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
(一)收入预算情况..................................(4 )
(二)支出预算情况..................................(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
十一、名词解释....................................(9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一是负责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目标绩效日常监控管理等工作;二是制定、分解、分析目标绩效指标;负责目标绩效考评;三是负责县及县以上领导批(交)办事项,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四是负责与市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机构的协调衔接;五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是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组对全县部门和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督查、督导,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算部署、政策、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配合开展项目投资(重点项目)、疫情防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全县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二)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重点工作:一是完成全县目标绩效责任单位全年绩效目标工作任务制订,并随时跟踪督导检查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完成市县重点工作和县及县以上领导批(交)办事项,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三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是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组对全县部门和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督查督导,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算部署政策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配合开展项目投资(重点项目)疫情防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全县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公务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829201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717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8292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9201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829201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201元,占78.13%;项目支出400000元,占21.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29201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717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9201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869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43元、卫生健康支出56360元、住房保障支出11320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9201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5717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8691元,占82.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43元,占8.25%;卫生健康支出56360元,占3.08%;住房保障支出113207元,占6.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534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机构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413857元,主要用于:目标管理工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组工作、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94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75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560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20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29201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996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924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60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240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518元,下降4.51%,主要原因人员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829201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269961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45383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13857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