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旺苍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旺苍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县水利局 点击量:274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水利局基本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城乡供排水、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全县渠道配套和整治、病险水库整治等农田水利工作;监管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层抗旱服务体系建设、干旱灾害防御及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开展抗旱服务;指导全县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发布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经费计划的编制、调配与管理,并监督使用;全面夯实水利发展基础。

(二)旺苍县水利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严守政治规矩,保证政治清明。持续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巩固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维护制度、纪律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逐步壮大基层组织队伍,完善组织体系,筑牢筑强基层战斗堡垒。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二是持续抓好项目工作。加快推进2023年实施水土保持、河堤建设、饮水安全等项目的扫尾工作,尽快开展完工、竣工验收,确保及早交付使用。加快三合水库工程建设,安排好节点任务,及时化解问题矛盾,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加快推进争取到的万亿国债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在2024年6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加快推进2024年计划实施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土保持、河堤建设、山洪沟治理、水库维修养护等项目,力争5月底前所有项目实现开工。稳步推进罐子坝、万家峡、旺苍县东河防洪治理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常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督促各级河段长及时开展巡河、问河,扎实深入开展“清水、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和“清四乱”行动,逐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乱倾乱倒、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维护行业稳定和生态安全。督促全县25座小水电站严格执行生态下泄流量机制,确保生态流量。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四是全力抓好度汛和安全生产工作。提早谋划2024年度汛工作,扎实做好防汛物资更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预案完善、应急演练等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确保度汛安全。加强水利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违规作业、危险作业,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加强对水库、城乡供水工程、水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早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质量监督实现全过程、全覆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总编制6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65人,其中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41人。固定资产总额3129976.16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水利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78104510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527505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水利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水利局2024年收入预算1781045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04510元,占62.7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400000元,占37.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7810451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4450元,占6.13%;项目支出167180060元,占93.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10451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5275051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水利项目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045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400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307元、卫生健康支出408574元、城乡社区支出66400000元、农林水支出109387469元、住房保障支出81716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70451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892505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水利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307元、占0.98%;卫生健康支出408574元、占0.37%;农林水支出109387469元、97.92%;住房保障支出817160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1307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0857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022300元,主要用于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189658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福利费、对个人的生活补助等。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511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765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2825000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81716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24450元,其中:人员经费987789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遗属补助、公务员车补,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4655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手续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水利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6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640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46551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42551元,增长48.65%。主要原因机关人员,水利项目增加导致机关经费增加。

(二)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67175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167175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指PPP项目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我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我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