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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885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五、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六、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4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八、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九、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十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

十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滨河中路217号 

邮编:628200 电话:0839-4202265传真:0839-4202265

(二)内设机构:旺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应急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与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县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设置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执法一中队、综合执法二中队、综合执法三中队。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加挂执法监督股牌子,承担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职责。

1.综合执法一中队。负责东河镇、高阳镇、国华镇、英萃镇、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米仓山镇、燕子乡、檬子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编制执法计划、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案件管理和业务报表统计、上报等;负责辖区内地震和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员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对危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参与所负责乡镇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各乡镇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负责对辖区内的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应急管理领域其他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承办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执法二中队。负责嘉川镇、白水镇、黄洋镇、张华镇和旺苍经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编制执法计划、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案件管理和业务报表统计、上报等;负责辖区内地震和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员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对危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参与所负责镇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各镇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负责对辖区内乡镇和旺苍经开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应急管理领域其他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承办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综合执法三中队。负责普济镇、木门镇、三江镇、五权镇、大德镇、九龙镇、龙凤镇、水磨镇、大两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编制执法计划、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案件管理和业务报表统计、上报等;负责辖区内地震和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员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对危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参与所负责镇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各镇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负责对辖区内各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应急管理领域其他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承办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办公室(执法监督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机关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政策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争议,依法纠正违法、不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受理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信访、投诉、举报及处理等相关职责。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牵头清理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批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

二、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证件编号

姓名

性别

申领时间

证件状态

23070224021

王娜

2021-06-29

有效

23070224064

李韬

2022-09-30

有效

23070224022

张馨

2021-06-29

有效

23070224077

周小军

2023-06-26

有效

23070224045

侯靖宇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47

赵雪燕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54

廖乙鲜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63

赵玲玲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23

程欢

2021-06-29

有效

23070224024

张旭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61

卢思予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25

梅埒

2021-05-12

有效

23070224037

文乐天

2021-07-12

有效

23070224038

孟禹丞

2021-07-12

有效

23070224034

何川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79

曾俊铭

2023-06-26

有效

23070224056

张小利

2021-09-10

有效

23070224050

杨德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62

白茂谦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68

张芮铭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75

李云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53

何鹏益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82

林啸

2023-06-26

有效

23070224032

左剑波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69

马前富

2022-09-30

有效

23070224041

王剑

2021-07-12

有效

23070224083

伍侠

2023-06-27

有效

23070224071

尹洪波

2022-09-30

有效

23070224084

蹇治民

2023-06-27

有效

23070224055

孙晓霞

2022-09-30

有效

23070224073

何祥铸

2022-09-30

有效

23070224067

杨书通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28

陈淞杰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60

周小林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39

江文莉

2022-09-30

有效

23070224065

蒋晓东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35

何琴

2022-09-30

有效

23070224029

杜俊铭

2022-06-22

有效

23070224072

张海龙

2022-09-30

有效

23070224046

朱泽永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26

李运栋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48

徐敏

2021-09-09

有效

23070224076

文琳钧

2023-06-26

有效

23070224066

何法群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74

王林

2022-10-08

有效

23070224057

杜春妍

2021-09-10

有效

23070224042

陶超

2021-07-14

有效

23070224085

杨 超

2023-06-27

有效

23070224051

胡智泉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40

马硕

2021-07-12

有效

23070224030

母新焘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31

赵克玉

2021-06-08

有效

23070224081

李元莉

2023-06-26

有效

23070224078

杨伍楷

2023-06-26

有效

23070224044

吴朗荣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58

康前旭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52

刘华

2021-03-17

有效

23070224027

柳玉国

2023-05-17

有效

23070224080

谢佳佳

2023-06-26

有效

23070224059

杨竣翔

2024-05-20

未制证

三、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https://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40424153112219

四、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2月4日)

五、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

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种类

法律依据

权利类别

责任主体

应当提交的审核

材料


行政处罚


1

较大数额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处罚

旺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法制审核表;

(二)调查或者审查报告;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

(四)事实证据、相关文书等材料;

(五)经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还应当提交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相关材料;

(六)其他如专家意见、会议纪要等与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的材料。

2

较大数额没收财产

行政处罚

旺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

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处罚

旺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行政处罚

旺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

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

旺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种类

法律依据

权利类别

责任主体

应当提交的审核

材料


行政许可


6

适用听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许可

办公室(执法监督股)

