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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2024年4月10日)
发布时间:2024-04-10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184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自然人)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受理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
赵全国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2-000508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024-4-2 2024-4-2 2028-4-1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设立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袁刚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2-000586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4-4-2 2024-4-2 2025-5-31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李刚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2-000361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2024-4-2 2024-4-2 2028-4-1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八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赵桂玲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7-000286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2024-4-7 2024-4-7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石永芳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2-000512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2024-4-2 2024-4-2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刘俊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7-000316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换发) 2024-4-7 2024-4-7 2028-4-6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0个工作日,持原证件(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八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赵桂玲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3-000302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2024-4-3 2024-4-3 2025-4-30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投入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2、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二条。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十六条。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三十五条。5、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六条。6、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袁刚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2-000573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024-4-2 2024-4-2 2028-4-1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设立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赵全国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2-000520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2024-4-2 2024-4-2 2025-5-31 车辆转籍后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填报单位: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受理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
旺苍县尚武镇兴旺机动车维修店 92510821MA64P0G186 张安琪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7-000190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 2024-4-7 2024-4-7 省内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三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三十九条。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七条。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部门规章,第八条。 受理→审查→决定
广元市隆裕商贸有限公司 91510821MAD9DF8H0T 赵小元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329-000449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024-4-1 2024-4-1 2028-3-31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设立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四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旺苍县义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91510821MA66WMMJ3B 昝俊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10821-20240402-000581 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2024-4-2 2024-4-2 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到想原发证机关提出转出申请,交回《道路运输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