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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1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量:127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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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

(一)单位职能简介..................................( 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预算情况..................................( 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十一、名词解释...................................(12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政治引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时时事事处处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使忠诚核心始终成为统计局党员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推动工作,用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得力的工作举措推进新形势下旺苍统计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力以赴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建设新篇章贡献统计力量。

二是强化统计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深化“三服务”工作,加强基层调研走访,切实解决基层统计困难,同时通过专题培训会、联审联评、调研走访、巡查稽查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知统、会统”水平,保证统计数据应统尽统,上报及时、准确。

三是强化科学预警预判监测。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做好统计年报和各月不定期报表和其它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聚焦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强化预警预判,加强专业联动、部门协同,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准确研判经济运行形势、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四是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通知要求,针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继续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执法行为。结合“10.20”世界统计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统计公信力。

五是强化统计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县局统计人员紧缺问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及时补齐人员缺口;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使基层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专职、专责或适当增加统计兼职人员。

六是推进五经普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业务标准、信息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将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一项较为艰巨的任务。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统计部门职责,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强化多部门合作,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的作用,千方百计把摸底核查、入户登记、质量监控、数据存储上报,以及后期的数据运用、开发等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善始善终、按质按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是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持续抓好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做好与乡村振兴衔接,争取2000亩食用笋项目和10公里入户路建设项目,全面完成2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扫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 名,事业编制14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3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1 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 7人。固定资产总额181.62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0395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89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99元、卫生健康支出141774元、住房保障支出286146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4460395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162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增加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44603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0395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4460395元,其中:基本支出3757095元,占84.2%;项目支出703300元,占1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60395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162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增加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0395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89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99元、卫生健康支出141774元、住房保障支出28614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60395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4916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增加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8976元,占79.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99元,占11.06%;卫生健康支出141774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286146元,占6.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633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局机关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护)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34923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和纪检监察。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统计的日常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日常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771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97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152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634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543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28614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57095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951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3757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统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82000元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3年预算数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单位后严格执行了公务用车购置规定,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3年预算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统计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统计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统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7577元,比2023年预算242000元增加195577元,增加80%,原因是2024年把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调整到人员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4460395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 3319518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440877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700000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