(一)法制审核表;

(二)申请材料或者审查报告;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

(四)事实证据、相关文书等材料;

(五)经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还应当提交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相关材料;

(六)其他如专家意见、会议纪要等与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的材料。

7

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许可

办公室(执法监督股)


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种类

法律依据

权利类别

责任主体

应当提交的审核

材料


行政强制


8

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行政强制

旺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法制审核表;

(二)调查或者审查报告;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

(四)事实证据、相关文书等材料;

(五)经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还应当提交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相关材料;

(六)其他如专家意见、会议纪要等与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的材料。

9

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等法律法规。

行政强制

旺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0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备注:法制审核重点

(一)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管辖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依据、程序(包括听证程序、陈述申辩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执法文书等进行审核。(二)对行政处罚决定,除第(一)项外,还应当对行政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及期限、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进行审核。(三)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撤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除第(一)项外,还应当对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的方案等进行审核。(四)对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除第(一)项外,还应当对具备执行条件、执行主体、执行方式及时间等进行审核。

六、旺苍县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申诉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旺苍县司法局四楼)

电话:0839-6203300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旺苍县滨河中路217号(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三楼) 

投诉电话:0839-4202265

行政执法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七、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4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1.对煤矿企业(在旺川煤集团下属煤矿除外)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安全生产行政行为处罚办法》等。

检查内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检查对象:旺苍县境内(川煤集团下属煤矿除外)煤矿企业.对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督检查。

2.对工矿商贸企业监督检查。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

检查内容: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检查对象: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

3.对危化和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

检查内容: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检查对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二)市场主体库

1.旺苍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企业类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

危化生产企业

危化生产企业3家

1

四川能投旺苍焦化有限公司

旺苍县嘉川镇简家坝

白峰

2

旺苍合众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广元旺苍县嘉川镇

王爱民

3

广元市天森煤化有限公司

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

石怀强

危化经营企业




中石油9家

4

中国石油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普济加油站

旺苍县普济镇大营村

赵雪锋

5

中国石油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南峰寺加油站

东河镇林溪村一组

赵雪锋

6

中国石油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环城加油站

广元市旺苍县环城路

赵雪锋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白马加油站

旺苍县东河镇白马村二社

赵雪锋

8

中国石油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兴隆加油站

旺苍县嘉川镇中街二社

赵雪锋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红旗加油站

旺苍县嘉川镇和平村六组

赵雪锋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宏达加油站

白水镇团结村一组

赵雪锋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东河加油站

东河镇

赵雪锋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三江花园加油站

三江镇

赵雪锋

绵阳中石化2家

13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广元石油分公司正源加油站

旺苍县正源乡

黄志辉

14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广元石油分公司旺苍东加油站

广巴高速旺苍东出入口

荆海峰

巴中中石化1家

15

中石化巴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旺苍县远达加油站

旺苍县嘉川镇

王明亮

壳牌

1家

16

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广元旺苍东河加油站

旺苍县东河镇白马村一社

陈娇

交投

2家

17

四川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广巴高速旺苍左加油站

旺苍县东河镇红垭村2社(广巴高速服务区)

李俊

18

四川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广巴高速旺苍右加油站

旺苍县东河镇红垭村2社(广巴高速服务区)

