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
十一、名词解释....................... ...............(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重点工作:一是突出“三个聚焦”,深化政治监督、政治护航;二是突出“四大重点”,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三是突出“五个常态”,深化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四是突出“一支铁军”,深化锻钢铸魂、自我革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包括: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8008631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27473元,主要原因是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80086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08631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8008631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1631元,占78.53%;项目支出3867000元,占21.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008631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27473元,主要原因是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08631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6225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0233元、卫生健康支出505934元、住房保障支出102020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08631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527473元,主要原因是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62259元,占83.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0233元,占8.44%;卫生健康支出505934元,占2.81%;住房保障支出1020205元,占5.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16272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10781435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358056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涉密系统维护、党组织活动等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要案查处(项)预算3000000元,主要用于:大要案查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预算22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44004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15996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慰问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预算1360273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47099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3493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1020205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41631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5906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38256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长,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执勤用车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82563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06563元,增长61.42%。主要原因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改革补贴2024年纳入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无价值200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38670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17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450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 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