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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县残联 点击量:127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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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

十一、名词解释.....................................(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职能简介

1.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调查残疾人状况,建档立卡,核发残疾人相关证书,宣传贯彻残疾人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2.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交流,推动康复训练和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开展实用康复技术培训,加强适合社区和家庭训练的康复技术力量。制定康复训练评估标准,规范康复训练档案,在残疾人及其家庭中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康复质量,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

3.对残疾人进行待业调查、劳动力评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培训和提供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残疾人危房改造,农村、城镇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制定残疾人扶贫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盲人按摩培训工作对残疾人扶贫项目进行考查论证,为残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物资、技术、信息等项目服务。管理使用好扶贫贷款,确保借贷扶贫安全、有效。

4.开展残疾人就业登记、咨询及劳动能力评估,根据用人单位的招工意向,组织残疾人培训,建立和管理残疾人人才库,推荐残疾人就业。按政策规定,向安置残疾人不足在职职工总数1.5%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责纳税单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计退工作和非纳税单位银行托收合同的签订及应交款的核定工作。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组织残疾人参与来料加工,扶持城镇残疾人个体从业,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等家庭副业。

5.协调管理全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需调查;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各类医疗、工伤保险为基础的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应服务工作,逐步满足不同层次残疾人的需求。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知识宣传服务工作、供应服务工作、维修服务工作、租赁服务工作,并落实到新区、使残疾人就近(社区)得到各项服务。

6.承办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全会精神,紧扣全县“3691”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涉残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贯彻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为牵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紧扣“三大职责”、发挥“三大作用”,践行新思想新发展理念,展现新作为,奋力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残疾人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残疾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坚决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3.稳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好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和一、二级重度护理补贴。

4.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0-6岁儿童康复服务。力争将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成旺苍县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

5.创新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招聘会、东西部协作等。

6.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7.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的文明社会氛围。

8.持续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和“办证服务向乡镇延伸”改革。加快数字残联、智慧残联建设。

9.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残疾人事业将康发展;坚持不懈全力抓好残联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10.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残联改革,不断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农村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公务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112307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125512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出1名,退休1名,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收入预算121123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71307元,占93.0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1000元,占6.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支出预算12112307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307元,占21.18%;项目支出9547000元,占78.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112307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125512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出1名,退休1名,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713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1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9084元、卫生健康支出97307元、住房保障支出194916元、其他支出841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71307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048512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出1名,退休1名,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9084元,占97.41%;卫生健康支出97307元,占0.86%;住房保障支出194916元,占1.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6398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9889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4852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单位基本业务开展,保障单位基本运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4172元,主要用于: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651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676000元,主要用于:专委劳务补贴资金、阳光家园计划(日间照料)资金和精残患者门诊服药等项目资金。

7.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类)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代缴残疾人1-4级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852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878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491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65307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29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5232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康复中心日常运行及下乡办证和残疾人筛查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41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及下属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2327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409元,下降4.69%。主要原因2024年我单位调出1人,退休1人,所以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我单位无价值2000000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0个,涉及预算1211230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2312980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252327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9547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为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八)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类)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