李俊




民营加油站21家

19

旺苍县白水大桥加油站

旺苍县白水镇快活村三、四组

张国庆

20

广元市中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旺苍县国华迎宾加油站

国华镇

谭晓蓉

21

旺苍县双慧加油站

双汇镇

赵静

22

旺苍县中川能源五权加油站

旺苍县五权镇

王清辉

23

旺苍县金溪镇农机加油站

旺苍县金溪镇中坝村九社

张光腾

24

旺苍县三江加油站

旺苍县三江镇桃红村三村

 何尧伦

25

旺苍县木门加油站

木门镇柳桥村

刘祥伦

26

旺苍县普济农机加油站

旺苍县普济镇大营坝

韩乙四么力

27

旺苍县永福加油站

旺苍县普济镇中江村

曹绍岭

28

旺苍县普济镇远景加油站

旺苍县普济镇远景村六社

石芬

29

旺苍县中孚加油站

旺苍县普济镇磨岩村一社

郑朱龙

30

旺苍县亨通石化有限公司黄洋加油站

旺苍县黄洋镇黄洋村

林碧玉

31

旺苍县嘉川石化建材公司银河加油站

旺苍县黄洋镇

魏全清

32

旺苍县春深加油站

旺苍县东河镇石坝村

严钦风

33

旺苍县中茂石油有限公司红军城加油站

旺苍县东河镇五峰村

徐飞

34

旺苍县亨通石化有限公司东河加油站

旺苍县东河镇渔林村二组

林多友

35

四川省旺苍县华路经贸有限公司

旺苍县东河镇白马村二组

龚松林

36

旺苍县嘉川石化建材公司西河加油站

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

邢清喜

37

旺苍县永旺加油站

旺苍县张华镇友坝村

郝勇   

38

旺苍县尚武镇农机加油站

旺苍县尚武镇自来村

殷春华

39

旺苍县中旺加油站

旺苍县麻英乡龙珠村三组

池泳

工业气体经营2家

40

旺苍县永盛气体充装站

旺苍县嘉川镇庆寨一社

昝明

41

旺苍县加利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旺苍县东河镇

殷勇

2.旺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生产经营品名

证号

有效日期

法人

1

旺苍县巴山大地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旺苍县普济镇中江村

烟花、爆竹

川YHPF[2020]H004号

2020-8-7至2023-8-6

夏文品

2

旺苍县金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旺苍县东河镇环城中路333号

烟花、爆竹

川YHPF[2020]H005号

2020-7-21至2023-7-20

康晓军


3.旺苍县煤矿企业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

备注

1

旺苍县东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治城煤矿

李云贵

生产

2

旺苍白水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白水煤矿)

杨兴云

生产

3

广元市小溪沟煤业有限公司(小溪沟煤矿)

