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燃气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管道泄漏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惨痛教训,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守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旺苍县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时间,全面开展城市内长距离输气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即:不通过城市门站供气的或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管道)等三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治理行动,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多措并举,精准治理“问题管道”。到2025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燃气管道老化问题得到逐步解决,燃气设施体系化建设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部署重点任务。重点部署彻底摸清城市燃气管道基本现状、扎实开展城市燃气管道隐患治理、持续推进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行动、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监管执法行动、加快实施城市燃气生命线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控长效机制等六大方面工作任务。
(二)强调整治重点。包括市政及庭院管道破损、泄漏、窜压、腐蚀穿孔、厂站设施安全装置缺失或不合格等隐患; 管道和设施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隐患;设施违规占压、管道穿越密闭空间、安全间距不足,以及受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外部环境影响等隐患。
(三)规定时间安排。包括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中旬)、摸底核查阶段(2024年6月底前)、系统治理阶段(2025年6月底前)、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6月底前)。
(四)落实保障措施。分别从组织领导、要素保障、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其中重点要求要充分发挥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县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作用,统筹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按时保质完成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消防救援等县级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其他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