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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228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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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劲松 旺林罚决〔2024〕49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毁坏林地案。 2023年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在大德镇江长村埂坎河灰岩矿实施边坡隐患治理项目,在项目实施时未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土石方顺山体滑落造成林地毁坏。经现场勘验、检查,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毁坏林地3748平方米,按森林类别:商品林地2652平方米、公益林地1096平方米,地类为乔木林地,毁坏林木172株,树种为栎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及《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罚款;其他—补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于2024年12月31日前对毁坏的3748平方米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商品林乔木林地2652平方米×10元/平方米=26520.00元,公益林乔木林地1096平方米×10元/平方米×2倍=21920.00元,小计48440.00元)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748平方米×10元/平方米=37480.00元)(小计85920.00元)一倍的罚款85920.00元。共计金额:捌万伍仟玖佰贰拾元整(¥:85920.00元)。 
8.592 2024/8/9 2099/12/31 2025/8/9 旺苍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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