郑全强

生产

4

旺苍县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碗厂河煤矿

张健全

生产

5

广元矿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旺苍黄家沟煤矿

张元强

升级建设

6

广元市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潘国昌

停产

7

旺苍县双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贺国刚

停产

8

旺苍县嘉川新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贺国刚

停产

9

四川大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家岭煤矿

樊天国

停产

10

旺苍县明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梁家山煤矿

刘李斌

停产


4-1.旺苍县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状态

1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

水磨镇白玉村2社

袁成安

生产

2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朱家坡石灰石矿

白水镇水峰村5社

汤 松

生产

3

旺苍县虹越矿业有限公司山花方解石矿

五权镇山花村3社

邓兆良

生产

4

四川匡山水泥田垭子砂岩矿

普济镇大池村1组

夏飞

生产

5

旺苍县旺鑫矿业有限公司水磨钼矿

水磨镇百花村1社

曹祥建

停产

6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

白水镇黄金村5社

廖永红

停产

7

旺苍宏力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永安青石厂

嘉川镇胜利村7组

李云贵

建设

8

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五权镇青石厂

五权镇双龙洞村

窦志军

停产

9

旺苍县振华矿业有限公司高阳镇田坪耐火粘土矿

高阳镇崔河村2社

董镇华

停建

10

旺苍县润佳源矿业公司山花饰面用灰岩矿

五权镇山花村2组

李远宏

停产

11

旺苍县虎林矿业有限公司虎林硅石矿

英萃镇新建村3社

王文华

停产

12

旺苍县万兴砂石厂

英萃镇关嘴村3组

陈志军

停产

13

旺苍县中陶矿业有限公司红岩梁长石矿

英萃镇长石村1组

李亚西

停产

14

旺苍县宝润石材有限公司阴坡饰面用大理石矿

水磨镇火花村4社

高名杰

停产

15

旺苍县隆丰石材有限公司水磨大理石矿

水磨镇桥板村4组

冷定明

停建

16

旺苍县月兴石灰石矿

黄洋镇水营村10组

吴月刚

停建

17

四川正源铁路道碴有限公司旺苍采石场

双汇镇辕门村6社

郭素梅

停建

18

旺苍县龙强建材有限公司黄洋镇西溪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黄洋镇水莒村3社

李友权

建设

19

旺苍县五权梦铭石灰石矿

五权镇铜钱村1组

刘兴

停建

20

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大营青石矿

普济镇洪江村1组

易志坚

建设

21

旺苍县铜建沟石灰石矿

白水镇黄金村1社

李继明

停建

22

旺苍县湘板河建耀石材有限公司

黄洋镇双安村4社

徐志鹏

停建

23

旺苍县悦鸿建材有限公司

大德镇江长村5社

褚国平

停建

24

旺苍县诺诚矿业有限公司黄洋青石矿

黄洋镇水营村8社

丁诺诚

停产

25

旺苍县锦源钙业有限公司嘉川镇雷家沟建筑用灰岩矿

嘉川镇顺水村5组

姜友兴

停产

26

广元市联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旺苍天台料场

普济镇洪江村1组

黄德昌

停产

27

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三江战旗石灰石矿

三江镇战旗村9社

冯 评

停建

28

旺苍县捷力矿业有限公司江长青石厂

大德镇江长村4社

曾诚

停产

29

旺苍县南凯矿业有限公司旺苍县檬子乡察尔岩花岗石矿

檬子乡黎明村7社

冷定明

停产

30

旺苍县南凯矿业有限公司旺苍县檬子乡立石子花岗石矿

檬子乡黎明村7社

冷定明

停产

31

旺苍县九金石业有限责任公司汉白玉矿

水磨镇白玉村1组

李 强

停建

32

旺苍县金碧石材有限公司

水磨镇白玉村1组

高扬龙

停建

33

旺苍县亿丰石材有限公司田坝里饰面用灰岩矿

国华镇红花村5社

赖立波

停建

34

旺苍县信余铜板石材有限公司

普济镇洪江村3组

王信余

停产

35

旺苍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黄洋镇严家河石灰岩矿

黄洋镇

杨建辉

建设

4-2.尾矿库企业基本情况

序号

尾矿库名称

所在地

企业名称

尾矿库等别

责任书签订

负责人

状态(在建、停建、运行、回采、停用、闭库等)

