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流域水环境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旺苍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汛期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一是防患于未然,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县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地区的污染风险源,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废物等开展强化监督管理,检查应急物资和应急池配备情况及环境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同时,依托县级河长制日常工作,深入排查污水直排、生活垃圾、畜禽粪污、水产养殖、农田退水等流域污染问题,加大巡河频次,深入开展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做好枯水期河道环境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了水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织密防护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采用在线监测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公开巡查与暗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重点涉水企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场治污设施等运行情况,检查工业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监督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巡查是否存在直排、偷排、超标排污、雨水口在非雨期间排水等现象。严防严查各类趁汛期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共检查企业58家、污水处理设施22处。
三是强化水质监测,提供分析研判依据。加强国、省考核断面在线监测数据观测,发现水质异常波动的断面,立即开展手动监测,并加密水质监测点位和频率,对监测结果进行污染源溯源解析,切实提高汛期水环境变化的预测和预警能力。同时,对县域内重点企业排污口、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流等开展水质监督性监测,确保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共监测水源地70处、企业排污口5处、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8处、河流断面4处。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住建、农业等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明确建成区直排口整治、雨污分流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强化枯水期下泄生态流量,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通过掌握全县基础信息,完善了相应环境问题应对措施,切实提升了水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严格值班人员管理,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可能影响水环境安全的情况,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专业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