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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2024第144号)
发布时间:2024-07-29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53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川(2021)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087524号

旺苍县文化体育中心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

510821100001GB10088F00010001、510821100001GB10088F00010002、510821100001GB10088F00010003、510821100001GB10088F00010004、510821100001GB10088F00010005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