1

(+850m技改扩能)尾矿库


水磨镇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袁成安



运行

2

余家沟尾矿库


英萃镇


攀成钢旺苍金铁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琦



停建


3

水磨钼矿尾矿库

水磨乡

旺苍县旺鑫矿业有限公司

曹祥建


停用

5.旺苍县工贸企业相关行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负责人

地址

1

旺苍县长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双汇分公司

奉秀华

旺苍县双汇镇金龙村

2

旺苍李文双酿酒厂

李文双

旺苍县双汇镇辕门村3组

3

旺苍县正源纯珍酿酒厂

康群珍

双汇镇辕门村3组

4

旺苍县深溪酒厂

昝学礼

旺双汇镇深溪沟村4组

5

双汇酒厂

刘蓉

双汇两汇寺社区上河街

6

旺苍县森安木材加工厂

何永章

三江镇花园村

7

旺苍县宏达木业有限公司

何多均

三江镇坝社区

8

旺苍县红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杨进知

三镇江坝社区

9

旺苍县万鑫页岩砖厂

何纪龙

三江镇战旗村二社

10

旺苍县麻柳林砂石场

孙正全

三江镇坝社区

11

四川米仓山茶业有限公司三江加工厂

何旭伦

三江镇坝社区

12

旺苍县融达建材有限公司

赵永红

金溪镇社区

13

旺苍县运卓矿产品有限公司

田浩

金溪镇社区

14

云川烧酒坊

邓军

金溪镇大黑摊社区

15

旺苍县宏鑫酒厂

向华思

国华镇古松村

16

李福春酒厂

李福春

国华镇小河村

17

任庚荣木材加工厂

任庚荣

国华镇小河村

18

大渔洞香酒坊

赵磊

国华镇小河村

19

旺苍县兴得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陈志军

英萃镇关嘴村沙湾社

20

旺苍县盛旺建材有限公司

张彪

英萃镇新建村3组

21

金坤建材有限公司

李荣富

英萃镇关嘴村

22

雄英砂厂

周天国

英萃镇关嘴村春分社

23

鼓城山酒业

周仕兵

英萃镇街道

24

旺苍县龙潭玉泉酒坊

吴代润

盐河镇龙潭村

25

旺苍县普济镇王家成砂石经营部

王家成

普济镇大营村

26

旺苍县建诚建材有限公司

詹中建

旺苍县普济镇清江村

27

超英水泥管道厂

陈超英

旺苍县普济镇清江村五组

28

旺苍县中顺碎石加工厂

黎勇民

旺苍县普济镇 中江村5组

29

普济和鑫建材门市经营部

杨中春

旺苍县普济镇大营村

30

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

何泽东

旺苍县普济镇中江村四社

31

旺苍县白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张小群

旺苍县白水镇白水村二社

32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王邦万

旺苍县白水镇卢家坝

33

旺苍县同心建材有限公司

李成明

旺苍县白水镇同心村三社

34

四川奥格思石业有限公司

王进才

黄洋镇黄洋村一社

35

广元新锐翔建材有限公司

彭宗孟

旺苍县白水镇卢家坝村一组

36

旺苍新瑞欣建材有限公司

罗清奉

旺苍县白水镇快活村二社

37

广元亿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索 毅

白水镇卢家坝村

38

广元冰瑞水业有限公司

徐仕润

旺苍县白水镇勇敢村二社

39

旺苍县新旌食品有限公司

谭 毅

旺苍县白水同心村一组

40

广元市农之须肥业有限公司

杨明成

旺苍县白水镇同心村

41

旺苍县白水福利洗煤厂

苟 勇

白水镇同心村

42

旺苍县卢家坝福利洗选厂

胡泽沛

白水镇卢家坝

43

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旺苍分公司

许强

旺苍县东河镇滨河路30号

44

旺苍县升洋建材有限公司

李涛

黄洋镇水营村

45

旺苍县五岳石料加工厂

刘兆木

黄洋镇古店村

46

旺苍县红瑞建材有限公司

何壮林

黄洋镇古店村

47

旺苍县湘板河旺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徐志鹏

黄洋镇双安村

48

旺苍县黄洋镇金利砖厂

孙中初

黄洋镇黄洋村

49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谢 勇

嘉川镇庆寨村民委员会

50

旺苍川旺机械厂

冯大力

嘉川镇和平村

51

四川南旺道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陈 光

嘉川镇蔬菜村1组

52

旺苍县永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鲍人圣

嘉川镇真武宫社区

53

久源砂石厂

赵安全

嘉川镇蔬菜村

54

旺苍县九洞桥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王静秋

嘉川镇真武宫社区

55

金合碎石厂

朱林

嘉川镇顺水村

56

旺苍县众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卢秀

嘉川镇和平村

57

旺苍县蓉兵建材有限公司

杨东

嘉川镇真武宫社区

58

旺苍县霄华建材有限公司

李明

嘉川镇庙二村1组

59

旺苍县嘉川镇嘉乐页岩砖厂

吴治海

嘉川镇灯塔村

60

嘉川邱氏铁艺岩棉板厂

邱建国

嘉川镇简家坝社区

61

旺苍县嘉川镇焕生预制板加工

李焕生

嘉川镇石龙村

62

张如军预制厂

张如军

嘉川镇庙二村

63

旺苍县齐行预制厂

吴刚

嘉川镇庙二村

64

刘启林预制厂

刘启林

嘉川镇庆寨村

65

季伟预制厂

季伟

嘉川镇庆寨村

66

嘉川镇洪瑶水泥管道厂

米洪瑶

嘉川镇灯塔村5组

67

鑫达建材有限公司

李波

嘉川镇何家坝社区

68

旺苍金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康晓军

嘉川镇石桥村

69

盛唐汽车

李明章

嘉川镇灯塔村

70

红鑫美凯龙

刘勇

嘉川镇石龙村

71

嘉鑫造纸机械配件厂

梵建云

嘉川镇槐树村

72

旺苍县旺福石材厂

陈维周

米仓山镇大坝村

73

四川省云雾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唐华

水磨镇百花村1组

74

旺苍县大河乡刚德砂石加工厂

王佳成

水磨镇白玉村5组

75

旺苍县水磨乡群英砂石厂

唐登宇

水磨镇群花村7组

76

旺苍县水磨镇五郎春酒厂

贾兴中

水磨镇春笋村2组16号

77

旺苍县水磨镇飞仙观酒厂

张国平

水磨镇桥板村1组7号

78

旺苍县水磨乡慧源酒厂

冯天元

水磨镇桥板村1组73号

79

旺苍双龙茶业有限公司

尹时忠

旺苍县龙凤镇白虎村一组

80

李敏烤酒坊

李敏

旺苍县龙凤镇街道52号

81

益鑫砂石厂

李军

旺苍县高阳镇鹿渡村

82

龙洞沟碎片加工厂

赵波

旺苍县高阳镇向阳村

83

旺苍县高阳碧峰茶业有限公司

李仁萍

旺苍县高阳镇虎垭村

84

旺苍县金源农业有限公司

白芝文

旺苍县高阳镇虎垭村

85

旺苍县两河口明生碎石加工厂

杨明生

旺苍县木门镇石川村

86

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

孙正蓉

旺苍县木门镇盐井村

87

四川青蛙茶叶有限公司

张茂修

旺苍县木门镇三合村

88

四川木门茶叶有限公司

谭 波

旺苍县木门镇杏垭村

90

旺苍县茗鼎茶业有限公司

张贵泉

旺苍县五权镇双龙洞村

91

旺苍县枫香岭茶业有限公司

翟廷远

旺苍县五权镇清水村五组

92

旺苍县兰泽茶叶有限公司

何亨亨

旺苍县五权镇铜钱村5社

93

旺苍县桃源茶业有限公司

刘发仁

旺苍县五权镇清水村五组

94

旺苍县宏澳建材有限公司

李远宏

旺苍县五权镇山花村二组

95

旺苍县兴一建材有限公司

夏清

旺苍县五权镇山花村三社

96

旺苍县建辉劳务有限公司

窦志军

旺苍县五权镇铜钱村一组

97

旺苍县五权镇张记烤酒坊

张敏亮

旺苍县五权镇

98

旺苍县五权镇袁刚视频经营部

袁德刚

旺苍县五权镇街道

99

旺苍县五权镇钟记烤酒坊

张敏亮

旺苍县五权镇街道

100

四川贤众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李仕勇

旺苍县东河镇金石村

101

旺苍县建兴页岩砖厂

詹中建

旺苍县东河镇福临村

102

旺苍县建辉工贸有限公司

李汉先

旺苍县东河镇普陀寺

103

旺苍县新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张国太

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梁

104

旺苍县嘉馨石材厂

张晓玲

旺苍县东河镇金石村

105

旺苍县邵华石材厂

邵少华

旺苍县东河镇普陀寺

106

旺苍县天地石业有限公司

杨永胜

旺苍县东河镇普陀寺

107

旺苍县银旺石材加工厂

董方衍

旺苍县东河镇普陀寺

108

鸿运石材

关志辉

旺苍县东河镇百丈关

19

旺苍县一品红家具定制

何志辉

旺苍县东河镇灵溪村

110

旺苍县丽阳木材加工厂

杨发武

旺苍县东河镇普陀寺

111

旺苍县弘旺达木材加工厂

