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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气象局2024年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县气象局 点击量:235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工作实际,现制定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监督检查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气象主管机构监督责任,升放气球资质单位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对象:旺苍县辖区域内升放气球活动。

三、监督检查内容

资质证情况、专人值守情况、活动审批情况、升放气球活动情况、系留气球加装快速放气装置情况、设置识别标志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时间和方式

常态化开展巡查,每月开展一次;“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密开展升放气球活动安全巡查。

五、实施要求

核实行政许可时,要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按照升放气球安全检查任务清单逐项进行检查。

日常巡查要及时填写《旺苍县气象局升放气球巡查记录表》,发现有撑杆球的,应拍照留存;发现有安全生产问题或隐患轻微,能够当场改正,并在检查人员监督下完成整改的,可不列入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须要求其立即终止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依据《升放气球管理办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