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中共旺苍县委党校职能简介2
(二)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重点工作 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一)公务接待费7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8
(二)政府采购情况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8
十一、名词解释8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党校属于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对全县乡(镇)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统战工作干部等各类干部以及公务员、选调生、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以及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理论宣传骨干和政策研究人员的培训轮训。协同组织人社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二)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统一战线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科学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三)按县委、县政府安排,围绕需要学习研讨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举办干部专题研讨班。(四)以党政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公务员为主要对象,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开展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五)借鉴国内干部培训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同国内干部培训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六)依托旺苍红军城教学基地组织开展党性教育及研学活动。(七)对县内企业和乡镇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强化政治引领,深入推进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校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及宣传宣讲活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使命,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办学治校各方面全过程。
2.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党校职能作用。着力提升理论建设,不断强化思想引领作用,突出加强理论研究骨干培养,综合采取选送进修、结对帮带、专家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理论研究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培训,不断强化铸魂赋能作用,持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紧扣全县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大局,立足加强换届后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精准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精心打造教学基地,充分发挥阵地功能和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对外培训,不断增强对外影响;着力提升科研咨政,不断强化智库服务作用。
3.深化分类建设,持续提升党校办学质量。持续增强阵地功效,全面发挥干部培训主阵地、理论建设主渠道、科研咨政主智库作用;持续提升师资水平,坚持按照“优化结构、增强能力、提升水平”的师资队伍深化原则,持续递进培养年轻教师、重点培养骨干教师、精心培养知名教师,整体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仅包含党校本级。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2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公务员0人,事业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7人)。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旺苍县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779249.0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6817.00元,主要原因是新进2名人员,预算增加。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收入预算3779249.00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9249.00元,占100%.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支出预算3779249.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78369.00元,占84.10%;项目支出600880.00元,占15.90%。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779249.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6817.00元,主要原因是新进2名人员,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9249.0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09189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227.00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56.00元、住房保障支出241670.00元。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79249.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6817.00元,主要原因是新进2名人员。
教育支出3091896.00元,占8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227.00元,占8.52%;卫生健康支出123456.00元,占3.27%;住房保障支出241670.00元,占6.39%。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091896.00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培训支出、教学科研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22227.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6407.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77049.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41670.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8369.00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8574.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39795.00,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公务接待费2700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中共旺苍县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9795.0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0795.00元,增长38.4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运行经费也随之增加。
2024年,中共旺苍县委党校无政府采购预算。
截至2023年底,中共旺苍县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中共旺苍县委党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600880.00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88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6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为实施全县干部培训业务,用于举办干部培训业务的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