何显林

旺苍县东河镇普陀寺

112

旺苍县志志木材加工厂

姚建

张华镇凤凰村

113

旺苍县张华镇木材经营部

伍鸣朝

张华镇松浪村

114

黎小刚小灶酒坊

黎晓刚

张华镇张华沟社区

115

旺苍县菘榔坝砂石场

康佳琼

张华镇松浪村

116

旺苍县沅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郭英美

张华镇凤凰村

117

旺苍县福川木业有限公司

江礼历

嘉川镇灯塔村

118

旺苍县快捷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杨培华

嘉川镇红旗村

119

广元城投集团旺苍混凝土有限公司

张玮

嘉川镇庆寨村

120

旺苍县华川建材有限公司

段培洪

嘉川镇寨梁村

121

四川他山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李海燕

嘉川镇寨梁村

122

四川圣尚家居有限公司

饶勇

嘉川镇红旗村

123

旺苍县丰润工贸有限公司

侯新凯

嘉川镇红旗村

124

四川米仓山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何旭伦

东河镇兴旺西路115号

125

四川匠为家具有限公司

李平

尚武家居产业园

126

四川天一阳光家具有限公司

杨平

尚武家居产业园

127

四川优益家实业有限公司

胡文华

尚武家居产业园

128

旺苍县宏发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吴春光

嘉川镇红旗村

129

旺苍县新鑫建材有限公司

祝红芳

嘉川镇庆寨村6组

130

旺苍县晟捷建材有限公司

赵永强

嘉川镇槐树村

131

旺苍永盛建材有限公司

何勇

嘉川镇和平村五组

132

四川南旺道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陈光

嘉川镇槐树村

133

四川省麒鑫矿山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向友韬

嘉川镇庆寨村

134

旺苍县龙强建材有限公司

李宁

黄洋镇黄洋村一社

135

旺苍县天宝食品有限公司

杜文明

嘉川镇石桥村

136

旺苍茂毅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青通明

黄洋镇黄洋村一社

137

四川联拓家具有限公司

周朝俊

尚武家居产业园

138

旺苍县巴山钙业有限公司

何秋菊

嘉川镇顺水村

139

旺苍县红磊加工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古和跃

黄洋镇黄洋村一社

(三)2024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执行股室

检查比例

检查家数

初步检查时间

备注

全县工业企业

《安全生产法》

执法大队

4%

4

2024.05-2024.10


全县工贸企业

《安全生产法》

执法大队

5%

2

2024.05-2024.10


全县危化企业

《安全生产法》

执法大队

5%

2

2024.05-2024.10


全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法》

执法大队

5%

2

2024.05-2024.10


八、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2020年版)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执法实用手册(试行)》的通知(川应急[2022]141号)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及说明》(2022年版)

九、旺苍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

方案名称

抽查对象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

旺苍县2023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检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白马加油站

2023.8.29

未发现问题

张春晓,孟禹丞,辜通刚,杜传富,文乐天,祝 君,昝毅德,马 英

旺苍合众化工有限公司

2023.8.29

未发现问题

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

2023.8.29

未发现问题

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广元旺苍东河加油站

2023.8.29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四川省旺苍县九金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8.31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2023年度应急局危化股双随机检查计划

旺苍县金溪镇农机加油站

2023.6.29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文乐天,张旭

旺苍县金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2023.6.6

未发现问题

2023年度应急局基础股(工贸)双随机检查计划

四川联拓家具有限公司

2023.5.10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王朝,胡智泉,何川

四川天一阳光家具有限公司

2023.5.10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四川圣尚家居有限公司

2023.5.12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3.5.11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5.11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2023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双随机检查计划

旺苍县铜建沟石灰石矿

2023.6.6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胡智泉,白茂谦

旺苍县湘板河建耀石材有限公司

2023.9.5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https://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40115151553598

十、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旺苍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十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的通知(川应急规〔2023〕5号)

https://yjt.sc.gov.cn/scyjt/xzgfxwj/2023/12/22/d73fd9b20c0e4c3e92d3240a82036e2b.shtml

安全生产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

2.煤矿企业检查事项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事项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检查事项

5.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检查事项

6.尾矿库检查事项

7.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检查事项

8.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检查重点事项

9冶金企业检查事项

10.粉尘涉爆企业检查事项

11.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检查事项

12.液氨制冷企业检查事项

13.机械企业检查事项

14.纺织企业检查事项

15.建材企业检查事项

16.轻工企业检查事项

17.有色企业检查事项

18.烟草企业检查事项

19.采用深井铸造工艺的铝加工行业领域检查事项

20.安全培训及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检查事项

2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事项

不予处罚清单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相应法律依据

1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违法行为及时改正;

2.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下同,略)。

2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3

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2.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4

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尚未投入生产或试生产;

2.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5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能正常运转,但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2.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免予处罚清单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免予处罚适用条件

相应法律依据

1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按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下同,略)。

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登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3

登记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登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4

登记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登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5

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化学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6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管理制度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管理制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7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8

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9

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0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1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2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3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4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发生的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改正。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未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

序号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相应法律依据

1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或者事故危害后果的;

4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受他人胁迫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5

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事故调查,有立功表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四)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立功表现,是指当事人有揭发他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查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阻止他人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四)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事故调查有立功表现的;

6

主动投案,并向应急管理部门如实交待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五)主动投案,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如实交待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7

主动供述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主动供述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从重处罚清单

序号

从重处罚的情形

相应法律依据

1

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安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2

因同一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种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因同一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种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

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的;

4

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四)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的;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二)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方式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

5

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应当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6

伪造、隐匿、毁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证据的。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三)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7

对举报人、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四)对举报人、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

8

违反《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被举报后经应急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七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举报;对于受理的举报,应当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重处罚。

9

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被举报后经应急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举报;对于受理的举报,应当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重处罚。

十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应急〔2023〕70号)

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308/t20230808_4587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