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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天星镇G-01-01地块规划指标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76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项目位于天星镇天星小学旁,北临镇区支路,交通便利,南侧为山体。

规划论证背景

旺苍县避险搬迁项目建设,是有利于彻底改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重要举措,是促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区域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因G-01-01地块无详细规划,无法指导地块开发利用,因此开展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本次论证的项目安置点在天星镇 G-01-01地块内,结合周边现状,现需确定G-01-01地块的用地指标。

规划论证内容

本次规划论证确定了项目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内容,最终确定调整地块指标体系为: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国土用地海分类代码070102),兼容20%商业,用地指标:容积率≤1.8,绿地率≥20%,建筑密度≤42%,建筑高度≤20 米,停车位按照0.5个/1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配建。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规划论证确定了项目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内容,最终确定调整地块指标体系为: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国土用地海分类代码070102),兼容20%商业,用地指标:容积率≤1.8,绿地率≥20%,建筑密度≤42%,建筑高度≤20米,停车位按照0.5个/1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配建。

(一)风貌控制

1.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应与传统风貌建筑尺度相一致;新建建筑色彩、风格、体量等应与传统风貌建筑形式统一;改造建筑和新建建筑外墙面宜采用传统材料,加以改造处理达到与传统建筑相协调的目的;进行建筑高度控制,不得阻挡视线和景观通廊。

2.建筑主墙面宜使用低饱和度、中高明度的白色系面砖或涂料,主色、辅色、点缀色的选择宜协调;统一沿街商业门面辅助设施(广告牌等),避免过多材质或形式的混合。

(二)建议

1.在建筑方案审批时严格执行广元市及旺苍县各部门对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批示意见,满足《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 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结合综合防灾需求,保证城市防灾安全和项目自身安全影响(如详细地勘确定论证地块建设条件不许可除外)。

3.为保证项目安全,论证地块建设前必须进行地质详细勘测,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建议将论证后的结果纳入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中。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2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