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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点击量:159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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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7)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十一、名词解释......................................(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全县政法队伍建设规划方案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大案要案;检查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监督政法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法律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抓好科学理论武装,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树牢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2.精准研判形势,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旺苍。紧密结合旺苍县情社情实际,尤其是要主动适应矛盾风险跨界性、关联性、穿透性逐步增强的特点,创新完善平安旺苍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旺苍建设,努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①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时刻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敏锐性,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持续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强化工作措施,严密防范涉政风险隐患,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②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严格落实《旺苍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底线思维、忧患意识,持续健全平安旺苍建设责任体系,对重大涉稳风险开展动态排查,分类建立清单,及时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严密防范极端案事件发生,坚决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③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蒲江经验”,积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管好用好县乡两级矛盾纠纷“一地办”中心,最大限度将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初始阶段。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网络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强力打击一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强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攻坚化解,提升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掌控力、强化公共安全治理,更加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

3.增强责任担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延伸法治宣传教育触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借力“法律七进”宣讲契机,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一月一主题”“三大法治讲堂”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旺苍融媒“1+8”全媒体矩阵,拓展“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延伸基层法治宣传触角,引导基层干部和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和法治实践,努力消除“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传统观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是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保障机制,积极拓宽服务领域。继续推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着力优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促进调解和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合力解决村(社区)群众各类重点难点问题。三是推进法治政府纵深建设。严格落实《旺苍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旺苍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旺苍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确保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轮训,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下放和有效承接的协调机制,积极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工作质效。同时,加大对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导督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4.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红城铁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机关的历史使命,就是要坚决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一是肃清流毒、对党忠诚。把彻底肃清周永康、孙力军政治团伙等流毒影响作为重要工作,主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行为,进一步纯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队伍。二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严厉打击社会面各类违法犯罪问题的同时,还要重点查处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政法单位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遇到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拖、不躲、不绕,直面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政法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用好制度、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十条禁令”、案件大评查等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轨道,做到科学制定、严格执行、有力监督。同时,通过健全完善制度,解决“不能”的问题,通过加强理论武装,解决“不想”的问题,通过从严从快查处,解决“不敢”的问题,确保取得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实效,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旺苍政法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586302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04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引起的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45863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8630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4586302元,其中:基本支出4145422元,占90.39%;项目支出440880元,占9.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586302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04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引起的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8630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452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524元、卫生健康支出150587元、住房保障支出29966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86302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204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引起的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4529元,占79.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524元,占11.15%;卫生健康支出150587元,占3.28%;住房保障支出299662元,占6.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366471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基础绩效奖、奖金、办公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477845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支出、法学会工作经费支出、反邪教工作经费支出、政法三级网络系统维护支出、县处级以上老干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8021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绩效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972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955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176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741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9966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45422元,其中:

人员经费367327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7214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2145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0233元,增长(下降)17.47%。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4586302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 3673277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473025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40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