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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662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图片解读: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旺苍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旺苍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力推动《旺苍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红色旺苍、中国茶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读本的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举办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分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压紧压实推进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健全学法述法机制,推进现场述法评议,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拓展应用依法行政“账图模式”,促进业务与法制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三)全面落实学法制度。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推进线上学法考法常态化,参考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制度,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五)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强化政府重大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合同等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查。〔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等环节制度要求,加大备案指导督查,实现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七)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组织开展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应诉能力。〔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三、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八)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照机构改革进度和目标,及时调整相关部门权责清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九)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的监管全面按照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做到应公示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十)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实现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等5项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和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等8项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残联;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全面落实“政务服务码”川渝互通。落实税费业务等全省、跨省通办,实现川渝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深化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机制建设,探索组建政府承诺事项兑现小分队。加大清欠支付力度;强化惠企政策、合同协议兑现落实,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健全困难诉求发现解决措施。〔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协助开展行政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协助推进《广元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起草调研和论证。〔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强化政策文件有机衔接。全面清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废除限制企业平等竞争的不合理规定,助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十五)强化营商环境监督评价。进一步做实“重点产业专班+面对面恳谈交流机制、背靠背评价机制、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机制、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12345亲商助企热线”优化营商环境“1+5”工作机制,打造“一站式”服务应用场景,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十六)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制度,持续开展“进企送法、入企走访、法治体检”三大行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七)持续推行落实“一目录五清单”。发布并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即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确保行政执法裁量有据可循,推动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照单执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十八)不断拓展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完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十九)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落实《旺苍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指导、深化任务落实。分领域开展岗位技能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技能。〔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推进问题台账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加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依法依规实现全覆盖重点监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五、着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二十一)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对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程序违法、乱罚款等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贯彻落实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规范,加强重点领域案件办理指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二)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建议和提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三)督促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典型案件分析通报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违法行为自纠机制。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四)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探索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行政诉讼、信访等导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五)强化“三书”质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督查。依托全面依法治县法治督查,及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督查,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责任闭环。〔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十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第一时间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传递惠民惠企政策信息。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八)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加大重点民生、重大政策、重要文件的宣传解答和信息公开,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将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九)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依托旺苍“8+1”融媒矩阵,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加强政务舆情应对。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