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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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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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毓英 |
林建华50% 林治芳50% |
旺(宅)国用(99)字第03079号 旺房权证B字第00007275号 |
旺苍县嘉川镇教场梁 |
19.33 |
8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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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杨朝华 |
吴桂珍100% |
旺国用(2010)第1621号 旺房权证A字第00004584号 |
旺苍县东河镇红星南路 |
12.88 |
7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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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