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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4年6月25日)
发布时间:2024-06-25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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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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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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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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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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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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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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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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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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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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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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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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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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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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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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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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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40619-00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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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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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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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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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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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三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三十九条。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七条。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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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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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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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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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40618-0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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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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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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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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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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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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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2、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二条。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六条。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三十五条。5、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6、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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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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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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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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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40619-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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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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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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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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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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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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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六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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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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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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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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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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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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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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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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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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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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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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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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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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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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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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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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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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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旺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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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082168613506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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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登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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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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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40620-0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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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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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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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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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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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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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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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旺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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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082168613506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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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登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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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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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40620-0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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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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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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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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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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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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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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