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旺苍县2024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单位:
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 2024 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旺府办发〔2024〕2号)和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元市2024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广农函〔2024〕35号)要求,现将《旺苍县2024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对监管对象为企业的检查方案均需100%明确分类监管方式,按照其风险高低划分不同监管类别(如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确定不同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实施差异化监管。各责任单位根据监管计划在4月底前将最新对象名录及监管类别报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便完成平台主体库更新工作。
二、切实做好监管计划执行
(一)规范组织实施。负责部门联合检查事项(监管计划1~5事项)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并按照《广元市农业农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广农函[2023]57号)要求,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在制定抽查方案时,尽量剔除本年度已抽查监管对象,减少重复检查。
(二)严格计划实施时限。为避免“扎堆”检查,各责任单位应于6月前完成方案制订,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检查设置完成时限要科学合理,确保在检查完成20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局属相关单位要扎实开展行业监管,并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https://59.225.206.64:8090/)上实现全程留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开。各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附件:旺苍县2024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旺苍县2024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监管事项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参与单位 |
1 |
旺苍县2024年农资市场监督抽查检查▲ |
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者 |
5% |
1. 对种子的监督检查(包括主 体资质;是否依法备案登记;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安全生产等。) 2. 对农药的监督检查(包括主 体资质;农药登记;购销台账;农药标签;安全生产等。) 3. 对肥料的监督检查(包括主 体资质;肥料产品质量;肥料登记备案和标签;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抽样检测 |
10月31日前 |
杜永红 |
农田建设与粮油作物管理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 |
2 |
旺苍县2024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
3家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购销台账、标识标签;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抽样检测 |
10月31日前 |
杨姗姗 |
畜牧兽医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
3 |
旺苍县2024年兽药监督抽查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者 |
2家 |
对兽药的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产品审批、购销台账、标识标签;产品质量;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抽样检测 |
10月31日前 |
杨姗姗 |
畜牧兽医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
4 |
旺苍县2023年种畜禽养殖抽查检查▲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
1家 |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抽查。包括检查种畜禽质量及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10月31日前 |
杨姗姗 |
畜牧兽医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
5 |
旺苍县2023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抽查检查▲ |
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及个人。 |
1家 |
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水生野生动物产品、场地、运输工具及运输证件;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10月31日前 |
刘文义 |
渔业渔政 管理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
6 |
旺苍县2024年水产苗种生产抽查检查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者 |
1家 |
对生产苗种生产的监管。包括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有关情况。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10月31日前 |
刘文义 |
渔业渔政 管理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
7 |
旺苍县2024年渔业及渔业船舶监督检查 |
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渔业船舶拥有者、使用者 |
2家 |
对渔业及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渔船拥有者的船舶证件记忆渔船、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相关检查;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10月31日前 |
刘文义 |
渔业渔政 管理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二中队 |
8 |
旺苍县2024年植物检疫抽查检查 |
种子、苗木和其他材料等繁育、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
1家 |
对植物检疫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植物检疫证书、生产记录、生产基地、存放场所;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抽样检查 |
10月31日前 |
杜永红 |
植保植检站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 |
9 |
旺苍县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农产品生产、经营、收储、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
2%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档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情况;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10月31日前 |
周奎林 |
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二中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
10 |
旺苍县2024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 |
地理标志使用对象 |
1家 |
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包括地理标志核准情况;包装标识;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抽样检查 |
10月31日前 |
周奎林 |
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二中队、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种子站 |
11 |
旺苍县2024年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监督检查 |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对象 |
2家 |
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检查。包括绿色食品核准情况;包装标识;绿色标志使用情况;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10月31日前 |
周奎林 |
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二中队、农田建设与粮油作物管理股、特色产业发展股 |
12 |
旺苍县2024年养殖场屠宰场“瘦肉精”抽查检查 |
养殖场、屠宰场 |
2家 |
对养殖场、屠宰场的“瘦肉精”监管。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10月31日前 |
杨姗姗 |
畜牧兽医股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
13 |
旺苍县2024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企业及个人 |
5家 |
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包括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动物防疫情况;生产经营场地、无害化处置、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检查;安全生产等。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10月31日前 |
鲜刚 |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畜牧兽医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
注:1.标记“▲”的5个事项为旺苍县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其余事项为我局单部门监管事项。
2.部门联合监管事项中,对农资市场、种畜禽养殖、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的监督检查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查须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