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十一、名词解释......................................(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扩面征缴、稽核、关系转移接续、权益记录、待遇发放及调整、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社会保险费征收及征缴稽核工作;
4.承担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经办工作,承担职业年金经办工作;
5.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预、决算工作;
6.指导乡(镇)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7.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社保政策宣传,着力参保扩面和待遇发放工作。一是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大力宣传全民参保计划宣传手册,让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社保参保的好处,增强我县社保宣传的效率和温度。二是实施精准扩面,通过市场监管、税务、项目主管等部门精准获取企业开办情况和详细用工信息,及时通知未参保用工企业主动参保。三是充分利用各项惠企政策契机,有针对性的实施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提高参保企业和职工的政策知晓率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积极性主动性,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努力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的转变,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四是积极破解按项目参保工伤保险难题,持续推进工程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工伤职工权益保障。四是做好养老、工伤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2.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深化“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实现部分业务网上办理,大力宣传推广“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四川人社”“四川e社保”“掌上12333”等手机端应用,实现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持续巩固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二是加强乡镇、中心村及银行网点社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促进参保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同时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线上认证率纳入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提高线上认证率。三是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人社部“练兵比武”小程序开展学习,加强技能培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四是深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以“党员先锋示范岗”为模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3.进一步健全“四位一体”基金风险防控体系。一是持续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行动,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落实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三高”业务稽核监督,常态化组织大数据比对筛查,加强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贪污、挪用、骗保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强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加强社保基金问题整改,确保社保基金、数据、人员“三方安全”。四是加大历欠社保费的催缴力度,着力化解因社保欠费影响职工退休待遇造成的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4.进一步加强社保队伍自身建设。一是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实现制度统一,确保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成果运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狠抓落实,推动行风持续转变,确保社保队伍清正、廉洁、担当。三是加强阵地建设。通过职工大会、党组织和工会活动等方式,增进职工业务及生活上的沟通交流,提升团队凝聚力,培养公仆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又红又专、全面发展、堪当大任的社保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8个。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总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4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2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事业人员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8人)。退休1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9,377,402.0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42,452.00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09,900.00元;二是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88,648.00元;三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8,141,000.00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增加6,82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及贴息资金增加1,300,000.00元,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增加70,000.00元,党组织活动费减少49,000.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59,377,40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377,402.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59,377,4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90,902.00元,占9.42%;项目支出53,786,500.00元,占90.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9,377,402.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42,452.00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09,900.00元;二是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88,648.00元;三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8,141,000.00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增加6,82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及贴息资金增加1,300,000.00元,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增加70,000.00元,党组织活动费减少49,000.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377,402.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45,358.00元、卫生健康支出214,565.00元、住房保障支出417,479.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377,402.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142,452.00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09,900.00元;二是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88,648.00元;三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8,141,000.00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增加6,82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及贴息资金增加1,300,000.00元,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增加70,000.00元,党组织活动费减少49,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45,358.00元,占98.94%;卫生健康支出214,565.00元,占0.36%;住房保障支出417,479.00元,占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302,003.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44.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26,228.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23,944.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退休人员慰问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56,639.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金记实。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5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8,32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060.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公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8,505.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17,470.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90,902.00元,其中:
人员经费4,907,866.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83,03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0.0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用餐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83,036.0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279.00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2024年党组织活动经费编制预算时为公用经费类。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59,377,402.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4,907,866.00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683,036.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53,786,500.00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具体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指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