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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函
县政协九三学社旺苍基层委员会:
贵委在政协旺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现代农业产业合作经营体系的建议》(立案编号0000045)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促优农村经营主体。我县注重日常监管和按年监测相结合,持续开展示范引领行动。一是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方面。城隍贡米专业合作社被评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旺苍县首益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3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旺苍县忠灵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二是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方面。大德镇欣之卖土鸡养殖家庭农场、水磨镇马家坪种养殖业家庭农场等17个家庭农场第八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三是农业企业示范创建方面。四川枣林茶业有限公司、旺苍县金源农业有限公司等2家农业企业被评为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四是县级示范主体创建方面。新评定县级示范社3家、县级示范场78家,命名旺苍县新程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建立生产服务体系。为充分发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激活各类组织在耕、种、防、收等环节服务能力。一是建立三级服务体系。截至目前,依托县域农事服务中心建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1个;结合县域乡镇地理位置分布情况、乡镇资源整合情况、乡农业社会化服务运作主体分布情况,在全县乡农业社会化服务站23个;按照“自主申报、乡镇把关、县级备案”方式,确定220名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二是大力培育服务组织。制定《旺苍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县级重点服务组织评定及监测办法》,争取中央资金59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支持发展有机具、有人员、有技术的县域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服务项目。旺苍县城隍贡米专业合作社被评定首批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29家服务型组织(其中:农民合作社80个、农业企业19个、家庭农场30个)。三是建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机构行使职权指南》(旺农函〔2023〕34号)、《旺苍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南》(旺农函〔2023〕107号),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会”机构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土地资源的能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的能力。
(三)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重点围绕现代粮油园区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编制《旺苍县2024年农业生产(农村土地)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23个村,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二是召开推进会议。召开2023年农村土地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全县23个乡镇分管领导、乡镇各2名村级干部代表参加会议,对加快建成全县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服务水平等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和工作安排。三是摸排土地现状。会同试点村所在乡镇,结合县域实际,以第二轮承包地为基础,全面核查清楚23个试点村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等信息。经摸排,共有7667户农户有接收服务的意愿或潜力,涉及25981块承包地,地块面积2.44万亩。四是开展托管服务。建立农村承包土地数据库,实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一本账”管理,逐步激活农村土地经营能力。2023年以来,在龙凤粮油园区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2135亩,拓宽服务组织增收渠道,保障小农户稳定增产增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规范主体。持续加强示范主体监测工作,“精简”示范主体,规范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指导办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统一的标识标牌、有完善的章程制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民主的社务管理、有规范的财务管理、有合理的盈余分配的“七有”新型农业经营主。
(二)聚焦分类扶持。按照“信用信誉良好、发展意愿强烈、经营规模适度、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方式科学、财务记录规范、社会效益明显、绩效结果导向”的基本原则,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分类帮扶和重点扶持。
(三)聚焦政策落地。持续支持各类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示范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适度扩大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创建产品品牌,购置生产性装备,开展农产品初(精深)加工等环节进行补助。
(四)聚焦薄弱工作。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还存在服务组织规模较小、数量少、服务领域不宽等问题,按照省市要求,下一步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围绕“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乡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员”县乡村三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8月底前完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设立并挂牌,乡、村两级任务完成70%以上。二是加快培育一批社会化服务主体。我局已成功创建1个省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后期将会在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方面加强工作力度。三抓好整村托管试点,探索通过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开展农业生产服务整村托管试点。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