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财社〔2019〕22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广财社〔2020〕29号)文件规定,个人申报技能(驾驶A、B)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合格后实现就业6000.00元/人(脱贫劳动力6600.00元/人),培训合格后未实现就业4800.00元/人(脱贫劳动力5280.00元/人);个人申报技能(驾驶C)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合格后实现就业1500.00元/人(脱贫劳动力2100.00元/人),培训合格后未实现就业1200.00元/人(贫困劳动力1680元/人),经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享受补贴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人员信息、补贴金额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投诉举报电话:0839-4202047。
附件:拟拨付(个人)就业专项资金公示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