017)旺苍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66号

杨菊

预告登记

旺苍县东河镇凤阳巷

510821100002GB00045F00030057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